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

2007年1月15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07〕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目標任務、資金籌措、配套政策、推進辦法4部分。

配套政策是;實行農村公路建設用地優惠政策;農村公路(含農村客運站、渡改橋、小碼頭)建設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縣(市、區)政府可依法劃出一定範圍內的沙石場、石料場,組織公開拍賣,出讓開採權,其收益用於鄉(鎮)、村公路建設;實行“建設中間、開發兩邊、補償中間”的辦法;對通鄉、通村公路和農村客運站點建設實行補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
  • 文號:資府發〔2007〕8號
  • 印發時間:2007年1月15日
意見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
資府發〔2007〕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十五”時期,全市農村公路建設“三年大會戰”取得顯著成績,建成通鄉油路(水泥路)562公里,通村公路1365公里,明顯改善了鄉村交通條件和投資環境,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了生產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十一五”時期,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四川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6〕20號),抓住部、省共同改善西部交通條件的歷史機遇,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原則,建立以各縣(市、區)為責任主體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體制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運行機制,積極推動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輸一體化,促進農村公路進一步加快發展。
一、目標任務
“十一五”時期,全市新建通鄉油路(水泥路)284公里,通村公路通達工程442公里,通村公路通暢工程3980公里;新建農村客運站88座,渡改橋12座,農村小碼頭70座;實現鄉鄉通油路(水泥路);努力實現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標,基本形成完善的農村公路網路,使農民民眾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適,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
(一)通鄉公路。以“油路(水泥路)到鄉”為重點,實施通暢工程,提高抗災能力,改善通行條件。2006年—2008年,新建縣通鄉油路(水泥路)284公里,其中2006年72公里,2007年120公里,2008年92公里,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時期通鄉公路建設目標任務。
(二)通村公路。以“公路到村”為重點,實施通達工程,提高通達能力,完善公路網路。2006年—2010年新建通村公路4422公里,其中2006年150公里,2007年400公里,2008年1200公里,2009年1200公里,2010年1472公里。通村公路建設標準為,路面寬不低於3.5米,路基寬不低於4.5米。鼓勵和支持廣大農民民眾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通過自願投工投勞、捐資捐物修建通村公路。優先向省申報爭取市級新農村建設試點村、文明新村示範村和扶貧新村通村公路建設項目,努力實現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標。
(三)重要連線公路。對於尚未納入省油路(水泥路)規劃的省際、市際、縣際之間的重要連線公路以及原撤區並鄉後的老鄉(鎮)公路,通過規劃包裝,積極爭取省上安排項目予以支持。
(四)養護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和養護機制,做到投入到位,有路必養。農村公路養護實行維護和維修分離,日常維護推行道班或個人承包制,維修工程組織專業隊伍實施,基本實現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制度化和規範化。
(五)運輸站點。加快農村客運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優惠政策,完善運輸網路,使農村客運“開得通、坐得起、有效益”,讓廣大民眾真正享受農村公路建設帶來的實惠和便利。5年內建成農村客運站88個,實現70%以上的鄉(鎮)建有農村客運站,60%以上的建制村建有招呼站或候車亭(棚、牌),通公路的鄉(鎮)客運通達率100%,通公路的村客運通達率90%以上。
二、資金籌措
(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要確保列入“十一五”縣通鄉油路、水泥路規劃的國家補助資金年度計畫的落實,並努力爭取加快實施。同時,在國家啟動西部通村公路規劃時,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紮實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爭取我市更多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列入國家規劃。
(二)市交通局要在努力向上級爭取規劃範圍內通鄉公路補助資金到位的同時,積極爭取通村公路補助資金,其中用於市級新農村建設試點村和文明新村示範村通村公路建設的補助資金,每年不少於400萬元。
(三)市扶貧辦、以工代賑辦要積極向上級爭取市級文明新村示範村和扶貧新村通村公路建設補助資金,每年不少於150萬元。
(四)根據規劃調整後的實際建設里程,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對“十五”時期全市農村公路建設市級補助(獎勵)資金缺口進行全面清理並鎖定。在今年市財政預算已安排的基礎上,對“十五”時期全市農村公路建設市級補助(獎勵)資金缺口餘額在2009年年底前分期安排。市級有關部門要對農村公路建設中不穩定因素認真排查,提出具體的化解辦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五)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農村公路建設;各縣(市、區)要從每年新增地方財力收入中安排資金用於通鄉公路建設補助,要廣泛招商引資修建農村公路,積極鼓勵市內外人士捐資捐物修建農村公路。
三、配套政策
(一)實行農村公路建設用地優惠政策。通鄉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設用地,由沿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按建設需要調整,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立項和組織實施解決。必須徵用土地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其拆遷、安置、占地等由各鄉(鎮)、村負責協調解決。
(二)農村公路(含農村客運站、渡改橋、小碼頭)建設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農村公路建設環境影響登記表由環保部門無償編制提供並監督實施,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門無償編制提供並監督實施,通村公路設計檔案由交通部門無償編制提供並監督實施。農村公路建設應繳納的各種稅金按規定繳納入庫,同時地方財政應加大對農村公路建設的投入力度,並列入年度預算專項安排。按規定報經批准後,農村公路建設免徵耕地占用稅。民辦公助的通村公路建設項目,按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政策對待。
(三)縣(市、區)政府可依法劃出一定範圍內的沙石場、石料場,組織公開拍賣,出讓開採權,其收益用於鄉(鎮)、村公路建設。農村公路建設所需石料,可由當地政府指定提供石料場給建設單位開採使用。
