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提升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提升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為切實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提升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提升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川辦函〔2016〕3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依法公開政府信息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存在公開的主動性、及時性不夠和公開效果不理想等問題。為切實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對擬發布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對不屬於保密範圍的要依法主動公開。嚴格落實承辦人員初審、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單位負責人審發的政府信息公開“三審”制度,執行登記備案制度,未經審查和批准不得對外發布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公開前應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二、完善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
行政機關在製作或獲取政府信息時要明確公開屬性,對確定為不予公開或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應註明理由。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規範,提高信息公開程式的科學性,減少執行過程中的隨意性,把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有機融入各項業務工作中,在草擬公文、制訂會議和政務活動方案時就對公開屬性予以明確,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三、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簽收、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等環節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申請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的簽收、登記,避免出現申請遺失或未及時處理等問題。準確把握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的時點和期限,在法定時限內依法答覆,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對於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應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複申請。對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申請事項,要加強會商協調,確保答覆口徑一致。加強依申請公開歸檔管理,逐一建檔編號,並通過全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及時、準確錄入信息公開申請受理、辦理信息,以及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確保依申請公開情況有記錄、可核查、能追責。
四、自覺接受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監督
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是當事人的法定權利。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監督,依法履行答辯和舉證等法定義務,積極配合行政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依法可以調解結案的,要主動參與調解,妥善解決爭議,避免矛盾激化。要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對有關工作建議,認真研究,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和結果及時反饋行政複議機關或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會商機制,妥善解決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大敏感問題。
五、持續推進公開載體建設
強化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之間協調聯動,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台、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主動適應形勢需要,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新平台,擴大信息傳播,增強影響力。進一步發揮好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政務公開欄、陽光政務熱線、政務服務熱線等公開渠道及新聞媒體作用,打造權威、陽光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
六、加強信息公開日常監管培訓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管理和責任,確保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日常監測,建立人工防範和智慧型掃描相結合的日常監測機制。充分利用四川省政務公開監管平台開展實時監測,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通過舉辦培訓班和開展交流研討等多種方式,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經常化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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