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公路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今日出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福建省人民政府
  • 目的:推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發展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推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促進我省交通運輸現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以下簡稱“四好”)農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三個必須”要求,圍繞“最佳化結構、完善機制、有效養護、運輸高效”四項任務,統籌城鄉交通發展,提升全省農村公路暢通、安全、舒適水平,改善城鄉客運和農村物流條件,實現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
——堅持政府主導。縣級人民政府承擔農村公路建、管、養、運主體職責,引導調動廣大農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積極性,推動農村公路全面發展。
——堅持突出重點。優先改善海島、偏遠農村等地區農民民眾出行條件,提升通鄉鎮、建制村公路通暢水平和農村公路路網結構水平。
——堅持協調發展。統籌建設與養護、運營和管理的關係,因地制宜、分類實施,積極穩妥推動農村公路良性發展,方便農村民眾出行。
——堅持以人為本。以需求為導向,以服務農民民眾、推進便捷出行為基本出發點,改善民生,推動農村交通通暢、安全及運輸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二、發展目標
按照“四好”要求全面推動農村公路工作,全面最佳化鄉村路網結構,提升鄉村客運物流水平,促進農村公路建設由規模速度型向質量安全效益型轉變,由以建設為主向建管養運全面發展轉變,進一步推進建管養運協調發展。
——至2015年,建設改造農村公路約6000公里(其中縣道1000公里、鄉道1500公里、村道3500公里),經濟發達縣基本實現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雙車道公路。支持腳踏車道通村公路增設錯車道。海島交通實現百人以上島嶼建成陸島交通碼頭,千人以上島嶼開通班輪,萬人以上島嶼開通島內客運班車。農村公路養護經費全面落實到位,經登記農村公路全面列養。
——至2018年,建設改造農村公路約1.5萬公里(其中縣道2000公里、鄉道5000公里、村道8000公里),全省80%的2000人以上建制村實現通達雙車道公路。海島交通實現有居民島嶼全部建成陸島交通碼頭,500人以上島嶼開通班輪,陸島、島際15年以上老舊渡運船舶全部更新,客運碼頭接線道路全部硬化。通鄉、通建制村公路出行指示系統基本完善。
——至2020年,建設改造農村公路2萬公里(其中縣道3000公里、鄉道7000公里、村道10000公里)。基本形成農村公路網路,基本實現常態化、標準化養護,符合運營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構建“便捷暢通、安全適用”的農村交通運輸網路。
三、建設好農村公路,構建暢通便捷路網
(一)改善路網通行條件。以規劃為引導,圍繞消除交通瓶頸,服務暢通出行。積極推進通鄉鎮、建制村公路提級改造和縣鄉路網連通完善,促進路網結構最佳化升級,形成便捷暢通的縣際、通鄉和通村公路網路,服務廣大農民民眾出行需求。
(二)加大交通扶貧力度。加快實施海島交通便民工程、村道公路硬化工程,積極推進撤渡建橋(路),改善海島及偏遠農村交通發展滯後現狀,消除渡運交通安全隱患,助推海島和偏遠農村民眾脫貧致富。
(三)完善建設推進機制。實行“縣為主體、分級管理、統一標準”的農村公路建設機制,省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切塊下達,具體建設項目由市、縣按規劃統籌安排,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管理職能。依託信息化手段對項目計畫、進度、質量全程跟蹤,確保“立項一條、建成一條、達標一條”。
(四)提升工程建設水平。積極推行農村公路設計、施工標準化,落實“施工自檢、專業抽檢、民眾參與、政府監督”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實行“抽檢核銷、完工兌現”監管,建設優質工程、放心工程。建立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公開制度,打造農村公路“陽光工程”。
四、管理好農村公路,促進安全有序出行
(五)構建路產路權保護機制。縣級交通綜合執法機構應加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護,加強路域環境整治。積極構建政府牽頭,交通綜合執法、住建、工商、交警等部門聯合整治機制,促進農村公路與沿線環境協調發展。
(六)改善安全通行條件。持續推進農村公路安保提升工程、危橋改造和隧道整治、撤渡建橋(路),至2020年提升安保工程2.5萬公里,改造危橋1250座,強化橋隧日常管養,及時改造新增危橋,提升農村公路通行安全水平,服務農村交通安全出行。
(七)完善農村公路指示系統。統一規劃農村公路指示標誌,重點完善鄉村節點和交叉口指示標誌、公里牌,並規範地名標識,實現與幹線公路、旅遊景區、重要行政節點的有效銜接,至2018年通鄉、通建制村公路基本建成明晰、準確的農村公路出行指示系統,方便公眾出行。
五、養護好農村公路,全面提升管護成效
(八)健全養護管理體制。按照“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分級管理機制,落實加強農村公路管養人員和經費,確保有人管養、有錢管養。縣、鄉(鎮)兩級管養人員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九)推進常態化養護。圍繞“有路必養、有效養護、路路通暢”目標,全面列養經登記的農村公路。加大農村公路預防性養護、大中修工程實施力度,加強災毀路段修復,穩步提升縣鄉道經常性養護率。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宜居環境行動部署,大力推進重要縣道、通景區路線和美麗鄉村通達公路生態路建設,至2020年建成生態路2000公里。
(十)推動管養專業化。統籌建養資源,構建“縣道專業隊伍養護、鄉村道多元化養護”模式。鼓勵社會力量組建養護企業,積極培育養護市場。完善農村公路日常巡查、內業檔案、橋樑檢查等管理制度,提升養護專業化水平。
(十一)健全應急搶險體系。加強養護應急體系建設,建立農村公路搶險基地,組建搶險隊伍,加大物資裝備配備,提高農村公路災害防範及處置能力,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六、運營好農村公路,推進城鄉客運物流發展