(四)實行“建設中間、開發兩邊、補償中間”的辦法。對公路控制區外、集鎮周邊有開發價值的國有土地,由市、縣(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公開拍賣,所得收益補助“中間”公路建設的資金缺口或償還債務。
(五)對通鄉、通村公路和農村客運站點建設實行補助。
1.通鄉公路建設補助。通鄉公路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設計方案實施完畢,經檢查驗收合格後,屬“十五”規劃的,除省上補助外,市級補助5萬元/公里。屬“十一五”規劃的,中央、省補助40萬元/公里,其餘部分由各縣(市、區)自籌,市級不再補助。
2.通村公路建設補助。屬“十一五”規劃的通村公路建設項目,省上補助10萬元/公里。
3.農村客運站建設補助。省上對鄉(鎮)客運站建設每個補助20萬元,簡易站建設每個補助10萬元。村級招呼站建設資金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排,市上給予適當補助。
4.渡口改造建設補助。農村小碼頭和渡改橋建設項目,努力爭取國家和省上給予項目資金補助。
四、推進辦法
(一)放手發動民眾。各地應深刻領會和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來川視察革命老區通江縣時關於 “公益事業要靠民眾自己議,自己定,自己乾。農民以自己的雙手改善與生活息息相關的、直接受益的、像鄉村道路這樣的公益設施,不能算增加農民負擔。農村公路建設要學會用民主協商的辦法,從為貧困地區服務的實際出發來解決”的講話精神。農村公路建設要在各級政府主導下充分調動廣大農民民眾的積極性,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尊重民意、愛護民力,形成農民民眾自願改善公路通行條件的強烈願望和強大動力。每一個項目都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則,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經過絕大多數農民民眾同意,變成農民民眾的自覺行動。各級政府不準強迫命令,不準向農民民眾強行集資攤派,堅決不修農民民眾不願意修的路,堅決不修農民民眾不參與修的路。
(二)落實責任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建設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各縣(市、區)應安排專項資金解決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的工作經費。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發動民眾參與農村公路建設。通鄉公路建設由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組建項目法人實施;通村公路建設在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和各縣(市、區)交通局的支持幫助下,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農村客運站點建設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和管理。
(三)整合項目資金。按照“渠道不變,用途不亂,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依託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整合以工代賑、扶貧、國土資源整治等項目資金,統籌用於農村公路建設。
(四)加強部門配合。各級各部門要把農村公路建設與鞏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和開展“雙服務”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轉變作風、簡政放權、強化服務、提高效率,為基層排憂解難。市級各部門要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級領導和市級部門(單位)聯繫文明新村示範村和扶貧新村的通知》(資委辦〔2006〕14號)精神,對各自聯繫的鄉(鎮)、幫扶的文明新村示範村和扶貧新村的公路建設,落實責任人,盡職盡責地組織發動民眾,協調項目立項、審批,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努力為農村公路建設提供優質服務。
(五)加強項目管理。各地要按照民眾自願、競爭立項的方式選擇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形成自下而上的決策機制,堅決不修農民民眾不願意修的路。申請納入年度計畫的通鄉、通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已納入“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規劃;
2.已形成《村民大會決議》、《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決議》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立項申請》;
3.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圖設計(簡易設計)已經批准,具備開工條件;
4.項目業主明確;
5.資金籌措方案確定。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要按照四川省交通廳公路局《關於加強通鄉油路(水泥路)設計工作的意見》、《四川省農村公路設計檔案編制指南》,《四川省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實施細則》及《四川省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管理辦法》,加強工程設計、建設和質量管理。
(六)加強資金管理。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必須貫徹專款專用原則,實行分級監管。發改、交通、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國債資金、中央、省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市、各縣(市、區)籌集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按規定用途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項撥付;鄉(鎮)、村籌集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必須實行專戶存儲,財務公開,採取公告形式,將項目實施的時間、規模、資金安排、技術標準等告知廣大農民民眾,接受農民民眾的監督。各級政府負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等制度。
(七)實行目標管理。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及市級有關部門農村公路建設實行目標管理,簽訂目標責任書,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層層落實責任,實行獎懲掛鈎。市委、市政府對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給予獎勵;對承擔農村公路建設籌資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好的給予補助(獎勵),未完成任務的扣減當年綜合目標考核得分;對參與農村公路建設,完成任務好的單位以及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給予一定補助(獎勵);其具體補助(獎勵)辦法,由市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研究另定。以上補助(獎勵)資金在市級自籌補助(獎勵)資金中列支,按規定程式審批。
資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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