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意義,變革,交流,唐朝冠服制度,概述,宮廷服飾,天子服飾,命婦禮服,公卿禮服,公卿常服,制度發展,唐代男服,皇帝冠服,皇太子冠服,士庶妻冠服,唐代軍服,鄰國影響,服飾圖案,
服裝意義
服裝是社會政治氣候、經濟基礎的晴雨表。唐代是
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尤其是
貞觀、
開元年間,政治氣候寬鬆,人們安居樂業。唐朝的
京師長安,是當時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同時也是東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在古城西安,
雁塔晨鐘、草堂煙霧、灞柳風雪、
驪山晚照、華岳仙掌、碑林石刻仿佛還縈繞著裊裊的盛唐之音。和唐朝政府有過友好往來的國家,曾經有三百多個。燦爛的中國文化,通過他們傳到世界各地。時至今日,東亞地區的一些國家,仍把唐朝時期的服飾作為正式的禮服,可見影響之久。外國的友好使者雲集長安,也把他們的文化的種子,播撒在八百里秦川。唐朝的繪畫、雕刻、音樂、舞蹈等藝術都吸引了外來的技巧和風格。對異國衣冠服飾的兼收並蓄,使唐朝服飾的奇葩開得更加鮮艷奪目。注意,現代一般意義的“
唐裝”並不是唐朝服裝,而是清朝以後形成的服裝。
變革
唐朝的服飾由於唐朝採取開放政策,對西域、
吐蕃的服飾兼收並蓄,因而“渾脫帽”、“
時世妝”得以流行。
唐朝服飾唐代服飾之所以絢麗多彩,有諸多因素,首先是在隋代奠定了基礎。隋王朝統治年代雖短,但絲織業有長足的發展。文獻中記隋煬帝“盛冠服以飾其奸”,他不僅使臣下嬪妃著華麗衣冠,甚至連出遊運河時大船縴繩均傳為絲綢所制,兩岸樹木以綠絲飾其柳,以彩絲綢扎其花,足以見絲綢產量之驚人。
至唐代,絲織品產地遍及全國,無論產量、質量均超過前代,從而為唐代服飾的新穎富麗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加之與各國人民廣泛交往,對各國文化採取廣收博採的態度,使之與本國服裝融會貫通,因而得以推出無數新奇美妙的冠服。唐代服飾,特別是女子裝束,不光為當時人們所崇尚,甚至於今日人們觀賞唐代服飾,亦覺興奮異常。這裡沒有矯揉造作之態,也沒有扭捏矜持之姿。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充滿朝氣,令人振奮又使人心醉的服飾。其色彩也非濃艷不取,各種鮮麗的顏色爭相媲美,不甘疏落寂寞,再加上金銀雜之,愈顯炫人眼目。其裝飾圖案,無不鳥獸成雙,花團錦簇,祥光四射,生趣盎然,真可謂一派大唐盛景。
唐朝在現今服飾界,和對以後服飾業的影響,是它無與倫比的文化藝術與精神風貌。它呈現出唐朝文化處於顛峰與極盛狀態時,萬紫千紅,千姿百態和橫貫中天,睥睨一切的雄渾大氣。唐朝的文化是華夏的寶貴財富,具有強烈的震撼力和輻射力,對服飾產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我們受用無窮,並福蔭著後世子子孫孫。
交流
唐朝服飾初唐到盛唐間,絲綢之路的駱駝商隊絡繹不絕,對唐代服飾影響極大。包含印度、
波斯等很多民族成分在內的民族裝束,令唐代婦女耳目一新。
唐玄宗酷愛胡舞,楊貴妃、安祿山均為胡舞能手,白居易《長恨歌》中的“霓裳羽衣舞”即是胡舞的一種。所記當時“臣妾人人學團轉”的激動人心的場面也是可以想像到的。姚汝能《安祿山事跡》記,“天寶初,貴游士庶好衣胡帽,婦人則簪步搖,衣服之制度衿袖窄小。”關於女子著胡服的形象或見於石刻線畫等古蹟。較典型者,即為上戴渾脫帽,身著窄袖緊身翻領長袍,下著長褲,足登高腰靴。《輿服志》雲,“中宗後有衣男子而靴如奚、契丹之服”當為此種裝束。
唐代是中國政治、經濟高度發展,文化藝術繁榮昌盛的時代,是封建文化燦爛光輝的時代。唐統一了魏晉南北朝和隋的混亂分裂狀態,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國家,對外貿交易發達,生產力極大發展,較長時間國泰民安。尤其當盛唐成為亞洲各民族經濟文化交流中心的時期,更是中國文化史上最光輝的一頁。這個時期吸收印度和伊朗文化,並融入我國文化之中,從壁畫、石刻、雕刻、書、畫、絹繡、陶俑及服飾之中,充分體現出來。
唐朝冠服制度
概述
中國
漢服的
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了
周代逐步完善,
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到了唐代,冠服制度發展到十分豐富完善,對後世與國外都產生深遠的影響。
宮廷服飾
冠服制度是封建社會權力等級的象徵,作為
