2009年9月17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川食藥監發〔2009〕51號印發《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行政調解的範圍;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遵守行政調解制度,做好調解工作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文號:川食藥監發〔2009〕51號
- 印發時間:2009年9月17日
2009年9月17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川食藥監發〔2009〕51號印發《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行政調解的範圍;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遵守行政調解制度,做好調解工作6部分。
2009年9月17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川食藥監發〔2009〕51號印發《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行政調解的範圍;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遵守行政調解制度,做好調解工作6部分。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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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將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四川省商務廳的反壟斷相關職責,四川省智慧財產權局的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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