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畫

《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畫(2021-2025年)》,是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郵政局聯合制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畫
  • 制定方: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郵政局 
制定背景,發展歷史,計畫內容,計畫實施,

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策部署,健全現代流通體系,促進商貿物流提質降本增效,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發展歷史

 2021年8月,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郵政局聯合制定了《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畫(2021-2025年)》。

計畫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加快提升商貿物流網路化、協同化、標準化、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和全球化水平,健全現代流通體系,促進商貿物流提質降本增效,便利居民生活消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商貿物流企業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商貿物流規劃引導,完善激勵和保障政策,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創新驅動,轉型升級。堅持發揮創新在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中的引領作用,積極推動技術創新、業態創新和模式創新,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物流業深度融合,提升商貿物流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綜合考量各地商貿物流發展水平和基礎條件,對標國內國際先進,補短板、強弱項,著力縮小城市與農村、東中西部、我國與已開發國家商貿物流發展差距。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暢通高效、協同共享、標準規範、智慧型綠色、融合開放的現代商貿物流體系,培育一批有品牌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商貿物流企業,商貿物流標準化、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水平顯著提高,商貿物流網路更加健全,區域物流一體化加快推進,新模式新業態加快發展,商貿物流服務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商貿服務業和國際貿易物流成本進一步下降。
  二、重點任務
  (四)最佳化商貿物流網路布局。加強商貿物流網路與國家綜合運輸大通道及國家物流樞紐銜接,提升全國性、區域性商貿物流節點城市集聚輻射能力。統籌推進城市商業設施、物流設施、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升級改造,最佳化綜合物流園區、配送(分撥)中心、末端配送網點等空間布局。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健全農村商貿服務和物流配送網路。(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設城鄉高效配送體系。強化綜合物流園區、配送(分撥)中心服務城鄉商貿的幹線接卸、前置倉儲、分揀配送能力,促進幹線運輸與城鄉配送高效銜接。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搭建城鄉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推動城鄉配送車輛“統一車型、統一標識、統一管理、統一標準”。引導連鎖零售企業、電商企業等加快向農村地區下沉渠道和服務,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實施“快遞進村”工程,促進交通、郵政、商貿、供銷、快遞等資源開放共享,發展共同配送。(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區域商貿物流一體化。圍繞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重點區域探索建立商貿物流一體化工作機制,提升區域內城市群、都市圈商貿物流規劃、政策、標準和管理協同水平。最佳化整合區域商貿物流設施布局,加強功能銜接互補,減少和避免重複建設,提高區域物流資源集中度和商貿物流總體運行效率。(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商貿物流標準化水平。加快標準托盤(1200mm×1000mm)、標準物流周轉箱(筐)等物流載具推廣套用,支持叉車、貨架、月台、運輸車輛等上下游物流設備設施標準化改造。套用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拓展標準托盤、周轉箱(筐)信息承載功能,推動托盤條碼與商品條碼、箱碼、物流單元代碼關聯銜接。鼓勵發展帶板運輸,支持貨運配送車輛尾板改造。探索構建開放式標準托盤、周轉箱(筐)循環共用體系,支持托盤、周轉箱(筐)回收網點、清洗中心、維修中心等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推薦標準化工作成績突出的商貿物流企業及個人參與國家標準化工作有關表彰和激勵。(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廣套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5G、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與商貿物流全場景融合套用,提升商貿物流全流程、全要素資源數位化水平。探索套用標準電子貨單。支持傳統商貿物流設施數位化、智慧型化升級改造,推廣智慧型標籤、自動導引車(AGV)、自動碼垛機、智慧型分揀、感應貨架等系統和裝備,加快高端標準倉庫、智慧型立體倉庫建設。完善末端智慧型配送設施,推進自助提貨櫃、智慧型生鮮櫃、智慧型快件箱(信包箱)等配送設施進社區。(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發展商貿物流新業態新模式。鼓勵批發、零售、電商、餐飲、進出口等商貿服務企業與物流企業深化合作,最佳化業務流程和渠道管理,促進自營物流與第三方物流協調發展。推廣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統一配送、分時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完善前置倉配送、門店配送、即時配送、網訂店取、自助提貨等末端配送模式。支持家電、醫藥、汽車、大宗商品、再生資源回收等專業化物流發展。(商務部、交通運輸部、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供應鏈物流管理水平。鼓勵商貿企業、物流企業通過簽訂中長期契約、股權投資等方式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將物流服務深度嵌入供應鏈體系,提升市場需求回響能力和供應鏈協同效率。引導傳統商貿企業、物流企業拓展供應鏈一體化服務功能,向供應鏈服務企業轉型。鼓勵金融機構與商貿企業、物流企業加強信息共享,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訂單融資。(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快推進冷鏈物流發展。