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精神支柱的儒學,則把恪守祖先成法作為忠孝之本,強調衣冠制度必須遵循古法,特別是作為大禮服的
祭服和
朝服,不能背棄先王遺制,故稱
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閉性。宮廷日常服裝稱為常服,常服具有時代的特徵。
天子服飾
按照服裝的穿著場合,唐朝天子的服裝可以分為禮服和常服。
其中,唐朝天子服裝,又可以做如下分類:
大裘冕,是天子服飾中規格最高、最為莊重的一款衣服,只在天子祭拜天神、地神的時候穿。“大裘冕”,顧名思義,就是身穿“大裘”,頭戴“冕”。
《舊唐書﹒輿服志》中記載:“大裘冕,無旒,廣八寸,長一尺六寸,玄裘纁里,已下廣狹準此。金飾,玉簪導,以組為纓,色如其綬。裘以黑羔皮為之,玄領、褾、襟緣。朱裳,白紗中單,皁領,青褾、襈、裾、革帶,玉鉤、暐,大帶,素帶朱里,紺其外,上以朱,下以綠,紐用組也。蔽漆隨裳。鹿盧玉具劍,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彩,玄、黃、赤、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一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襪,赤舄。祀天神地祇則服之。”
大裘冕因為不是很實用,很快就被廢置了,雖然令文上依舊保留,但實際上,唐朝皇帝很少穿著。唐朝的衣服令在唐初開始制定,武德四年實施(公元621年),顯慶元年(公元656年)大裘冕被廢,時隔僅短短的35年。在大唐近三百年的歷史長河中,這35年顯得太過匆匆,雖然大裘冕依周禮、遵古制、質古樸,但因其不夠實用、不夠美觀而被廢,取而代之的便是華麗麗的袞冕。
袞冕,在皇上眾多禮服里排在第二位,僅次於大裘冕。諸祭祀及廟(各種祭祀和祭拜宗廟)、遣上將、征還、飲至(慶功宴)、踐阼(即位登基)、加元服(冠禮)、納後(冊封皇后)、若元日受朝(農曆正月初一大朝會),的時候穿著。顯慶元年,李治同志聽取了長孫無忌的建議,修改禮令,廢大裘冕,改穿袞冕,自此之後,祭天地的時候,皇上也是穿袞冕的。
據《舊唐書﹒輿服志》中記載:“袞冕,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簪導。玄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龍、山、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領為升龍,織成為之也。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黻。繡龍、山、火三章,余同上。革帶、大帶、劍、佩、綬與上同。舄加金飾。諸祭祀及廟、遣上將、征還、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服之。”
袞冕,冕上用金飾,垂白玉珠串十二旒(請注意,袞冕服的冕上是有旒的),以組為纓,顏色跟綬帶的顏色一樣(黑色),黃綿所制的小球。懸於冠冕之上,垂兩耳旁,以示不欲妄聽是非,導以玉簪。黑衣,淺紅色的裳,十二章紋,上衣有八章:日、月、星、龍、山、華蟲、火、宗彝;裙子上繡有四種章紋:藻、粉米、黼、黻;衣服的袖口、衣領都繡以升龍的章紋。(十二章紋中,日、月、星分別繪製在衣服的左、右肩和後衣領下,寓意天子肩挑日月、背負七星)十二章紋中,龍、山及其之後的章紋,每種一行,一行十二個。內穿白紗中單,黼領(黼,十二章紋的一種,黑白相間的衣領),青色的袖口、衣緣、大襟,並繡以黻紋(黻,十二章紋的一種,青黑相間的花紋)。韍(蔽膝)上銹龍、山、火三章,其它的配飾,如:革帶、大帶、劍、佩、綬,都和大裘冕的一樣。舄加金飾。 袞冕的穿著場合比較多,在皇帝眾多禮服中屬於最為華麗,上身率最高的。穿著場合:諸祭祀及廟(各種祭祀和祭拜宗廟)、遣上將、征還、飲至(慶功宴)、踐阼(即位登基)、加元服(冠禮)、納後、若元日受朝(農曆正月初一大朝會),的時候穿著。顯慶元年,李治修改禮令,廢大裘冕,改穿袞冕,自此之後,祭天地的時候,皇上也是穿袞冕的。
常服,是唐朝天子眾多服裝中上身率最高的服裝。常服,就是身上穿的窄袖、圓領袍衫,就是很家常、平民、接地氣的服裝了,上至天子,下到百姓,平時都可以穿,只不過赤黃色的袍衫只能皇帝穿,再配上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配成一套。自貞觀之後,除了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之外,其它場合都只穿常服了。
《舊唐書 . 輿服志》:“其常服,赤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皆起自魏、周,便於戎事。自貞觀已後,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己。”