(十二)推進城鄉客運網路銜接。加強城鄉客運發展規劃,綜合統籌農村客運站點布局、村鎮公交、農村客運和運力投放等要素,大力推進農村客運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農村客運網路布局,推進公交線路向人口密集、道路符合安全條件的周邊鄉鎮、建制村延伸,與農村客運銜接融合。積極引導農村客運企業加快淘汰老舊農村客運車輛,進一步最佳化農村客運運力結構,加快推動農村客車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安裝。
(十三)加快構建農村物流網路體系。依託縣鄉汽車站、郵政配送站等網點,在站內增設貨運中介、集散功能,藉助郵政汽車等進行配送;鼓勵大中型物流企業向農村布設配送網點,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配送網路。
(十四)建立客運安全綜合監管機制。建立城鄉客運開通聯合論證機制,農村公路擬開通農村客運、擬延伸公交線路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牽頭,組織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進行現場勘查、論證、研定後,符合條件的予以開通。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客運和縣(區)公交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機制。
七、加大政策扶持
(十五)完善政策支持。2015年前各地要制定有利於農村公路全面協調發展的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扶持引導、政府主體投資、民眾捐資投勞”的農村公路資金籌集和農村公路發展公共財政保障體制。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農村公路的料場開採、用地用林用海、環保、路產保護、物流發展等的支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完善“一事一議”制度,有序鼓勵引導廣大農民民眾和社會各界捐資捐建參與農村公路建養工作。
(十六)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根據物價增長等因素建立農村公路建養運資金投入增長機制,不斷適應農村交通運輸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省級加大農村公路建養運資金投入,到2020年每年從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車購稅等用於交通運輸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少於10億元建設養護省補資金支持地方農村公路發展,其中:支持省級重點扶貧縣及蘇區、老區的比例不少於80%,增加縣道二級公路、縣鄉道雙車道四級公路的省補政策,農村公路建設省補標準在2008年標準基礎上總體提高50%以上。適當提高農村公路養護省補標準,按全覆蓋的要求對列入統計範疇的農村公路實行補助,同時將現行“7351”省補標準(年公里縣道7000元、鄉道3500元、村道1000元)調整按“年公里縣道8000元、鄉道4000元、村道2000元”標準執行。
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要配套出台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定額補助政策,並落實市、縣兩級合計籌措不低於“年公里縣道8000元、鄉道4000元、村道2000元”的農村公路養護配套資金,同時加大農村公路客運扶持力度。
省級新增的建設養護補助資金與市、縣兩級出台新一輪農村公路政策及養護配套資金落實到位情況掛鈎。
(十七)加強管理力量。按照“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監管有力”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體系要求,加強農村公路專職管養技術人員配置,逐步培育形成與管養里程相匹配的農村公路管養隊伍。重視鄉、村基層農村公路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普及建養管理基本知識和技能,提升農村公路管理人員業務水平。
八、保障措施
(十八)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意義,把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農村公路作為農業農村工作中全局性的大事抓實抓好。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市級統籌,縣為主體,鄉村落實,部門協同”的農村公路工作體系,確保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監管有力。建立有利於農村公路發展的協商機制,加強農村公路組織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十九)推進標準化管理。嚴格設計標準,加強排水、防護、安全設施、平交路口的精細化設計,落實施工標準化要求,逐步推進水泥混凝土路面三輥軸施工和大型橋樑構件集中預製,穩步提升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水平、防災能力和使用性能。進一步規範養護巡查要求、養護內容及標準,推進日常養護作業標準化、內業標準化和橋隧檔案標準化,全面落實養護公示制度,提升農村公路養護規範化、制度化水平,為構建更加安全、舒暢的通行環境夯實基礎。省級編印下發農村公路設計、建設、養護管理標準化指南,加大管理引導力度。
(二十)加大監督力度。省交通運輸廳採取日常督查、年度抽查以及專項督辦等方式,加強對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的動態監管。積極探索“社會綜合監督、人大代表評議”等監督方式,構建省、市、縣多層面的綜合監督體系。加強招標投標、材料設備採購等重要環節監管,引入信息化電子監察方式加強資金撥付及使用監督。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職能部門履職的再監督,及時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建設“滿意工程、廉政工程”。
(二十一)實行考核獎懲。省交通運輸廳對農村公路省補資金實行“建設補助切塊資金與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養護成效相掛鈎,省級養護補助資金與養護配套資金到位相掛鈎”的“雙掛鈎”獎懲制度。
(二十二)注重宣傳引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宣傳橫幅、村務公告欄等媒介,有階段、有重點地宣傳農村公路發展,讓廣大農民民眾了解政策制度,擴大知情權、監督權,引導民眾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參與農村公路發展。要增強農民民眾交通安全意識和護路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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