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實施意見

《關於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實施意見》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12月29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批准文號:魯政辦發〔2018〕37號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29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53號),進一步擴大進口,最佳化進口結構,更好地發揮進口對人民民眾消費升級、新舊動能轉換、提升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擴大重要商品進口,最佳化進口結構
1.擴大“十強”產業相關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結合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調整《山東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綠色化工、現代高效農業、現代金融等“十強”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技術、設備及零部件進口,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支持促進消費升級的民生產品進口。充分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增加帶動消費升級的優質日用消費品進口。擴大推動醫養結合發展的醫療、康復、養老、養生等設備進口。落實日用消費品進口降稅政策,豐富國內消費選擇,鼓勵威海打造日韓進口商品交易集散地,建設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促進進口與國內流通環節的對接,降低消費者採購成本。推動青島、濟南、煙臺、威海等市設立進境免稅商店,擴大免稅品進口。(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積極發展服務進口。按照國家《鼓勵進口服務目錄》,擴大與我省“十強”產業配套的建築設計、商貿物流、諮詢服務、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生產性服務進口規模。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增加金融、物流、教育、文化、醫療等生活性服務業高端服務業進口。發揮威海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優勢,擴大進口省內急需的資本技術密集型和特色服務等高附加值服務進口。(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增加資源性產品、農產品進口。發揮我省大宗資源性產品進口口岸優勢,穩定和引導大宗資源性商品進口。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申報原油進口允許量和進口資質,擴大我省地煉企業原油進口規模。增加大豆等我省緊缺農產品和有利於提升農業競爭力的農資、農機等產品進口。打造東北亞水產加工及貿易中心,加大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及其加工製品)回運力度,增加水海產品進口。(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培育運用各類進口渠道和平台
1.利用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支持企業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展採購對接,擴大我省採購成交量。對實際執行簽約進口企業,結合國家和省級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以及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支持的“十強”產業相關政策,對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給予貼息支持。(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培育各類進口貿易展會。發揮我省區位優勢,用好省內進口展會,擴大進口商品展銷規模。探索與國外知名展覽機構合作舉辦進口展會,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境外重點市場採購對接活動,拓寬進口渠道。(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3.發揮進口檢驗檢疫指定口岸優勢。發揮進口檢驗檢疫指定口岸作用,擴大糧食、水果、種苗、肉類、冰鮮水產品等一般消費品進口。進口指定口岸所在市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最佳化完善查驗、報關、冷鏈倉儲物流、批發貿易一站式服務。(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口岸辦、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保稅進口。支持青島、威海等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與國內外知名電商平台合作,擴大跨境電商直購進口規模。支持濟南、煙臺、濰坊、日照等省級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加大各類跨境電商主體和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用好青島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增強青島汽車整車進口口岸輻射力,擴大汽車進口貿易規模,形成完善集國際貿易、倉儲物流、展示交易、售後維修、金融保險於一體的進口汽車全產業鏈,帶動汽車及相關產業進出口貿易、物流聯動發展。(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青島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優勢開展進口貿易。引導企業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優勢,發展與製造業相關聯的研發設計、金融結算、檢測維修等業務,增強企業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支持鼓勵企業建設保稅倉庫,建設土地價格按工業用地價格標準執行。培育建設棉花、橡膠、塑膠、紙漿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完善保稅倉儲、貿易物流、展示銷售、供應鏈金融等專業化服務功能,打造輻射全省、服務全國的進口商品集散地。支持有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創建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青島海關、濟南海關、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發揮外資對擴大進口的帶動作用。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和境外投資者境內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引導外資投向“十強”產業,最佳化境內投資環境。引導企業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重點引進一批產業關聯度大、出口帶動能力強的加工貿易大項目,擴大進口規模。(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化對外投資合作帶動進口。加大境外資源合作開發支持力度,支持我省企業赴境外開發省內急需的資源、能源礦產品回運。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建設境外行銷網路、海外倉及商貿物流園區,推進我省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建設,擴大木材等資源性產品進口。(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展最佳化多元化進口市場布局
