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4年9月22日,商務部以商流通函〔2014〕790號印發《關於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高度重視商貿物流工作;提高社會化水平;提高專業化水平;提高標準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組織化水平;提高國際化水平;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4年9月22日
  • 有關部門:商務部
  • 目的:提高社會化水平、專業化水平等
商務部關於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實施意見
商流通函〔2014〕790號
為貫徹落實2013年國務院召開的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談會和2014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通過的《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精神,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降低物流成本,引導企業做大做強,完善服務體系,更好地保障供給,支撐國民經濟穩步增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商貿物流工作
商貿物流是指與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等商貿服務業及進出口貿易相關的物流服務活動,是整個物流過程中對成本影響比較大的環節,新技術套用和商業模式創新最為集中,作為現代物流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生產資料流通和生活資料流通的順利運行。促進商貿物流發展,有利於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有利於貨暢其流,繁榮市場;有利於改善交通和環境狀況,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流通產業競爭力,更好地發揮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
近年來,在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商貿物流體系逐步形成,信息化、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服務功能不斷拓展,湧現出一批商業模式先進、供應鏈整合能力強的商貿物流企業。但從整體上看,商貿物流小、散、亂,專業化、社會化、標準化程度低,運作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沒有根本扭轉,與國際先進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商貿物流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談會精神,深入紮實開展工作,努力使商貿物流成為內貿工作“上台階”的突破口。
二、提高社會化水平
引導生產和商貿流通企業改變“大而全”、“小而全”的運作模式,剝離或外包物流功能,實行主輔業分離。支持商貿物流企業開展供應商管理庫存 (VMI)、準時配送 (JIT)等高端智慧型化服務,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務水平。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向提供一體化解決方案和供應鏈集成服務的第四方物流發展。支持傳統倉儲企業轉型升級,向配送運營中心和專業化、規模化第三方物流發展,鼓勵倉儲、配送一體化,引導倉儲企業規範開展擔保存貨第三方管理。支持貨代物流企業發展壯大,為各類企業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提供支撐。
大力發展共同配送,繼續做好城市共同配送試點工作,鼓勵推廣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進模式。依託專業化第三方物流或供應商為多個商貿企業、社區門店、市場入駐商戶等共同配送;依託物流園區推廣配送班車,開展幹線與支線結合的城區集中配送;支持大型連鎖零售企業通過集中採購提高統一配送率,利用其物流系統為所屬門店和社會企業統一配送;整合存量配送資源,在學校、社區、捷運等周邊設立末端配送站或建設公共自助提貨櫃等。
三、提高專業化水平
(一)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物流。推進商貿物流和電子商務的協同發展及業務流程再造。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加強與商貿物流企業的合作,合理選擇物流網路節點,完善信息共享和利益分配機制。支持電子商務企業與社區便利店合作開展“網訂店取(送)”。支持商貿物流企業擴展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能力,在配送中心建設、網點開發、車輛保障等方面加大投資和改造力度,有條件的企業要“走出去”,布設集散中心和網路,滿足跨境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要求。
(二)加強冷鏈物流建設。鼓勵各類農產品生產加工、冷鏈物流、商貿服務企業改造、新建一批適應現代流通和消費需求的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引導使用各種新型冷鏈物流裝備與技術,推廣全程溫度監控設備,完善產地預冷、銷地冷藏和保鮮運輸、保鮮加工的流程管理和標準對接,逐步實現產地到銷地市場冷鏈物流的無縫銜接,降低損耗,保障商品質量安全。
(三)加快生產資料物流轉型升級。鼓勵生產資料物流企業充分利用新技術和新的商業模式整合內外資源,延長產業鏈,跨行業、跨領域融合發展,增強信息、交易、加工、配送、融資、擔保等一體化綜合服務能力,由單純的貿易商、物流商,向供應鏈集成服務商轉型。支持生產資料生產、流通企業在中心城市、交通樞紐、經濟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有序建設大宗生產資料物流基地和物流園區,促進產業適度集聚。整合農村農資流通和配送網點資源,建立健全覆蓋縣級區域和中心鄉鎮的農資物流配送網路,
(四)鼓勵綠色物流發展。引導一批商貿物流園區向綠色物流功能區轉型,加大綠色物流裝備、技術、倉儲等設施的推廣使用力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立服務於生產和消費的逆向物流網路,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
四、提高標準化水平
創新商貿物流標準宣傳貫徹和實施促進的工作機制,提高標準的通用性和統一性。根據社會需求與工作重點,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商貿物流標準化理念推廣與知識普及。支持各類企業、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商貿物流標準的制修訂。加快商貿物流管理、技術和服務標準的推廣,鼓勵有關企業採用標準化的物流計量、貨物分類、物品標識、物流裝備設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統和作業流程等。以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試點工作為切入點,逐步提高全社會標準托盤普及率,促進相關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化改造。
選擇基礎較好、積極性高的地區、園區和企業開展商貿物流標準化套用推廣工作,鼓勵和指導上述單位加大基礎設施、裝備技術、服務流程、內部管理等領域的標準化實施力度,培育商貿物流標準化服務和管理品牌;加強行業與行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標準銜接和統一,引導全行業提高標準套用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產品質量水平和從業人員資質水平。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
