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
- 發布文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 生效時間:2010年5月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發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發布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已經2009年12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14號 《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已經2016年8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長 尹力 2016年9月1日 暫行辦法 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在2005.09.22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追究行政過錯責任,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
辦法 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履職行為,有效預防和懲治公共資源交易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川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錯案責任追究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行為,提高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水平,維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土資源...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規、規章追究責任。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中央駐川部門(機構)的政務服務事項進入所在地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
四川省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經2019年7月8日省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省政府決定廢止《四川省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
《四川省城鄉規劃違法違紀行為行政處分規定》是2009年2月18日為加強對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預防和處理城鄉規劃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
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儘快有效推進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改善人居和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
七次全會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根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第七條本辦法由市監察局會同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實施。第二章行政過錯責任追究範圍 第八條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許可(包括依法應予審批、核准、登記及其他性質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行為)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
洪雅縣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重大行政決策活動,推進依法、科學、民主、規範、高效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
本條例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依法確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明確執法職責,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追究違法執法責任的制度。第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區(市)縣、鄉(鎮)人民...
政務服務中心各工作視窗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政務服務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務服務中心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教育幫助、通報批評,責令糾正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由有關部門按照《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4月1日印發。該《辦法》共23條,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印發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辦法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1. 在60日內依法向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關或教育行政複議機關 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或者在3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按照信訪條例,依法信訪。 3. 依據《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向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投訴。 4. 其他法定救濟...
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沒有明確規定的,要明確辦理時限,並向社會公示;能縮短時間、當場辦理的,要及時辦理。 (十二)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具體辦法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行政審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要...
第一條 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的提起、調查、責任認定、處理、權利救濟等工作程式,由監察機關或任免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和《四川省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等有關規定執...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根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四川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我市...
本辦法所稱行政過錯: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行政過錯行為的,應當追究責...
1、依法開展行政複議工作;(5分)2、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2分)3、依法對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監督,並及時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規定;(5分)4、依照《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對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
第七條 對審核不嚴、公開內容失真、造成負面影響以及出現泄密等問題的,監察機關將依照《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違反政務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和有關法規制度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
《瀘州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已經2006年10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30日以後施行。市長 朱以莊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