“武德初,因隋舊制,天子宴服,亦名常服”,開始的時候只是黃色的袍衫,後來逐漸改用赤黃色,所以明文規定,士庶不能穿赤黃色的衣服。此後,赤黃色也就成了皇帝專用服色,也逐漸演變成了皇權的象徵。唐玄宗時,安祿山稱帝,穿的就是赤黃衫。五代後周末年,趙匡胤在陳橋發動兵變,諸將給他披上黃袍,擁立其為天子,這便是“黃袍加身”的由來。這裡所指的都是赤黃色,其它的土黃色、淺黃色什麼的,仍然是庶民的常用服色,並沒有禁止。
命婦禮服
公卿禮服
唐代官吏服裝大致可分兩類,一類為祭祀與重大政事活動的服裝(祭服或朝服);一類為比較普通的工作與社交活動的服裝(公服或常服)。
凡是從祭的
祭服和參加重大政事活動的
朝服(又稱具服)、制度與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麗華美;一般場合所穿的公服(又稱從省服)和平時燕居的生活服裝常服(又稱
讌服)。其中像缺胯袍、
裲襠、
半臂、
褠衣、大口褲等都是例子。缺胯袍就是直裾,左右開衩式的長袍,又稱四
襈衫,它可以和幞頭、革帶、長靿靴配套,成為唐代男子的主要服裝形式。
公卿常服
唐代官服發展了古代深衣制的傳統形式,於領座、袖口、衣裾邊緣加貼邊,衣服前後身都是直裁的,在前後襟下緣各用一整幅布橫接成橫襴,腰部用革帶緊束,衣袖分直袖式和寬袖式兩種,窄緊直袖的稱為
褠衣,《釋名》說它“言袖夾直,形如溝也。”這種款式便於活動。寬袖大裾的款式則可表現瀟灑華貴的風度,稱圓領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廝役都可以穿。
幞頭、圓領、
革帶、長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傳到明代。
簡言之,唐代百官常服(註:常服不可入祭禮與重大朝會)承襲前制,為圓領袍服,因前後襟下緣用一幅整布接成橫襴,故稱圓領
襴袍。與常服配套的首衣是幞頭,足衣為烏皮六合靴,飾物有腰帶、魚(龜)袋等。
唐高祖曾規定大臣們的常服,親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玉帶鉤。五品以上用朱色小科(小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草金鉤。六品用黃色(檸檬黃)雙釧(幾何紋)綾製作,腰帶用犀鉤。七品用綠色龜甲、雙巨、十花(均為幾何紋)綾製作,帶為銀銙(環扣)九品用青色絲布雜綾制 作,腰帶用瑜石帶鉤。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時期,四方平定,國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賜大臣們進德冠,對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細的規定。據《新唐書·車服志》所記,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帶,十三銙(裝於帶上的懸掛鞢
躞帶的帶具,兼裝飾作用)。四品袍深緋,金帶十一銙。五品袍淺緋,金帶十銙。六品袍深綠,銀帶九銙。七品袍淺綠,銀帶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淺青,瑜石帶八銙。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黃色,銅鐵帶七銙(總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黃,已見上述)。
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亂紫(古代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故怕與紫色相混),改成碧綠。自春秋時期齊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確定了以紫為上品的服裝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變。到明朝才被大紅色所取代。
制度發展
在隋煬帝大業六年(610)僅規定“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緋綠”。到了唐代為進一步鞏固常服的禮儀規範,制定了詳細的
律令格式。品級差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品色制度與
章服制度。
(1)品色制度(兼及腰帶制度):
品色制度以官員散官品級的不同而配以不同顏色、質料、紋樣官服的制度(兼以腰帶飾物規定)