支持商貿物流企業與生產企業、批發零售等企業通過共用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用、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通過中央和地方兩級示範,支持以企業為主體的物流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發展,發揮平台整合調配物流資源,解決物流信息不對稱、接口標準不統一等矛盾,實現精準化、可視化管理等功能,並搭載企業誠信、托盤循環共用、物流金融、跨境電子商務、商品溯源、通關便利化、多式聯運等各種增值服務,為廣大商貿物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升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有利條件。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政府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將現有交通、工商、稅務、海關等部門可公開的電子政務信息進行整合後,向社會公開,實現便民利企的物流政務資源共享。
六、提高組織化水平
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併重組、協作聯盟等方式做大做強,形成一批技術水平先進、主營業務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現代物流企業集團,通過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物流服務的一體化、網路化水平。鼓勵運輸、倉儲等傳統物流企業向上下游延伸服務,推進物流業與其他產業融合、協同發展。引導物流企業共同投資建設重要物流節點的倉儲設施,合理布局物流園區(中心、基地),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集約化發展水平。鼓勵商貿物流企業提高配送的規模化和協同化水平,依託商業、郵政等網點,形成覆蓋城鄉的物流配送網路。支持服務中小企業的物流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引導企業集聚規範發展。
七、提高國際化水平
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商貿物流領域的法律法規,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除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外,放開外資準入限制,加快構建統一公平、競爭有序的大市場。繼續深化落實第三方物流、物流配送中心、專業批發市場、倉儲設施等領域的對外開放政策。鼓勵外資參與城市內交通物流體系建設。推進國內物流企業同國際先進物流企業的合作,引進和吸收國外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先進理念和商業模式。
以“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區域物流合作為重點,在“一帶一路”國內外沿線主要交通節點和港口建設一批物流中心。積極開展務實、高效的國際區域物流合作,推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支持建設商貿物流型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鼓勵有條件的商貿物流企業“走出去”和開展全球業務。
以國際商品交易中心、重點進出口口岸為依託,通過完善貨物儲存、配送功能,提高進出口貨物集散能力,探索建立海外倉庫、物流基地和分撥中心。充分利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自由貿易試驗區及地方對外開放先行先試平台和載體,促進商貿物流率先發展。
八、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協調服務。做好部門間的政策協調和工作配合,加強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聯動。完善各級商貿物流工作機制,為加快商貿物流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和服務支撐。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把商貿物流工作作為內貿流通工作重點,明確分管領導和專門處室,加強人員配備,保障工作開展。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據商務部、財政部有關城市共同配送的業務指導檔案,自行組織城市共同配送試點。
(二)最佳化物流發展環境,加強誠信建設。發揮商務主管部門在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中的牽頭作用,反對地方保護、消除區域封鎖,查處價格欺詐、以次充好、虛假倉單、重複質押等違法違規行為。注重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建立物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激勵懲戒機制,增強企業誠信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利用社會化物流信息平台,獲取誠信大數據,對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社會責任強的企業予以支持、鼓勵和宣傳,對破壞市場秩序、誠信缺失的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提高其失信成本。積極為“走出去”的物流企業提供政策、法律、諮詢、市場信息等配套服務。
(三)落實財稅土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統一規劃、合理安排政策和資金支持商貿物流發展。對工業、商貿流通企業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興辦第三方物流企業,或通過最佳化資源配置整合、重組成立的物流企業,或在企業內部重組涉及企業資產、股權變動的,可商有關部門研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抓緊落實現有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稅收減半政策。積極爭取將物流企業配送中心、連鎖企業配送中心項目內用於建設倉儲設施、堆場、貨車通道、迴轉場地及停車場(庫)等物流生產性設施用地列入工業、倉儲用地範疇,並研究降低公共性、公益性商貿物流用地的投資強度要求。
積極推動解決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卸貨難,罰款多、收費多“三難兩多”等問題,商有關部門出台便於配送車輛通行及停靠的具體措施,降低道路通行費用。積極研究和協調將配送生鮮食品和藥品的車輛視同公共運輸車輛優先通行的政策和措施。引導標準化的非機動三輪車依法依規經營快遞物流業務。
(四)夯實統計基礎,加強人才培養。完善商貿物流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加強對商貿物流需求、費用、市場規模、投資、價格等指標的統計分析,及時反映商貿物流的發展規模和運行效率。通過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多種方式培養市場急需的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提高實踐能力。推動產學研結合,鼓勵商貿物流理論研究,引導工商企業樹立現代物流理念,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商貿物流發展的輿論氛圍。
商務部將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現有政策,圍繞提高商貿物流社會化、專業化、標準化、信息化、組織化、國際化水平等主要工作,分別選擇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推進,促進商貿物流健康發展。工作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商務部(流通發展司)聯繫。
商務部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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