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已經1995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
- 頒布日期: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省長:肖秧
《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已經1995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已經1995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基本介紹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2號)省 長:肖秧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詳細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勞動模...
《成都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在1997.05.30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模範的評選管理工作,保護和發揮勞動模範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中的積極性,在全社會形成學習、尊重、愛護勞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全市勞動模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建設繁榮、富裕、文明、和諧攀枝花中的先鋒帶頭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評選表揚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是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6年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評選表揚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發布單位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
旅遊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範評比表彰工作,充分發揮表彰獎勵的激勵作用,調動旅遊從業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促進旅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全國鐵路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管理辦法》是2006年人事部鐵道部頒布的管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鐵道部所屬各單位: 現將《全國鐵路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人事部鐵道部二○○六年...
第一條 為了做好全國建築材料行業(以下簡稱“建材行業”)勞動模範和先進集體(以下簡稱“勞動模範”和“先進集體”)的評選表彰及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在建材行業建設和改革中的骨幹帶頭作用,制定本辦法。
1997年2月18日發布的《文化部關於授予全國文化先進地區、全國文化先進集體和全國文化系統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榮譽稱號的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一: 全國文化先進縣評選標準 “全國文化先進縣”必須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
做好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做好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條...
《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是三明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2022年6月21日出台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辦法。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1日,三明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出台《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
《淮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是淮安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模範工作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並於本土實施。標題 淮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
《江蘇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工作辦法》是2023年1月27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發布命令 江蘇省人民政府令 第174號 《江蘇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工作辦法》已於2023...
現將《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勞動模範(含先進工作者,下同)...
《雲南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服務管理辦法》是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發布通知 (2022年8月29日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2年9月14日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財政、房產、衛生、勞動、公安、人事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第五條 評選勞動模範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為本地區兩個...
三、繼續對勞動模範(先進)實行醫療補助。城鎮市級及以上在職離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範圍的醫藥費,由個人承擔部分,繼續按《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199號)和《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醫療費社會統籌暫行...
遵義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 ( 暫 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我市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以下簡稱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中...
第一條 根據《江蘇省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市行政轄區內勞動模範的評選和管理依照實施細則施行。第三條 勞動模範是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優秀代表,我市授予勞動模範的榮譽稱號為:...
《六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14日 辦法 六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市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事項適用本辦法:(一)蘇州市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獎勵、待遇、服務管理;(二)全國、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待遇落實、服務管理;(三)按照規定享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待遇人員的待遇落實...
第八條 未經溫州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規定程式評出的各類先進,原則上不納入我市勞動模範管理序列。第九條 勞動模範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廣泛接受民眾監督。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市勞模評審會主任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江蘇省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 (1992年12月2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發布 根據2008年3月2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修訂 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省勞動模範的評選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社會主義...
《合肥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辦法》是合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先進示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模範,是指榮獲市級、省(部)級、國家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或者五一勞動獎章,並保持榮譽的勞動者。第四條 評選勞動模範應當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和各行各業...
(一)每次評選勞動模範的名額,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尤其是職工隊伍狀況,參照市級勞動模範名額確定辦法,由區總工會按各類人員所占比例提出評選名額,經研究確定後實施評選。(二)勞動模範的評選原則: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客觀...
貴陽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為加強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獎勵和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獎勵和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宣讀《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第七屆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省政協主席柯尊平,省委副書記尹力出席。王東明、魏宏、柯尊平、尹力等領導,向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代表頒獎。勞動模範代表宣讀《倡議書》。...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縣(市)、市(行署)、省勞動模範,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第三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是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勞動模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