武德四年(621)制定初步的常服規範,八月敕:“三品以上,大科紬綾及羅,其色紫,飾用玉。五品以上,小科紬綾及羅,其色朱,飾用金。六品以上(下),服絲布,雜小綾,交梭,雙紃,其色黃。六品七品飾銀。八品九品鍮石。”
貞觀四年(630)二次下詔修訂:“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緋,六品七品以綠,八品九品以青。婦人從夫之色。仍通服黃。”
貞觀五年(631)敕七品以上服龜甲雙巨十花綾,其色綠。九品以上服絲布及雜小綾,其色青。
上元元年(674)詔:“一品以下
文官,並帶手巾、算袋、刀子、磨石。其武官,欲帶手巾、算袋者亦聽。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帶。四品服深緋,金帶。五品服淺緋,金帶。六品服深綠,七品服淺綠,並銀帶。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淺青,並鍮石帶。”
——至此奠定唐代服色制度基礎。後世皇帝只是適時加以調整——
文明元年(684)將八九品的青色改為碧(因為青布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易與紫色相混)。
景雲年間(710-711):“九品以上一品以下,文武依上元故事,帶手巾、算袋。武官鹹帶七事韋x(x代古字無法輸入,字形類牒),並足。其腰帶,一品以下五品以上,並用金。六品七品並用銀。八品九品共用鍮石。”
太和六年(832)右僕射
王涯準敕:“親王及三品以上,若二王后,服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色用朱,飾以金。七品以上,服色用綠,飾以銀。九品以上,服色用青,飾以鍮石。應服綠及青人,謂經職事
官成及食實祿者,其用勛官及爵,直諸司依出身品,仍各佩刀、礪、紛帨。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黃,飾以銅鐵。其諸親朝賀宴會服飾,各依所準品,諸司一品、二品許服玉及通犀,三品許服花犀及班犀及玉,又服青碧者,許通服綠。”同時常服紋樣制度進一步規範化:“三品以上許服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對孔雀綾袍襖。四品五品,許服地黃交枝綾。六品以下常參官,許服小團窠綾,及無紋綾,隔織獨織等充。除此色外,應有奇文異制袍襖綾等,並禁斷。”
總括之,顏色從高到低依次為:紫——緋——綠——青(後改為碧)。
而腰帶飾物從高到低依次為:玉——金——銀——鍮石。
至於黃,在唐以前,黃色上下可以通服,例如隋朝士卒服黃。唐代認為赤黃近似日頭之色,日是帝皇尊位的象徵,“天無二日,國無二君。”故赤黃(赭黃)除帝皇外,臣民不得僭用。把赭黃規定為皇帝常服專用的色彩。唐高宗李治(公元650年至683年)初時,流外官和庶人可以穿一般的黃(如色光偏冷的檸檬黃等),至唐高宗中期總章元年(公元668年),恐黃色與赭黃相混,官民一律禁止穿黃。從此黃色就一直成為帝皇的象徵。
唐高宗以後,以紫色為三品官的服色;淺緋色為五品官服色,深綠色為六品官服色,淺綠色為七品官服色,深青色為八品官服色,淺青色為九品官服色,黃色為宮外之人及庶民服色。唐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裝的精華,朝鮮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裝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飛柔”著稱。唐裝本身品類多,善變化,從外形到裝飾均大膽吸收外來服飾特點,多以中亞、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飾為參考,充實唐代服飾文化,使得唐代服飾豐富多采富麗堂皇,風格獨特奇異多姿,成為中國歷史服飾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矚目。
唐代服飾圖案,改變了以往那種以天賦神授的創作思想,用真實的花、草、魚、蟲進行寫生,但傳統的龍、鳳圖案並沒有被排斥,這也是由皇權神授的影響而決定的。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向於表現自由、豐滿、肥壯的藝術風格。晚唐時期的服飾圖案更為精巧美觀。花鳥服飾圖案、邊飾圖案、團花服飾圖案在帛紗輕柔的服裝上,真是花團錦簇,爭妍斗盛。正如五代王建所說:"羅衫葉葉繡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每翩舞時分兩向,太平萬歲字當中。"今天,我們看到的這些華貴優美的服飾圖案,是畫工們在敦煌石窟用艱苦的勞動為後人們保留下來的珍貴形象的資料。唐代服飾的發展是整體上的發展,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於表現自由、豐滿、華美、圓潤,在鞋、帽、巾、玉佩、髮型、化妝、首飾的表現,都說明了這一特點。
