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該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基礎、實務,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的必備知識。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需要根據《暫行規定》,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經濟法基礎與初級會計實務)的考試,方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因此必須一次報考兩個考試科目。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初級會計
- 又稱:助理會計師
- 時間安排:每年的5月份左右。
- 類別:職稱
報名
條件
手續
考試
科目
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5月16日至20日 | 9:00-12:3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14:30-18:0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紀律
成績管理
合格標準:每科均為6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