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緊緊圍繞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和新增糧食生產能力,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推進科技創新、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轉變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式。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機工業上規模、上檔次,全面提升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服務水平和製造水平,積極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道路,實現全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新跨越。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區域的自然稟賦、耕作制度和經濟條件,採取相應的技術路線和政策措施,實行分類指導,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實現農業機械化,結合各地裝備製造業基礎條件,發展適銷對路的農機產品。
重點突破,協調發展。以實現主要農作物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為重點,堅持大、中、小、微農機具並舉,促進農機農藝有效結合,推動農業機械化全面協調發展。結合實際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最佳化農機工業區域布局,實行差異化發展。
創新機制,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業機械化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創新農業機械化投入機制、管理機制、服務機制,引導農機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產學研相結合的科研機制,提升農業機械研發和製造能力,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科學發展。
安全高效,持續發展。適應環保型社會建設和農業現代化發展要求,著力最佳化農機裝備結構,大力研製和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4400萬千瓦,每年遞增7%,其中排灌動力機械達到500萬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0%,年均提高4個百分點。水稻、小麥機械化水平明顯提高,馬鈴薯、油菜、玉米等機械化水平明顯突破,設施農業、特色農業、養殖業、林業等機械化協調推進。農機工業總產值達到300億元,較2010年增長200%。建成一批農機企業省級技術中心,企業創新能力明顯提高,形成若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和技術,部分產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到2020年,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5500萬千瓦,其中排灌動力機械達到560萬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5%。農機工業產值達到800億元,在2015年基礎上增長150%以上。農機工業形成在國內乃至國際上具有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在部分地區形成農機產業集聚發展,打造一批全國知名的農機品牌,初步建成現代農機流通體系。
主要任務
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著力提高農業機械裝備水平。以貫徹落實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為抓手,促進農業機械總量持續增長。優先、均衡發展主要糧食、經濟作物作業機械,鼓勵引導農民使用高性能、多功能複式作業機械,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舊農機及機電提灌設施,提高機具配套率,最佳化農機裝備結構,推動農業機械化發展由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二)努力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
以提高水稻、小麥、馬鈴薯、油菜、玉米等主要農作物綜合生產能力為重點,加強農機農藝結合,加大種植模式改革和品種改良力度,全面推進糧油生產機械化。以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為突破口,加快水稻育插秧機械化技術推廣步伐,大力示範推廣小麥精少量播種機械化技術,以及馬鈴薯、油菜、玉米直播與收穫機械化技術,不斷提高主要糧食作物生產機械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由2009年的28.5%提高至54%,小麥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由2009年的28.1%提高至45%。
突出抓好成都平原、安寧河谷等地區的農業機械化發展,確立農機化發展先行縣,促進平原地區率先實現農業機械化。突出抓好糧食生產重點縣以及現代農業產業基地、糧油高產創建區等農業項目區的農業機械化發展,增強農業機械化對項目建設的支撐作用。因地制宜發展特色效益農業、畜禽水產養殖業等機械化,推進農業機械化由糧食作物向經濟作物發展,由種植業向林、牧、漁等各個領域擴展,由產中環節向產前、產後延伸,逐步提高全省農業機械化整體水平。
(三)切實增強農業機械化服務能力。
穩定基層農機推廣隊伍,完善農機推廣服務體系,創新農機推廣機制,提高農機示範推廣能力。加大主要農作物生產關鍵環節機械化技術和適合丘陵山區的中小型農業機械的推廣力度,加大保護性耕作、設施農業、節水灌溉、秸稈氣化、糧食烘乾等重大農業機械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快建立平原、丘陵、山區、高原等不同區域和馬鈴薯、油菜、玉米等不同作物的農業機械化示範區、示範基地,輻射帶動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機裝備和技術的推廣套用。
建立完善農機作業、維修質量標準體系,規範農機作業、維修服務,提高農機套用和保障水平。加強農機試驗鑑定和質量認證工作,開展在用農機質量調查,完善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網路,強化農機生產、銷售、維修、作業的市場監管。
積極培育農機大戶,大力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建立完善以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農機協會為龍頭,農機大戶為主體,農機戶為基礎的農機服務體系,形成多層次、多功能、全方位的農機服務網路。大力開展農機跨區作業,加強組織引導,推動小麥、水稻跨區機收由平原向丘陵山區發展,農機跨區作業由機收向機耕、機插、機播和機械植保等環節拓展。創新農機服務模式,積極探索訂單作業、承包服務、土地託管等服務方式,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機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建立農機服務應急處置機制,增強農機搶收搶種、抗旱排澇等抗災減災能力。大力發展農機維修網點,加快區域性農機維修中心建設。
(四)全面加強農機安全監管。全面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開展農機使用安全教育,加強基層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完善農機安全管理網路,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裝備水平和監管能力。提高農業機械上牌率、檢審率和持證率。積極培育發展農機安全互助組織,依法開展互助保險、合作救濟。大力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
加快農機工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因地制宜,積極發展適合我省農村生產條件的農機產品。針對不同地區特點實行差異化發展。結合我省機械裝備製造業區域優勢,有針對性地發展大馬力、高性能耕作、栽插、收穫、烘乾等農業機械,重點發展中小型多功能耕作、灌溉、播種、植保、收穫、加工等農業機械。根據我省裝備製造業產業布局情況,合理布局農機工業,避免同類型產品重複建設。
(二)鼓勵我省裝備製造企業投資農機工業,新建或參股農機企業,促進我省現有農機工業企業改造升級。積極鼓勵裝備製造企業,特別是在交通運輸機械生產、動力機械生產、泵閥生產等方面有技術、人才優勢的企業投資農機工業,採取參股現有農機企業對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或單獨投資新建農機企業,從整體上提升我省農機工業水平。
(三)重點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品牌和產品,著力培育優勢產品。
1.做強農用動力機械生產和研發。重點支持在農用動力機械領域具有知名企業品牌和名優產品的企業,鼓勵和扶持其做大做強現有品牌和產品,搞好下一代產品研發,增強企業持續競爭力。
2.大力發展小型農副產品加工機械。充分發揮我省小型農副產品加工機械製造優勢,重點鼓勵小型農副產品加工機械企業產品上檔升級,搞好新產品研發,支持和引導企業組建聯合集團,集聚發展,不斷壯大。
