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會計師

助理會計師

助理會計師是會計中的初級職稱。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掌握一般的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正確執行有關的財經方針、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助理會計師
  • 定義:會計中的初級職稱
  • 基本條件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 學歷: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條件,報名手續,首次報考,非首次,考試條件,考試方式,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紀律,考場設定,成績管理,合格標準,證書領取,常見問題,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定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首次報考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定—>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列印報名表、單位蓋章、考生簽字—>到報名點審核、驗證、交費—>領取報名回執表—>報名結束

非首次

之前的步驟與首次報考相同,不過僅需到報名點交費,不需要審核、驗證(跨級報考的需要審核、驗證)

考試條件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方式

根據各地申報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範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同意北京市、天津市、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西藏自治 區、陝西省等 15個省(市、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所轄區域內全部實行紙化考試;
其他地區在本地區的部分區域實行無紙化考試。

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2。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為2.5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為2.5小時。

考試時間

2013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2013年10月26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含無紙化考試)
14:00—16:30
初級會計實務(含無紙化考試)

考試紀律

要嚴格執行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規章和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題、印刷、傳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要嚴肅考場紀律。考試工作人員要堅決執行迴避制度。對於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者,要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
財政部將對考試考務工作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保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考場設定

考場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考生比較集中,考場安排困難,確需在縣設定初級資格考場的,須經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批准,並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為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綜合題為主觀試題,必須用黑色、藍黑色、藍色字跡簽字筆、鋼筆或原子筆在答題紙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評卷的地區,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主觀試題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下每小題若干備選答案中,有一項或多項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其他類試題評分原則與往年相同,按相應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規定執行。 其中“判斷題”每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答題錯誤的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證書領取

(一)辦理流程: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或者人事局職稱科)填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或者人事局職稱科)把資料報省職改辦審核——下發證書。
(二)攜帶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從業證、准考證、合格成績單據、照片、表格。
1、合格成績單據:成績通知單(任意一科就行,沒有列印的考生可以去職稱考試管理辦公室列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績單,不過建議最好帶上成績單!(這一條有的地方執行,有的地方不執行。)
2、畢業證、從業證:考生本人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4、照片: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張、二寸一張(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張數各省市也有差異。)
5、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二份(具體表樣下載在當地證書通知上會註明,張數也會有差異)
(三)辦理部門:當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一般是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辦理視窗或者人事局職稱科)
(四)領證時間:一般在11月份左右可以領到合格證書
(五)工本費用:別忘記帶錢!證書工本費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經取消了工本費。

常見問題

1、問:“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尚未辦妥申領手續,能否報名參加考試?
答:不能。根據全國考辦規定,報考人員在辦理報名手續時,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問: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學歷有何規定?
答:(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或中專畢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且須具備一定會計工作年限,如: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60個月);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48個月)等等。
3、問: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要報名參加考試,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港澳台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具有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
4、問:報名的方式、時間?
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確認的方式。在網上報名時須牢記報名註冊號、密碼,網上報名開通時間按照各省的規定進行。
5、問:持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可否在青島報名(跨省市報考的考生如何進行報名)?
答:按省財政廳、省人社廳檔案精神,報名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屬地進行報名。即,持有青島市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考生才能在青島報名,不接受跨省市報名。如想在青島報考,需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到報名考試所在地後再進行報名確認。
6、問:對違紀違規的考生,將如何處理?
答: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和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規定,對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資歷證明的考生,將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對考試合格人員的頒證,有何規定?是否發單科合格證?
答:對考試合格人員,將依據報名條件的相關條款,繼續實行驗證領取合格證書的規定。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頒發合格證書。
不發單科合格證。
8、報考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丟失或用作其他事情,報名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如何處理?
答:報名確認時,必須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無法提供的,視為不具備報名條件。
9、學歷證書丟失如何報名?
答:可持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畢業學校辦理的畢業證明書原件(再加其他規定材料)進行報名確認。
10、報考人員在一個以上單位從事會計工作,其專業年限證明如何開?
答:由當前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派人調閱報考人員的人事檔案,查看、計算其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並出具證明。
11、問:網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1)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相關檔案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後,不再辦理退考退費;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4)考生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並在網上繳費成功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不進行網上繳費的則視為放棄報名;
(6)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後,不允許再改動報名信息。
12、問:考生報名照片如何獲取?如何上傳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可用視頻攝像頭及網上報名系統提供的拍照程式自行拍攝報名照片後上傳。上傳電子版照片為本人證件照,格式為JPG,所占數據容量為15KB以下,寬高比例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統指定照片處理軟體對照片進行處理,以符合上傳照片的要求。系統指定照片處理軟體自帶處理演示)。由於此方式運用較煩瑣,建議儘可能採用視頻攝像頭方式獲取照片。
上傳的照片將用於准考證、考場安排表、合格人員登記表等。上傳照片成功後,可在《報名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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