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四川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意見

2015年1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四川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發展任務;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健全公共財政保障機制;促進建管養運協調發展;全面提升路網服務水平;切實加強養護管理;積極發展客貨運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8部分21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四川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意見
  • 印發時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 文號:川府發〔2015〕5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月15日 
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四川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意見
川府發〔2015〕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關於農村公路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進一步促進我省農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現就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輸協調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任務
(一)總體要求。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遵循“政府主導、規劃引領、健全機制、分級保障”的方針,全面深化公路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分級建立公共財政保障機制,促進建管養運協調發展,努力實現“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的總體要求,提高農村公路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發展任務。著力構建“外通內聯、通村暢鄉、人便於行、貨暢其流、安全便捷”的農村公路交通運輸網路;健全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資金保障機制和建設、管理、養護、運輸協調發展機制;突出加快建設、養護管理、運輸安全三個重點;推進通達通暢工程建設、縣鄉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設、農村公路橋樑建設、農村公路設施建設四項建設。到2020年,全省農村公路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網路基本形成,結構明顯最佳化,質量顯著提升,運輸規範有序,實現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二、完善體制,明確責任
(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全省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執行中央和省農村公路投資計畫,監督指導全省農村公路工作;省級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安排農村公路發展省級補助資金,監督指導全省農村公路資金管理工作。
(四)市(州)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市(州)農村公路發展支持政策,督促指導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好農村公路發展計畫,同步推進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工作。市(州)交通運輸、財政等主管部門要加大督促、指導和檢查力度。
(五)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發展的責任主體,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輸工作。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地方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具體指導實施建設、養護和運輸年度計畫,開展農村客貨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加強農村公路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鄉道日常養護工作。縣(市、區)財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地方自籌資金,強化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六)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鄉道的日常養護和編制村道的大中修工程計畫,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村道建設和日常養護工作,做好農村客貨運輸源頭監管工作。村民委員會具體承擔村道建設和日常養護工作。
三、健全公共財政保障機制
(七)加大財政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資金保障機制。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輸發展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對納入國家和省規劃支持的項目,地方自籌資金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省、市(州)兩級財政要不斷加大對縣(市、區)農村公路發展的幫助和支持力度。
(八)拓寬資金來源。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考慮地方公共財政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補助和地方政府債券等資金來源,整合各類扶貧和涉農項目中可用於交通發展的資金,加大農村公路發展投入力度。鼓勵個人和企業捐款用於農村公路建設;鼓勵利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方式籌集社會資金投資農村公路建設;鼓勵和引導農民依法採取民主議定的方式參與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
(九)強化績效評價。各級財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開展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按年度對農村公路財政資金投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況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農村公路項目年度計畫和財政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四、促進建管養運協調發展
(十)加強規劃銜接。堅持一體化發展思路,科學編制農村公路發展規劃,注重農村公路與其他路網和交通方式的銜接互補,統籌協調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輸各個環節,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加強農村公路發展規劃與農村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村鎮布局最佳化的銜接,發揮農村公路的先導作用,方便廣大農民安全便捷出行。
(十一)統籌協調推進。同步推進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輸工作;在農村公路建設過程中,同步建設管理養護和客運設施,同步做到路通車通,同步安排落實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管理規章制度,加快推動出台地方性法規。
五、全面提升路網服務水平
(十二)推進四項建設。深入推進通達通暢工程建設、縣鄉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設、農村公路橋樑建設、農村公路設施建設四項建設。2015—2017年,以四項建設為重點實施建設攻堅,提升農村公路整體服務水平。
(十三)提升質量標準。新(改)建農村公路的勘察設計工作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並按等級公路標準建設,原則上縣道不低於三級公路技術標準,鄉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不低於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縣道路面寬度原則上不低於6.5米,鄉道路面寬度原則上不低於5.5米,村道路面寬度原則上不低於4.5米,並嚴格按相關規定設定錯車道和排水、擋防設施。各縣(市、區)要健全公路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社會監督作用,全面提升農村公路工程質量水平。
六、切實加強養護管理
(十四)明確管養職責。縣(市、區)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農村公路橋樑管理養護工作、縣道的日常養護和組織實施縣道、鄉道大中修工程。鄉(鎮)交通管理站具體承擔鄉道的日常養護和組織實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村民委員會具體承擔村道的日常養護工作,要充分發動民眾積極參與。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專業化隊伍承擔農村公路養護工程。
(十五)健全管養機構。在現有人員編制和機構範圍內,建立配置合理、運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縣級公路養護與應急保通體系。建立健全鄉(鎮)交通管理站,加快完善農村公路養護站(道班)。建制村要有人員相對穩定的管養隊伍。
(十六)加強路政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民眾參與、綜合治理”原則和“縣級統一執法,鄉、村協調執法”方式,建立縣(市、區)有路政員、鄉(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政管理體系。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載車輛治理工作。
七、積極發展客貨運輸
(十七)積極發展農村客運。嚴格落實各級財政對農村客運車輛按照不低於其保險費金額70%予以補貼等扶持政策。整合城鄉客運資源,培育集約化經營、規範化管理的經營主體。完善農村客運網路,創新客運組織形式;在滿足農村客運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城鎮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較高的地區穩步實施農村客運線路公交化改造。
(十八)加快發展農村物流。最佳化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縣(市、區)級配送中心、鄉(鎮)物流場站、農村網點三級物流網路體系。通過政府引導、企業運作、民眾參與,創新農村物流運輸發展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設,提高運輸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升農村物流服務水平。
(十九)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機制,落實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客運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鼓勵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運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強車輛運行監管。
八、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二十)加強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廳、財政廳要牽頭建立農村公路協調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推進情況,協商相關事宜。加強督促檢查,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農村公路發展公共財政保障不力、項目推進滯後的地區,應調整中央和省交通建設發展補助資金及項目計畫安排。
(二十一)抓好工作落實。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抓好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工作的組織實施,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細則。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及時發現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