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汛工作的通知》意在入汛以來,雨日增多,區域性暴雨、洪澇災害已相繼出現,對出現的洪澇災害,省委、省政府領導非常重視,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堅持以防為主,加強雨情、汛情、工情監測,進一步落實好防汛責任制,務必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汛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1-06-21
- 生效日期:2001-06-21
簡介
【發布文號】川辦發[2001]60號
【發布日期】2001-06-21
【生效日期】2001-06-2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首先,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防汛行政首長責任制和實行領導幹部責任追究制。要把行政首長防汛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落到實處,每一項防汛任務、每一個地段、每一關鍵部位都要明確責任。其次,要切實抓好排除重大隱患的督促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防汛中的重要問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協調解決,在緊急時候要親自掛帥,真正把防汛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氣象、水文部門要切實加強雨情、水情測報,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特別要加強對突發性、災害性天氣及汛情的預報警報,延長預見期,提高時效性,為防汛搶險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電信部門要確保汛期氣象、水文和抗災救災信息傳遞的暢通。
近年來,我省水利建設不斷加強,大江大河的抗洪能力和防洪標準有所提高。但就全省而言,防洪工程基礎薄弱的狀況並未得到根本改變,堤防工程的險工險段、病險水庫、山地災害易發區仍然存在隱患。
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做好山地災害的預防和監測工作,加強山地災害預防宣傳。對山地災害易發區的應急處理要制定詳細的預防方案,儘可能避免出現大的損失和人員傷亡。針對近年來城鎮建設加快、一些地方河道設障嚴重的情況,城建部門要抓好城市的排澇除險,消除因地面水排泄不暢造成城市內澇的隱患。鐵路和交通部門要做好鐵路和公路沿線滑坡、土石流的預防工作,鐵道、公路運輸出現汛情、險情要及時通報地方政府和防汛部門並全力搶護,以保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及時運達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