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監督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意見

2014年9月15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以川食藥監辦〔2014〕328號印發《關於監督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意見》。該《意見》分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重點內容、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工作措施2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監督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 文號:川食藥監辦〔2014〕328號
  • 印發時間:2014年9月15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監督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意見
川食藥監辦〔2014〕328號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為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食品添加劑經營者、食品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等市場主體切實建立並執行保障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制定本意見。
一、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重點內容
(一)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食品經營者在採購食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食品經營者應當按所購食品品種和批次,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以及相關的檢驗、檢疫、進口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查驗食品標籤標識。食品經營者應當對進貨憑據所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查驗。
在食品經營者履行食品進貨查驗責任的基礎上,監督食品經營企業和引導食品經營個體工商戶依法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引導、監督食品經營者以“一票通”、貼上式台賬等方式建立食品查驗記錄和溯源制度。
(二)建立並執行經營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含食品經營者本人)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新入職從業人員應當先進行體驗,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食品經營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應當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其它工作崗位上。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定,收集、整理和裝訂食品經營人員健康狀況檔案資料,存放在經營場所備查。
(三)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經營者在收到食品生產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通知,檢驗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檢驗報告,得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從櫃檯下架,清查庫存,登記造冊,妥善封存,清晰標註,不得再銷售。對應當退市的食品,分不同情況及時予以銷毀、無害化處理或由生產者召回。對退市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
食品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學習培訓制度和檔案,從業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並由單位組織定期培訓,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訓不少於40小時。鼓勵食品行業協會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五)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防範制度
食品經營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較大的食品經營單位應當設定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驗票、購銷台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定期不定期組織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規範滅害工作,嚴格管控有毒有害物質,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六)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與入場經營者簽訂協定,明確雙方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記錄管理情況並妥善保存備查。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對不具備經營主體資格的食品經營者,應當禁止其入場經營;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或不能保持食品經營條件的,應當要求經營者暫停經營或者終止入場經營協定;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對食品展銷者實行備案管理,記錄食品展銷者相關主體資格證照、展銷食品的名稱、規格、商標、生產經營者及其許可證號碼、食品安全標準編號等信息,並在展銷會期間檢查是否更換、增加展銷的食品並加以記錄。
(七)食品添加劑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添加劑檢查驗收制度
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者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並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查驗食品添加劑合格證明和標籤標識,按照食品添加劑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原件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不得銷售未能提供檢驗報告原件或者檢驗報告複印件的食品添加劑;不得經營食品添加劑目錄以外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查驗供貨憑證並建立記錄製度。
二、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研究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措施,採取各種方式,積極宣講食品流通主體的法律責任,努力將行政監管行為轉化為食品流通主體的自覺行動。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全面掌握法律法規,及時有效督導食品流通主體落實首負責任。
(二)強化宣傳,著力監督執行。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將食品流通主體建立並履行法定責任的情況列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內容。採取飛行檢查等方式,及時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適時曝光典型案例,達到以案宣法的目的。
(三)延伸觸角,大力發揮基層和行業組織的作用。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依靠政府有關保障措施,調動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員、協管員等人員的積極性,賦予其相關管理職責。要加強對食品行業組織的培育和引導,充分發揮他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指導他們制定相應行規,開展管理交流、技術交流、檢查評比等活動,促進食品流通主體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積極引導,促使食品流通主體落實首負責任並建立有形載體。各地要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促進食品流通主體充分認識到相關憑證和記錄,對於證明自己履行法定責任、實現食品安全可追溯和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鼓勵食品流通主體參照本意見附屬檔案格式自行印製和使用,可將本單位的名稱、食品流通許可證號、營業執照號、經營地址、聯繫電話等相對固定不變的內容一併印製。鼓勵食品行業協會參照本意見附屬檔案格式印製發放。鼓勵食品流通主體參照本意見附屬檔案格式,建立電子台賬和管理記錄信息系統。
附屬檔案: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相關記錄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9月15日

附屬檔案

食品流通主體履行法定責任相關記錄
(一) 食品進、銷貨台賬
食品銷貨憑證 :0000001
⑴供貨者許可證號:⑵供貨者營業執照號:
⑶供貨者(蓋章):⑷電話:⑸銷貨日期: 年月日
⑹供貨者地址:市縣(區市)路(街或市場)號(攤位)
⑺進貨者:⑻電話:
貼上裝訂區
⑼品牌及食品名稱
⑽規格
⑾生產
批號
⑿保質期
⒀數量
⒁單價
⒂金額
⒃備註
第一聯由供貨者建銷貨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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⒄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角分¥:
註:第⑴至⒀項為必填項目。第⒁、⒂、⒃項為選填項目。其中,第⒃項如沒有查驗並索取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或進口食品商檢證,應當要求供貨商對應如實填寫其編號。
食品進貨憑證:0000001
⑴供貨者許可證號:⑵供貨者營業執照號:
⑶供貨者(蓋章):⑷電話:⑸銷貨日期: 年月日
⑹供貨者地址:市縣(區市)路(街或市場)號(攤位)
⑺進貨者:⑻電話:
貼上裝訂區
⑼品牌及食品名稱
⑽規格
⑾生產
批號
⑿保質期
⒀數量
⒁單價
⒂金額
⒃備註
第二聯由進貨者建進貨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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⒄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角分¥:
註:第⑴至⒀項為必填項目。第⒁、⒂、⒃項為選填項目。其中,第⒃項如沒有查驗並索取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或進口食品商檢證,應當要求供貨商對應如實填寫其編號。
(二) 食品添加劑進、銷貨台賬
食品添加劑銷貨憑證№:0000001
⑴供貨者營業執照號:⑵供貨者(蓋章):
⑶電話:⑷銷貨日期: 年月日
⑸供貨者地址:市縣(區)路(街或市場)號(攤位)
⑹進貨者:⑺電話:
貼上裝訂區
⑻品牌及
食品名稱
⑼規格
⑽生產
批號
⑾合格
證號
⑿合格檢驗報告號
⒀數量
⒁價格
⒂金額
第一聯由供貨者建銷貨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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⒃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角分¥:
註:第⑴至⑿項為必填項目。第⒀、⒁、⒂項為選填項目。
食品添加劑進貨憑證 №:0000001
⑴供貨者營業執照號:⑵供貨者(蓋章):
⑶電話:⑷銷貨日期: 年月日
⑸供貨者地址:市縣(區)路(街或市場)號(攤位)
⑹進貨者:⑺電話:
貼上裝訂區
⑻品牌及
食品名稱
⑼規格
⑽生產
批號
⑾合格
證號
⑿合格檢驗報告號
⒀數量
⒁價格
⒂金額
第二聯由進貨者建進貨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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⒃合計金額:萬仟佰拾元角分¥:
註:第⑴至⑿項為必填項目。第⒀、⒁、⒂項為選填項目。
(三)食品退市記錄
食品退市記錄
品牌
及食品名稱
生產廠家
規格
生產批號
數量
金額
退市原因
是否通知相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
是否妥善處理退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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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場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記錄
入場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記錄
入場經營者名稱及攤位號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簽訂入場協定明確管理責任
經營環境和條件檢查情況
展銷會入場食品名稱、商標、規格及其生產者名稱
制止和報告違法行為的時間、方式等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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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食品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適用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教育培訓記錄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教育培訓記錄
人員姓名
性別
入職時間
取得健康證時間
健康證件
編號
體檢機構
培訓時間
培訓單位
培訓內容
考核情況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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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食品經營企業適用(個體工商戶可使用此表自行記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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