唐代承前繼承了周、戰國、魏晉時期的風格,融周代服飾圖案設計上的嚴謹、戰國時期的舒展、漢代的明快、魏晉的飄逸為一體,又在此基礎上更加華貴,使服飾、服飾圖案達到了歷史上的高峰;唐代的服飾、服飾圖案對後代的影響一直沿續到今天。纏枝紋在現代服飾圖案中的運用,展示了傳統紋樣與現代審美意識結合所產生的意蘊。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政府規定的服裝色彩制度,在實際生活中是沒有徹底地執行的。唐高宗鹹亨五年(即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五月,因在外官人百姓於袍衫之內,穿朱、紫、青、綠等色短衫襖,或在鄉間公開穿這些顏色的袍衫,故又頒布過禁令。
(2)章服制度:
章服制度是常服發展至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官員隨身配帶魚(龜)袋的制度。《舊唐書 輿服志》:“自後(開元九年721)恩制賜賞緋紫,例兼魚袋,謂之章服。”隨身
佩魚的目的,一是用它作為朝君應見的憑證,二是用來明尊卑、嚴內外。
常服佩魚自隋代已初具形制,在唐代卻經歷了一些有趣的變化:
高祖皇帝於武德元年(618)改以往的銀莬符為銀魚符。魚袋雖配發給四品五品職事官,但退體後要交回。三年後
高宗皇帝人性化是調整為五品以上薨亡者不須追收魚袋。鹹亨三年(672)令京官四品五品職事官佩銀魚。武后時期將佩魚範圍擴大至地方諸州長官,並於天授元年(690)改內外所佩魚並作龜(因
玄武與武姓相合),又初次規定三品以上用金飾龜袋,四品用銀,五品用銅。
中宗時期又恢復佩魚之制,但與濫授官職同步,開始讓散官佩魚,只是沒正式將魚袋與常服服色相連,並且去任即解去魚袋。睿宗時則將魚袋之制與常服服色相連:“著紫者金裝,著緋者銀裝。”
玄宗時佩魚範圍擴大,後許終身佩魚:“開元初,附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
中書令張嘉貞奏,致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章服制度至此完善明確。
章服制度化之後,百官請緋、紫之服,必須經過朝廷嚴格考核,且依據官員的具體狀況區別對待,夠資格者方才授予。此外,晚唐針對頒受章服混亂之況,進一步從體制上加以規整。唐代冠服制度在武德令推行之後,也在不斷修改完善,它上承周漢傳統,從服裝配套、服裝質料、紋飾色彩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列。
唐代男服
唐代男子服飾,在延續傳統的交領、對襟漢服的基礎上,多了新的款式。其一是幞頭,其二是圓領窄袖袍衫。
唐時以幞頭袍衫為尚,幞頭又稱袱頭,是在漢魏幅巾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唐代以後,人們又在幞頭裡面增加了一個固定的飾物,名為“巾子”。巾子的形狀各個時期有所不同。除巾子外,幞頭的兩腳也有許多變化,到了晚唐五代,已由原來的軟腳改變成左右各一的硬腳。
唐代官吏的主要服飾為圓領窄袖袍衫。另在袍下施一道橫襴,也是當時男子服飾的一大特點。
從眾多傳世圖畫看來,這種圓領袍衫在非正式場合下流行一種“瀟灑穿法”:不合頸下胸上的一段,讓袍子前面的一層襟自然鬆開垂下,形成一個翻領的樣子。用今天的話說,大概就叫顯得洋氣。
翻領並非漢服的傳統。唐代是個多元文化共存的時代,當時的女性們不止自己引領國際時尚潮流,也善於從第三世界民族服裝中汲取靈感。那種曾廣泛流行的翻領對襟,袖口有褶皺邊的半臂,據說很可能起源於西域的音樂國度龜茲。
不過,圓領袍並不是田間日頭的老百姓們的通用服裝,更不是重大祭祀與重大政事活動時的服裝。
半臂,又稱半袖,是從魏晉以來上襦發展而出的一種對襟(或套頭)短外衣,它的特徵是袖長及肘,身長及腰,通常套在衫襦之外。
在中國隋唐時期,半臂有對襟、套頭、翻領或無領式樣,對襟的以小帶子當胸結住。流行於隋代宮廷內,先為宮中內官、女史所服,在初唐,半臂更為普及,不僅男、女都可以穿用,而且進入宮廷常服的行列,同時傳至民間。
半臂的興起頗為有趣。它起源甚早,在三國時代,魏明帝曾穿薄綢半袖上衣上朝,結果被一位大臣質問,此種奇裝緣自何禮法規章?可見短袖的款式初現時屬於時尚界的非主流。但隨著時代的推進,到了隋唐盛世它人氣直升。唐代是古代中國的青春時期,是放蕩內心恣意想像的年代,半臂便在此時扶搖直上,蔚然成風。
當然也不是百無禁忌。比如太宗時的宰相
房玄齡就認為半臂屬“輕佻之服”,特地把不穿半臂寫入家法。說不定他家有追逐時髦的男女為此屁股上挨過板子呢。但這只是部分現象,另一位名臣
