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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黔府辦發[2005]29號),經自治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就做好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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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工作的指導思想
做好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做好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條戰線和社會各個階層,堅持標準,嚴格程式,保證質量。
推薦評選範圍和名額分配
推薦評選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範圍是:2000以來,在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人、農民、科教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及其社會各階層人員。
我縣2005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初步推薦人選分配名額共21名,其中:十四個鄉(鎮)各1名,黨群、政府、農口、工交、文衛、財貿、政法七大系統各1名。
推薦評選條件
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必須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立足崗位,奮發進取,開拓創新,勇於奉獻,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民眾中享有較高威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在深化企業改革,推進體制和管理創新,推動技術進步,促進安全生產等方面突出貢獻的;
(二)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或完成重大科研項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保衛國家安全和維護人民利益,增進民族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控制人口,改善環境,保護資源,推動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推薦評選要求
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程式,接受民眾監督,推薦人選必須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式,包括應經職工(代表)大會、居民會議、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本單位公示,自下而上產生,做到民眾公認。
各有關部門要對推薦人選層層審核,逐級上報,務必於2005年3月8日前將擬推薦人員的基本情況和500字以內的主要事跡材料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由於推薦評選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推薦評選工作,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推薦評選工作。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