加強冷鏈物流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支持大型農產品(5.680, 0.02, 0.35%)批發市場、進出口口岸等建設改造冷凍冷藏倉儲設施,推廣套用移動冷庫、恆溫冷藏車、冷藏箱等新型冷鏈設施設備。改善末端冷鏈設施裝備,提高城鄉冷鏈設施網路覆蓋水平。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展冷鏈物流智慧型監控與追溯平台,建立全程冷鏈配送系統。(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供銷合作總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健全綠色物流體系。鼓勵使用可循環利用環保包材,減少物流過程中的二次包裝,推動貨物包裝和物流器具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大力推廣節能和清潔能源運輸工具與物流裝備,引導物流配送企業使用新能源車輛或清潔能源車輛。發展綠色倉儲,支持節能環保型倉儲設施建設。加快構建新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建設綠色分揀中心,提高再生資源收集、倉儲、分揀、打包、加工能力,提升再生資源回收網路化、專業化、信息化發展水平。(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保障國際物流暢通。支持優勢企業參與國際物流基礎設施投資和國際道路運輸合作,暢通國際物流通道。推動商貿物流型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打造國際物流網路支點。引導和支持骨幹商貿企業、跨境電商平台、跨境物流企業等高質量推進海外倉、海外物流中心建設,完善全球行銷和物流服務網路。積極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企業,持續增強航運自主可控能力。(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跨境通關便利化。深入推進口岸通關一體化改革,鞏固壓縮整體通關時間成效。全面推進“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便利化措施,提高通關效率。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註冊地海關申請成為AEO企業。(海關總署、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培育商貿物流骨幹企業。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商貿企業、物流企業通過兼併重組、上市融資、聯盟合作等方式最佳化整合資源、擴大業務規模,開展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在連鎖商超、城鄉配送、綜合物流、國際貨運代理、供應鏈服務、冷鏈物流等領域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服務水平高、有品牌影響力的商貿物流骨幹企業。(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資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六)構建良好營商環境。深化物流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線上籤注。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堅決整治違規設定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深入整治交通運輸執法領域亂收費、濫罰款等問題。改善城市配送貨車通行和停靠條件,落實配送貨車通行差異化管理措施,綜合解決配送貨車“通行難、停靠難、裝卸難”等問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物流設施用地規劃,促進城市物流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保障商貿物流基礎設施用地需求。鼓勵地方政府合理設定物流用地績效考核指標,多渠道整合盤活存量土地資源用於商貿物流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項目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普惠金融,加大對中小微商貿物流企業的信貸支持。(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重點企業聯繫制度。建立商貿物流重點聯繫企業名單,加強與重點企業日常工作聯繫,實施動態管理。支持名單內企業參與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物流標準化等商貿物流相關試點示範工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商業可持續原則,提高對名單內企業的金融服務效率。(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支持批發、零售、倉儲、運輸、物流、供應鏈管理、國際貨運代理等行業協會加強自身建設,完善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制度,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在行業統計監測、標準擬定與宣傳貫徹、課題研究、諮詢服務、資質認證、人才培訓等方面積極作用,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支持行業協會圍繞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組織召開舉辦全國性、區域性的會議、展會及論壇。(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商貿物流行業統計。完善社會物流統計報表制度,研究建立物流重點行業統計分類標準,加強商貿物流領域統計分析。完善地方商貿物流統計監測制度,依託重點行業協會和重點聯繫企業,加強商貿物流運行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統計局、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計畫實施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提升商貿物流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現代流通體系的重大意義,注重加強與國家出台各項物流政策措施銜接配套落實,紮實推進專項行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續最佳化商貿物流發展環境,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落實舉措,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檯賬。同時,要加強和改進對本地商貿物流重點企業的聯繫溝通與服務,並推薦一批企業作為商務部重點聯繫的商貿物流企業。工作檯賬(模板見附屬檔案1)和重點聯繫企業推薦表(附屬檔案2)請於8月31日前報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工作進展實行半年報制度,上半年和全年結束15天內分別將半年和全年工作進展報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對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階段性成效和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並報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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