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切實履行政府及其部門(單位)法定職責和重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切實履行政府及其部門(單位)法定職責和重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切實履行政府及其部門(單位)法定職責和重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是為了規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政協四川省委員會關於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提案徵集辦理的規定》是一部四川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0年10月1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政協四川省委員會關於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提案徵集辦理的規定 發布單位 82102 ...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由主席團決定列入會議議程。第四條 一個代表團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由主席團決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29日印發)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統稱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結合實際,...
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不是省人大代表的,列席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的負責人、專門委員會的顧問、參加省政協會議的人員、其他有關機關、團體的負責人、...
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嚴格責任,限時辦結,主動公開辦理結果,省政府領導每年領銜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省政協提案各1件。六十九、省政府及各部門公職人員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接受監察機關的監督。省政府及各...
1993年12月15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93年12月15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12.15 實施時間 1993.12.15...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及其部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代表建議、政協...
2015年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5〕1號印發《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該《意見》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五)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第八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應當在決議、決定公布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
健全提案辦理協商制度,嚴格立案標準,增加集體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質量;制定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健全交辦、辦理、督辦...規範協商議題提出機制,認真落實由黨委、人大、政府、人民團體等提出議題的規定,建立黨委同政府、政協重點協商議題會商...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團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14〕14號)規定,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團制度。圍繞政府關注、人民民眾關心的問題,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團的專業優勢,為省政府及其部門涉法事務提供法律...
全國政協《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暫行規定》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黔府辦發[2004]3號)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實施意見...
(五)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信息公開。推進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依法公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餘額,以及政府投資年度計畫、項目實施、監督檢查信息。做好財政預決算、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及時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加大審計...
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議,是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渠道;政協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各級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是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也是...
各級人民政府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機關的監督。認真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以及有關專項意見建議。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在每年的第...
六十、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加強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督查。市政府牽頭處理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的人民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市政府領導每年領銜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提案各1件以上。六十一、政務督查要注重實效...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做好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發揮代表作用,根據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分別向全國人大及其...
通過時間:1989年3月10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6月1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六十八、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加強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督查。市政府領導每年約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次,領銜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各1件。六十九、政務督查要注重實效,把握真實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 承辦單位不按本規定辦理建議和提案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可退回重辦。第九條 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閉會期間視察、調查工作中所提出的意見或提案,以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辦理同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決定...
第一條 為保障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實際,...
九、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省政協的民主監督和進入訴訟程式的司法監督,重視社會媒體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做到件件有回覆。十、落實常務會議學法...
為加強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進一步提高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促進辦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中文名 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評估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