馬周就巴巴地上疏,請求無論士庶,都可以在單衣外面穿半臂,認為這樣的穿著很得體。能夠對一件服裝提出不同意見,可見當時朝廷和男人們還是非常自信的,也不至於認為所謂的“服妖”會招致亡國——那是他們的先人和後人都很愛找的藉口。
皇帝冠服
唐制,天子衣服,有大裘之冕、袞冕、冕、毳冕、繡冕、玄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帢,凡十二等。大裘冕,無旒,廣八寸,長一尺六寸, 玄裘纁里,已下廣狹準此。
金飾,玉簪導,以組為纓,色如其綬。裘以黑羔皮為之,玄領、褾、襟緣。朱裳,白紗中單,皁領,青褾、襈、裾、革帶,玉鉤、暐,大帶, 素帶朱里,紺其外,上以朱,下以綠,紐用組也。 蔽漆隨裳。鹿盧玉具劍,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彩,玄、黃、赤、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 小雙綬長二尺一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襪,赤舄。祀天神地祇則服之。
袞冕,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簪導。玄衣,纁裳,十二章, 八章在衣,日、月、星、龍、山、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領為升龍,織成為之也。
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黻。 繡龍、山、火三章,余同上。 革帶、大帶、劍、佩、綬與上同。舄加金飾。諸祭祀及廟、遣上將、征還、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服之。冕,服七章, 三章在衣,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
余同袞冕。有事還主則服之。毳冕,服五章, 三章在衣,宗彝、藻、粉米;二章在裳,黼、黻也。
余同冕。祭海岳則服之。繡冕,服三章, 一章在衣,粉米;二章在裳,黼、黻。
余同毳冕,祭社稷、帝社則服之。玄冕服, 衣無章,裳刺黼一章。
余同繡冕。蜡祭百神、朝日夕月則服之。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發纓翠綏,玉若犀簪導。絳紗里,白紗中單,領,褾, 飾以織成。
朱襈、裾,白裙,白裙襦。 亦裙衫也。絳紗蔽漆,白假帶,方心曲領。其革帶、佩、劍、綬、衤蔑、舄與上同。若未加元服,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諸祭還及冬至朔日受朝、臨軒拜王公、元會、冬會則服之。武弁,金附蟬,平巾幘, 余同前服 。講武、出征、四時蒐狩、大射、禡、類、宜社、賞祖、罰社、纂嚴則服之。弁服, 弁以鹿皮為也。十有二琪, 琪以白玉珠為之。 玉簪導,絳紗衣,素裳,革帶,白玉雙佩,鞶囊,小綬,白襪,烏皮履。朔日受朝則服之。黑介幘,白紗單衣,白裙襦,革帶,素襪,烏皮履。拜陵則服之。白紗帽, 亦烏紗也。 白裙襦, 亦裙衫也。
白襪,烏皮履。視朝聽訟及宴見賓客則服之。平巾幘, 金寶飾。導簪冠文皆以玉,紫褶, 亦白褶。白袴,玉具裝,真珠寶細帶。乘馬則服之。白帢,臨大臣喪則服之。
太宗又制翼善冠,朔、望視朝,以常服及帛練裙襦通著之。若服袴褶,又與平巾幘通用。著於令。其常服,赤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皆起自魏、周,便於戎事。自貞觀已後,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己。
顯慶元年九月,太尉長孫無忌與修禮官等奏曰:
準武德初撰《衣服令》,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無旒。臣無忌、志寧、敬宗等謹按《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以至。”“被袞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則天數也。”而此二禮,俱說周郊,袞與大裘,事乃有異。按《月令》:“孟冬,天子始裘。”明以禦寒,理非當暑,若啟蟄祈谷,冬至報天,行事服裘,義歸通允。至於季夏迎氣,龍見而雩,炎熾方隆,如何可服?謹尋歷代,唯服袞章,與《郊特牲》義旨相協。按周遷《輿服志》雲,漢明帝永平二年,制采《周官》、《禮記》,始制祀天地服,天子備十二章。沈約《宋書志》云:“魏、晉郊天,亦皆服袞。”又王智深《宋紀》曰:“明帝制雲,以大冕純玉藻、玄衣、黃裳郊祀天地。”後魏、周、齊,迄於隋氏,勘其禮令,祭服悉同。斯則百王通典,炎涼無妨,復與禮經事無乖舛。今請憲章故實,郊祀天地,皆服袞冕,其大裘請停,仍改禮令。