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促進舊貨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促進舊貨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是2011年12月15日由商務部發布的法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促進舊貨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 文號:商流通發〔2011〕479號
  • 發文單位:商務部
  • 發布時間:2011年12月15日
基本信息,發展情況,指導思想,工作任務,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促進舊貨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流通發〔2011〕479號
舊貨流通是商貿流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低碳社會的重要環節。為更好地發揮舊貨流通業引導綠色環保消費、推動消費升級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要求,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發展情況

(一)舊貨流通規模持續擴大。據行業協會統計,至2010年底,全國約有各類舊貨市場5000多個,舊貨企業5500多家,個體經營門店18000多個,從業人員近500萬人。2010年舊貨交易額約3000億元,2006年至2010年,年均增長15%。
(二)舊貨流通種類逐步增加。舊貨流通從單純為居民生活服務逐步擴大到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舊貨交易由以生活資料為主,逐漸擴大到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並重。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僅工程機械二手設備交易額就已突破1000億元,年均增速超過20%。
(三)舊貨流通網路不斷完善。以舊貨市場為樞紐的城鄉舊貨流通網路逐步形成;區域性舊貨流通網路不斷發展;一些沿海沿邊城市的舊貨經營者積極探索進入國際市場。
(四)舊貨流通模式不斷創新。在傳統舊貨市場、寄售店、委託行、舊物租賃、跳蚤市場的基礎上,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新型經營模式快速發展,二手設備以舊換新、維修等相關服務不斷完善。
舊貨流通的發展在滿足人民民眾需求,便利消費,促進商品更新換代,擴大內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擴大就業,推動循環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舊貨流通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比明顯滯後,舊貨經營網點不足;舊貨交易誠信度不高;舊貨經營企業規模較小;舊貨物流便利性不強;舊貨市場缺乏規範;流通秩序亟待規範;舊貨從業人員素質低等問題制約了舊貨流通行業的發展。

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方便居民、服務生產、節約資源為宗旨,以健全流通網路為主線,加快舊貨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發展環境,提高流通水平,推進舊貨流通的專業化、信息化、網路化發展。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全國舊貨流通業的發展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不同層次消費需求,形成網路布局合理,組織化程度較高,市場秩序良好,交易便利安全,綠色環保的舊貨流通體系。全國舊貨年銷售額達到7000億元,年均增長18%。

工作任務

(一)大力發展二手設備市場建設。推動一批現代化、規範化的二手設備市場建設,建立完善的交易登記、鑑定評估和質量保證體系。進一步擴大和增強二手設備市場服務功能,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安全、價廉的機械設備,緩解企業資金短缺難題。帶動大型綜合舊貨市場基礎設施改造,完善市場交易、集散、分揀、結算、質檢和維修等服務功能,提高市場管理和經營服務水平,形成管理先進、服務完善、交易規範、環境整潔,具有良好社會形象的舊貨市場。
(二)重點培育舊貨流通品牌企業。努力引導和推動一批有實力的舊貨流通企業向產權股份化、經營專業化、組織連鎖化、管理現代化的方向發展,逐步成為具有先進理念的大型現代流通企業。培育一批以收購、維修、拆解、包裝、批發、零售為一體的舊貨流通企業。
(三)加快完善舊貨流通網點建設。大力發展連鎖經營,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建設統一規範的城鎮社區、鄉鎮及農村舊貨網點,形成便民連鎖的舊貨收購和銷售網路。鼓勵發展庫存積壓商品銷售、規範高端舊貨寄賣店、探索現有商業網點兼營舊貨業務、完善舊貨慈善捐助網點建設。積極利用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形式創新舊貨信息發布平台。
(四)鼓勵開展“跳蚤市場”試點。強化“跳蚤市場”的公益屬性,充分發揮其調換和處置個人消費品的作用,積極引導各地在居民社區空地、學校和現有商品市場發展“跳蚤市場”,鼓勵各地創造條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跳蚤市場”試點工作,為居民提供便利,培育新的消費熱點。
(五)促進舊貨流通現代化發展。運用供應鏈管理等新型管理方法,最佳化業務流程,提升舊貨流通現代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實現城鄉舊貨流通的快捷、順暢。提高舊貨流通的電子商務套用水平,積極發展網上服務平台與實體店面相結合的經營模式,引導電子商務平台開展舊貨交易服務,規範和促進網上銷售,促進居民便利消費;推動舊貨物流配送專業化、信息化、網路化發展,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參與舊貨物流服務,發展第三方舊貨物流。
(六)規範舊貨流通秩序。加強對舊貨經營企業、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營造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規範舊貨交易行為,逐步建立、健全交易信息登記制度和舊貨經營物品登記制度,堅決打擊詐欺、以舊充新、以次充好、收贓、銷贓等違法犯罪行為,大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加強行業信用建設。加強舊貨流通行業誠信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違法違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檔案,開展行業信用評價;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鑑定估價師等人員誠信管理制度,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的公開和共享。
(八)促進國際交流與協作。制訂政策措施促進舊貨行業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鼓勵有條件的舊貨及二手設備經營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二手設備流通採購和行銷網路建設,參與國際競爭;支持大中型設備製造企業到境外開展二手設備業務,進一步開拓海外市場。

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規建設。加強舊貨流通業的法制建設,研究修訂《舊貨流通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的管理體制。鼓勵地方制訂相關法規,為行業發展提供法制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舊貨流通秩序,推動舊貨流通業健康發展。
(二)加強行業規劃。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舊貨流通發展的重要性,採取有效措施推進舊貨流通加快發展。各地要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在市場調查和預判的基礎上科學規劃,合理設定舊貨經營網點。各地要將舊貨市場建設納入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
(三)建立促進機制。貫徹落實國家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各項政策,研究完善支持舊貨流通體系建設的財稅金融政策。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專業從事舊貨回收、清理、維修的經營企業規範經營;加強舊貨維修處理等有關技術設備的研發與示範;研究推動舊貨流通的鼓勵政策。
(四)推進標準工作。加快舊貨流通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開展規範舊貨經營秩序、保障舊貨流通安全等方面的標準研究,發揮標準對舊貨行業管理的保障和支撐作用,逐步建立起分類科學、結構合理、重點突出、技術先進的舊貨流通標準體系。加大標準宣傳和貫徹力度,建立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企業參與的標準實施和監督機制。
(五)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推廣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專業技能培訓,開展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規範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六)加大人才培養。加大培養舊貨流通業經營人才的力度,積極推進鑑定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儘快提高舊貨業經營者的素質。開展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對舊貨經營者定期進行法制教育與治安業務培訓,鼓勵從業人員參加專業技能培訓。
(七)倡導舊貨科學消費。抓好輿論宣傳工作,轉變公眾對舊貨的認識,正確對待舊貨購銷活動,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引導公眾樹立勤儉節約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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