1.加強“一帶一路”沿線進口。支持青島市加快建設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探索形成“一帶一路”地方經貿合作貿易暢通新模式。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作為我省重點進口來源地,支持企業開發中東、中亞、蒙古、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的原油、煤炭、天然氣、鐵礦石、有色金屬、木材等優勢資源。發揮中歐商貿物流園區和中東歐品牌產品展等優勢,進出結合帶動擴大進口。整合現有歐亞班列資源,加快推進歐亞班列高效運營,與日韓、中亞、歐洲等物流、港口合作,開展轉口貿易、過境貿易、多式聯運,提高回程班列裝載量。(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外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實施自貿區戰略。發揮中韓自由貿易區和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煙臺中韓產業園優勢,加快威海、煙臺鐵路、港口、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對韓貨櫃、客貨班輪航線密度,引導企業最大限度利用跨境電商、海運郵路、海運快件等國際寄遞物流業務,豐富和擴大進口。實施進口市場多元化戰略,妥善應對經貿摩擦,規避貿易保護主義所帶來的風險。(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外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財政和金融政策支持
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大省級外貿領域相關專項資金對進口的支持力度,落實好鼓勵類技術和產品進口貼息、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減免關稅、降低部分商品進口稅率等優惠政策,促進企業增強創新能力,提升國際競爭力。(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金融支持和創新力度。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進口業務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支持金融機構最佳化、創新進口信貸產品和服務,幫助企業靈活運用遠期結售匯、外匯期權、貨幣互換、套期保值等金融避險工具。充分發揮進口信用保險作用,為企業進口提供信息諮詢、風險分析等服務。鼓勵進口企業充分用好國家政策性銀行優惠政策。推動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進口結算。(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
1.最佳化進口通關流程。削減進口環節審批,壓縮進出口許可證辦理時限至2個工作日。加快推進關檢業務融合的通關一體化改革,對需在口岸驗核的監管證件全部實現聯網核查,到2021年年底,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降低通關成本,到2020年年底,貨櫃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做好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標準版的推廣套用,全面推進通關作業無紙化和鐵路運輸貨物通關無紙化。引導跨境貿易數據向“單一視窗”集中,將“單一視窗”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最佳化多式聯運海關監管模式,與韓國等口岸部門創新開展“檢測前置、結果互認”合作模式,進一步簡化通關流程。對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探索實施“即報即放”“即查即放”“邊檢邊放”“外檢內放”等多种放行模式。對進境水果現場查驗未發現檢疫性有害生物或疑似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立即放行。推行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先驗放後檢測”檢驗監管方式。加快“智慧港口”建設,全面推行進口貨櫃提貨單和設備交接電子化流轉。(省口岸辦、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口岸收費監管。深入開展“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嚴格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在口岸現場、收費大廳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等公布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以外一律不得收費。加強對口岸收費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明顯超出服務成本、價格偏高的口岸配套服務企業收費項目,全部清理到位。(省口岸辦、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進口公共服務。加強外貿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打擊進口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規範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簡化進口相關行政審批程式,推進進口許可證無紙化改革。完善在信息、政策、人才、融資、檢測認證、風險預警、法律後援等方面對進口的公共服務,為企業開展進口貿易提供便利。鼓勵進口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開展境外出口商資信調查。(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積極發揮商協會中介作用。鼓勵相關商會、行業協會、跨境電商協會等中介組織加強行業指導和自律,根據需要開展進口諮詢和培訓等服務。鼓勵支持境內外商協會加強聯繫溝通合作,搭建商務信息交流和服務平台。(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外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進口的重要意義,根據本實施意見,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政策措施。省商務廳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對全省進口工作的督導和檢查,確保各項政策宣傳到位、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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