3.促進農機零配件生產企業上檔升級。積極引導分布在我省廣大農村的眾多農機零配件小企業與大中型農機企業配套協作,支持小型零配件企業加快生產設備、檢測設備的更新換代,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為我省農用機械提供精度高、通用性強、互換性好的零配件。
4.鼓勵和支持我省農機企業申報進入國家農機補貼產品目錄。積極鼓勵和支持已形成一定規模、其產品在國內已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申報進入國家農機補貼產品目錄,不斷擴大國內市場份額。
(四)增強農機工業企業科技創新能力。
鼓勵企業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協作的產學研合作創新體系,增強自主創新和核心競爭力。結合我省實際,加強先進適用農機具研究和農業生產關鍵環節技術設備開發,大力研發適合我省平原、山區、丘陵地區、高原等不同區域農業發展急需的農業機械與裝備,特別是適合山區和丘陵地區耕作使用的小型農機具。在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發中要充分考慮農作物品種、耕作制度和經營體系的需要,提高農機適用性。
通過自主創新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打造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知名品牌,鼓勵農機企業爭創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四川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等,支持農機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五)最佳化產業結構,打造農機產業發展集群。按照擇優扶強原則,打造一批農機工業優勢企業,實施龍頭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發展一批“專、精、特、新、配”中小企業,依託我省機械裝備製造產業園區建設,引導農機企業集聚發展。
(六)鼓勵農機企業對外開放,擴大國際合作。繼續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進一步擴大外資利用規模,鼓勵省外、國外先進農機企業到我省合資或獨資辦廠,促進我省農業機械產品提高質量,加速我省農機工業發展進程。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國際市場份額,逐步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七)加速農機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恢復或新設農機設計、製造等專業。充分利用現有農機教育培訓體系,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培養富有創新意識和能力的農機專業人才隊伍,突破農機工業人才瓶頸制約。建立健全有利於加快各類農機人才成長的用人機制,推行技術參與分配的有效形式,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穩定企業人才隊伍,為促進全省農機工業發展提供堅實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八)構建現代農機流通體系。建立健全農機製造企業品牌行銷網路與專業農機流通企業銷售網路相結合的新型農機市場體系。實施農機流通服務品牌工程,最佳化市場布局,發展連鎖經營,培育一批輻射面廣、服務質量好的大型農機流通企業、品牌農機店和區域性農機市場,健全農機零配件供應網路,提高農機產品流通效率,方便農民購機。建立農機產品售後服務體系和信息服務平台,依託重點生產企業、專業流通企業建立售後服務中心,提高服務能力。完善農機產品“三包”制度和召回制度。
政策措施
四、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有關政策,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積極探索農機化發展的新模式、新機制,建立農業機械化示範區、示範基地,鼓勵率先實現農業機械化。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農機作業補貼制度,在中央和省農機購置補貼比例的基礎上,實行累加補貼,優先扶持主要農作物、區域性優勢產業、地方性特色農產品農業機械化發展,並適當向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和種糧大戶傾斜。
(二)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農機工業、農機專業合作組織、農機戶的信貸扶持力度。發展農機小額信貸,為農民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提供信貸支持。在保障信貸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寬貸款條件,簡化貸款手續,積極開展農機抵押、質押貸款業務,推動農戶聯保、農戶互保、農機專業合作社為成員擔保等多種信用保證方式。對符合產業政策和信貸條件的農機製造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給予信貸支持。中小農機製造企業可享受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信貸政策,各級政府和金融部門應切實採取措施,努力解決中小農機企業貸款難問題。
(三)切實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推進農業機械化的稅費優惠政策。對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農機專業合作社申辦工商登記和年檢,不收取證照工本費和年檢(審)費。保障農業生產燃油供應,排水灌溉用電執行農業排灌電價政策。
進一步落實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扣除政策。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對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徵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屬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農機製造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按照現行規定對批發和零售的農機免徵增值稅。
(四)不斷加強農機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機耕道路建設、提灌抗旱設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要將農村機耕道路、提灌抗旱設施建設納入農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與規劃內的項目同步實施,逐步構建“進組、入院、到田”的農村機耕道路網路,改善農機作業、通行條件,恢復、新增農村機電灌溉面積,不斷增強抗旱保栽能力。完善農機質量鑑定、安全監理、推廣培訓體系建設,加大對農機安全監理、農機推廣鑑定、機電提灌服務等公益性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增強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支持農機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快農機科研中心、試驗場地、示範基地、產業園區建設。支持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的場庫棚建設,對停放農機具的場庫棚建設用地按農業用地辦理手續。
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推進農業機械化和發展農機工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明確發展目標和工作重點。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制定各項配套政策,共同做好推進農業機械化和發展農機工業工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協調服務職能,做好技術推廣、生產組織、安全監督以及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等工作。農機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快制定農機工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發展改革部門要落實扶持農業機械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基本建設投資。財政部門要保障農業機械化的資金投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監管。商務部門要加強對農機流通行業的指導,加快農機流通體系建設。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農機跨區作業綠色通道暢通。科技部門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科研開發的支持力度。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機信貸、保險業務。其他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有關行業協會要當好政府與企業、農戶的橋樑,充分發揮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