又檢《新禮》,皇帝祭社稷服繡冕,四旒,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無章。謹按:令文是四品五品之服,此則三公亞獻,皆服袞衣,孤卿助祭,服毳及,斯乃乘輿章數,同於大夫,君少臣多,殊為不可。據《周禮》云:“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則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糹希 冕,諸小祀則玄冕。”又云:“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之服,袞冕以下,皆如王之服。”所以《三禮義宗》,遂有二釋。一雲公卿大夫助祭之日,所著之服,降王一等。又雲悉與王同。求其折衷,俱未通允。但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天子以十二為節,義在法天,豈有四旒三章,翻為御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便是貴賤無分,君臣不別。如其降王一等,則王著玄冕之時,群臣次服爵弁,既屈天子,又貶公卿。《周禮》此文,久不施用。亦猶祭祀之立屍侑,君親之拜臣子,覆巢設硩蔟之官,去曈置蟈氏之職,唯施周代,事不通行。是故漢、魏以來,下迄隋代,相承舊事,唯用袞冕。今《新禮》親祭日月,仍服五品之服。臨事施行,極不穩便。請遵歷代故實,諸祭並用袞冕。
制可之。
皇太子冠服
《武德令》:皇太子衣服,有袞冕、具服遠遊三梁冠、公服遠遊冠、烏紗帽、平巾幘五等。貞觀已後,又加弁服、進德冠之制。袞冕,白珠九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青纊充耳,犀簪導。玄衣,纁
裳,九章。 五章在衣,龍、山、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織成為之。
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革帶,金鉤暐,大帶, 素帶朱里,亦紕以朱綠,皆用組,黻。 隨裳色,火、山二章也。 玉具劍, 金寶飾也。玉鏢首。瑜玉雙佩,朱組雙大綬,四彩,赤、白、縹、紺,純朱質,長一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廣九寸。 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施二玉環也。朱襪 赤舄。 舄加金飾。
侍從皇帝祭祀及謁廟、加元服、納妃則服之。
具服遠遊三梁冠,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發纓翠綏,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襈、裙,白裙襦,白假帶,方心曲領,絳紗蔽膝。其革帶、劍、佩、綬、襪、舄與上同。後改用白襪、黑舄。未冠則雙單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釋奠則服之。公服遠遊冠, 簪導以下並同前也。
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金鉤暐,假帶,方心,紛,鞶囊, 長六尺四寸,廣二寸四分,色同大綬。
白襪,烏皮履。五日常服、元日冬至受朝則服之。平巾幘,紫褶,白袴,寶細起梁帶。乘馬則服之。弁服, 弁以鹿皮為之。犀簪導,組纓,玉琪九,絳紗衣,素裳,革帶,鞶囊,小綬,雙佩,白襪,烏皮履。朔望及視事則兼服之。進德冠,九琪,加金飾,其常服及白練裙襦通著之。若服袴褶,則與平巾幘通著。
自永徽已後,唯服袞冕、具服、公服而已。若乘馬袴,則著進德冠,自余並廢。若宴服、常服,紫衫袍與諸王同。
開元二十六年,肅宗升為皇太子,受冊,太常所撰儀注有服絳紗袍之文。太子以為與皇帝所稱同,上表辭不敢當,請有以易之。玄宗令百官詳議。尚書左丞相裴耀卿、太子太師蕭嵩等奏曰:“謹按《衣服令》,皇太子具服,有遠遊冠,三梁,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發纓綏,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襈
,白裙襦,方心曲領,絳紗蔽膝,革帶,劍,佩,綬等,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釋奠則服之。其絳紗袍則是冠衣之內一物之數,與裙襦、劍、佩等無別。至於貴賤之差,尊卑之異,則冠為首飾,名制有殊,並珠旒及裳彩章之數,多少有別,自外不可事事差異。亦有上下通服,名制是同,禮重則具服,禮輕則從省。今以至敬之情,有所未敢,衣服不可減省,稱謂須更變名。望所撰儀注,不以絳紗袍為稱,但稱為具服,則尊卑有差,謙光成德。”議奏上,手敕改為朱明服,下所司行用焉。
