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

《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是三明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2022年6月21日出台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三明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21日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1日,三明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出台《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三明市勞模評選將堅持面向基層,注重選樹長期工作在生產一線、在平凡崗位上為三明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有奉獻精神的普通勞動者。

內容解讀

《三明市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在三明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取得突出成績的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農民及其他為推動新三明建設貢獻力量的社會各界人士,都可以參評勞動模範。
《辦法》指出,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應有一定的榮譽基礎,並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大做強做優製造業;發展實體經濟,做大做強做優數字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化林改、醫改和教改,大力發展小吃文旅康養等特色產業;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施鄉村振興和協調發展戰略,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範區;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綠色低碳發展,污染防治攻堅;推進“八大攻堅戰役”“四個再出發”等重點工作;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復工復產;重大項目建設、科技攻關、安全生產;其他工作。
《辦法》規定,以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關係統及三鋼(集團)公司等為主推薦,負責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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