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民用航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按行業標準對機場民航業務實施管理,保證瀘州機場設備設施持續處於適用狀態,保障機場安全、正常運行;
3、管理機場的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機場的土地、房屋以及供水、供電等生產生活設施;
4、制定機場的安全防護、公安保衛、消防措施,防範和打擊非法干擾民用航空安全的活動,維護機場的正常秩序;
5、積極開闢航線增加航班,提高機場的使用效率和服務質量,服務社會公眾,促進民航事業發展;
6、擬訂機場建設及發展規劃,並負責執行。收集和發布統計資料。
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漆會強 局長、黨委副書記 全面負責行政工作。分管人事、勞動、工資和其他行政業務,分管市場發展、固定資產投資和基本建設。牽頭負責機場遷建工程。
王強 黨委書記、副局長 全面負責黨委工作。分管黨務、共青團工作,協助市場發展工作。
羅玲勇 黨委委員、副局長 主管工會工作。分管空防安全、運輸服務、消防、醫療救護、陸側秩序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等工作。
魏傳洲 黨委委員、副局長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飛行安全、應急救援和空側秩序。協調駐場空軍、中航油瀘州加油站工作。協助機場遷建相關工作。
劉岩柏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財務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資產和機場輔業等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協調各部門之間工作;檢查督促各部門對管理局各項決議、指示、批示、會議決議、內部規章、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督查、調研、信息、文秘、機要、檔案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崗位培訓、目標管理、退管工作;負責機場物資設備管理工作。
2、質量安全部
協助機場領導建立、保持、改進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負責機場安委會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辦法;負責機場安全、服務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負責指導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
3、財務計畫部
擬定機場年度收支計畫;負責機場流動資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場重大投資活動的預測和分析;負責機場綜合統計工作。
4、航務管理部
負責機場管轄區內的空中交通管理、航行情報、航空氣象服務工作和與本場空軍的軍民同場飛行的協調;組織實施地面、地空之間的通信保障和導航保障;編制、審核和通報飛行計畫,通報飛行動態信息,協調有關飛行保障單位之間的工作;負責空域管理,牽頭負責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工作。
5、運行保障部
負責機場飛行區場道、燈光、圍界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及日常管理;負責機坪運行的歸口管理;負責供電等動力保障;負責各類地面勤務保障車輛管理、操作和日常維護;負責機場外來物防範、鳥害防治、不停航施工的歸口管理。
6、安檢消防護衛部
負責出港旅客人身、行李和貨物的安全檢查;負責飛機停場監護;負責隔離區及飛行區道口的安全檢查和管理;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工作實施;負責機場公共區域停車場管理。
7、運輸服務部
負責候機樓服務設施和服務環境管理;負責對旅客乘機過程中提供問詢、引導、乘機手續辦理等服務,為要客(VIP)、頭等艙旅客、商務貴賓等重要旅客提供候機服務;負責旅客交運行李的運輸、暫存、控制、裝卸等工作。
8、機務工程部
負責航空器的地面勤務和過站/過夜維修、放行工作,確保航空器處於適航狀態。
9、客貨銷售公司
負責航空客貨運輸銷售代理工作;負責航空運輸市場的行銷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