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是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
- 頒布時間:2001年09月22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9月22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是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第一條 為保障民用航空器在達州民用機場淨空區域內的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列》、《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達州民用機場...
為了規範瀘州市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確保軍民用航空器飛行安全和運行正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宜賓五糧液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確保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民用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1.機場及空管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對機場及空管運行設施、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噪音影響、機場及空管設施周邊社會治安、建設環境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機場和空管設施安全運營。2.各機場及空管設施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第四條 機場淨空審核內容為:建設項目對機場障礙物限制面、目視助航設施保護區、飛行程式及運行最低標準、最低監視引導高度、民用航空無線電台 (站)場地保護和民用機場電磁環境、民航氣象探測環境等的影響。第五條 自然資源部負責指導地方...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大理鳳儀機場(以下簡稱大理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國務院令第509號)、《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雲南省民用運輸機場...
(三)修建不符合機場淨空要求的建築物或者設施;(四)設定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的燈光、標誌或者物體;(五)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六)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和其他物體;(七)修建影響機場電磁環境...
第一條 為了保護六盤水月照機場(以下簡稱六盤水機場)的淨空和電磁環境,確保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貴州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第五節 機坪環境衛生管理 第六節 機坪消防管理 第七章 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 第一節 淨空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節 障礙物的限制 第三節 障礙物的日常管理 第四節 電磁環境的管理 第八章 鳥害及...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民用機場的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保障機場民用航空器的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
《徐州觀音國際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條例》,徐州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立法歷程 2023年3月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徐州觀音國際機場...
《江西省民用機場淨空和民用航空電磁環境保護辦法》已經2007年4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長吳新雄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檔案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7號 《江西省民用機場淨空...
該《條例》分總則、淨空區域保護、電磁環境保護、法律責任、附則5章32條,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第112號 《湖北省民用機場淨空安全保護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12月4日通過,現...
狹義的機場淨空管理,主要是指對機場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固定、實體障礙物的高度控制;廣義的機場淨空管理,則還要涉及機場電磁環境保護,對影響飛行安全和能見度的漂浮物、煙霧和燈光等的控制。近年來,隨著我國民用航空運輸業和城鎮建設的快速...
為此,條例在民用航空法原有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由機場所在地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劃定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由機場所在地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會同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確定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區域。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
附錄2 中國民航和華東地區的全向信標/測距儀(VOR/DME)發展及套用概況 附錄3 機載天線位置示意圖 附錄4 遼寧省民用機場淨空安全保護辦法 附錄5 烏蘭察布市民用機場及通用機場淨空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附錄6 航空障礙燈圖示 編寫說明 ...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機場淨空保護、電磁環境保護和民用機場發展控制用地的保護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民用機場管理機構(以下稱機場管理機構)負責所屬機場的保護工作並依照本條例實施有關的行政處罰。...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民用機場,是指供民用航空器起飛、降落、滑行、停放以及進行其他活動使用的劃定區域,包括附屬的建築物、裝置和設施。第三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民用機場規劃用地保護、民用機場淨空保護、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民用機場...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民用機場淨空環境保護、電磁環境保護和升空物體管理。本條例所稱民用機場(不包括臨時機場),是拽專供民用航空器起飛、降落、滑行、停放以及進行其他活動使用的劃定區域,包括附屬的建築物、裝置和設施。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省民用機場淨空和民用航空電磁環境保護,保障民用航空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2009年12月,瀘州市人民政府正式下發《關於瀘州機場遷建場址場地保護、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的通知》,這標誌著瀘州機場的遷建工作已進入實質階段。新機場計畫投資27.7億元,建成後將成為川南最大的機場。
1.貫徹執行國家民用航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按行業標準對機場民航業務實施管理,保證瀘州機場設備設施持續處於適用狀態,保障機場安全、正常運行;3.管理機場的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機場的土地、房屋以及供水、供電等生產生活...
1、貫徹執行國家民用航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按行業標準對機場民航業務實施管理,保證瀘州機場設備設施持續處於適用狀態,保障機場安全、正常運行;3、管理機場的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機場的土地、房屋以及供水、供電等生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