士庶妻冠服
半臂:
半臂在初唐頗盛行,也與初唐時服飾多為窄型有關。現今發現的唐代永泰公主墓壁畫上,儀仗隊的宮女中,有一位梳著螺髻的女子,就在衣裙外罩了一件半臂。
妝束-鞋帽妝飾
唐代女子足下著履、靴、屐等。履以錦、麻、絲、綾等布帛織成。亦有用蒲草類編成的草履。履身常加繡飾,履頭狀式多樣,有圓頭、高頭、雲形、花形等,如唐詩所云:“雲頭踏殿鞋”、“金蹙重台履”、“叢頭鞋子紅偏細”等。靴多以錦為之,織造功致,紋飾美麗。屐於夏季赤足著用,為民間女子所喜,如李白詩云:“屐上足如霜,不著鴉頭襪”。
唐代女子追求美容美飾,其化妝及佩飾內容豐富,有髮式、頭飾、面妝、佩飾等。女子髮式以梳髻為主,或挽於頭頂,或結於腦後,形制十分豐富。名目有半翻髻、雲髻、盤桓髻、驚鵠髻、倭墮髻、
雙環望仙髻、
烏蠻髻等數十種。初唐時髮髻簡單,多較低平;盛唐以後高髻流行,髻式紛繁。發上飾品有簪、釵、步搖、勝、鈾、花等。多以玉、金、銀、玳瑁等材料製成,工藝精美。簪釵常成對使用,用時橫插、斜插或倒插。步搖是其中的精品,釵首製成鳥雀狀、雀口銜掛珠串,隨步行搖顫,倍增韻致。唐中後期婦女中還盛行插梳,以精緻美觀的小花梳飾於發上。
面部化妝有敷
鋁粉、抹
胭脂、畫黛眉、貼花鈿、點面靨、描斜紅、塗唇脂諸多方法,淡妝者采其二三,盛妝者悉數運用。鉛粉色澤潔白,質地細膩,施於面、頸、胸部,“纖白明媚”。胭脂為提取的紅藍花汁配以豬脂、牛髓製成的膏狀顏料。由於帝王士大夫的偏愛,女子眉式花樣百出。玄宗在四川曾令畫工畫《十眉畫》,名目有鴛鴦眉、小山眉、倒暈眉等。闊眉是主要眉式,初唐一般都畫得較長,盛唐以後開始流行短式。花鈿是一種額飾,以金箔片、黑光紙、雲母片、魚腮骨等材料剪製成各種花朵之形,尤以梅花最為多見,貼於眉間。面靨是於面頰酒渦處以胭脂點染,或像花鈿一樣,用金箔等物貼上。斜紅是於面頰太陽穴處以胭脂染繪兩道紅色的月牙形紋飾,工整者形如弦月,繁雜者狀似傷痕,是中晚唐婦女一種時髦的打扮。
項飾有項鍊、項圈、
瓔珞等,臂飾有臂釧、手鐲,腰飾有玉佩、香囊等。瓔珞原為佛像頸間的一種裝飾,隨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唐時為宮女侍女、舞伎所喜著。其上部為一半圓形金屬頸圈,下半部為一珠玉寶石組成的項鍊,有的在胸前部位還懸掛一較大的鎖片形飾物,整體華貴晶瑩。臂釧,又稱跳脫,是以金屬絲盤繞多匝,形如彈簧,或以多個手鐲合併而成的飾物,套於手臂,在宮女和仕女中流行。香囊多以金、銀製作,鏤空,上下兩半球以子母口相扣合,裡面有兩個同心圓環,環內又置一小香盂,同心圓環之間及小金盂之間均用對稱的活軸相連,無論怎樣轉動,香盂里的香灰都不倒置灑落。
女子發首,以戴各式便帽和梳髻為主。所戴便帽,初行冪,次行帷帽,再行胡帽。唐初女子有“蔽面”習俗,婦女外出多戴冪,冪是一種大幅方巾,一般用輕薄透明的紗羅製成,戴時披體而下,障蔽全身。高宗時,隨社會風氣的開放,改戴“施裙至頸”的帷帽。至
開元盛世,婦女們乾脆去除帽巾,露髻出行,或仿效男子和胡人,裹幞頭和戴狀奇艷麗的胡帽。此外,若出門遠行,還戴風帽,以避風塵。
衫裙
唐代女性服飾中有一種在貴婦間流行一種衫裙。它將裙帶高高系在腰線以上,比如胸下,甚至系在胸線上方,歷史上並沒有文字記載名字叫做齊胸襦裙。這種款式無論身材豐腴還是瘦削都能達到別樣的飄逸效果,尤其是在以豐腴為流行的圈子中更受歡迎。
這種服飾在唐朝仕女中非常盛行,現在保留的不少古畫、出土文物都有它的蹤跡。
特殊-女式大袖衫
說到唐代女服的代表,“女式大袖衫”可謂之一。大袖衫一詞本泛指寬衣大袖的款式,比如魏晉時期的男子一般都穿大袖翩翩的衫子,風流倜儻,直到南朝時期,這種衫子仍為各階層男子所愛好,成為一時的風尚。但我們這裡講的大袖衫,專指唐代女子的特寬大袖禮服。它比通常的寬袖外衣還要寬大,在普通中衣外或披或系,大氣飄逸。充分反映了唐代繁華、恢弘、大氣的文化特徵,呈現出當時華麗開放的審美風尚。現今很多人想像中的“超寬超大的仙女衣”基本就源自這種大袖衫。
有趣的是,一種說法稱:這種寬大衣式的興起,卻與講究狹窄的胡服有關係。唐時國力鼎盛,對外的交往繁榮,胡服也在此時進入中原。但是若放任胡服的越來越盛,卻有被文化浸透喪失自我的危險。雖然大唐國力鼎盛,對文化影響頗有自信,但依然有人擔心無節制地效仿胡風帶來的一些消極影響。於是
大和二年的五月丁亥日,
唐文宗遣宦官向公主們宣布了一道聖旨:今後每逢召對之日,不得廣插釵梳,不可穿短窄衣服。
唐文宗似乎不能忍受胡風滿天下的趨勢。他認為,泱泱中華應該有屬於中華的特色的漢服裝束,怎能一昧地追捧胡人的裝束呢?況且,短窄衣男女無別,令不少人不爽。所以,他降旨要求公主們在覲見之日,要穿上能代表中華氣度之衣裳,以做天下表率。文宗之後,比較寬大的女裝樣式開始興起。仕女們感受了這種寬衣的美麗大氣,開始捨得在衣袖和裙裾上使用大量的好面料,它們的長、寬都比初唐時多了1倍左右。首先是外套大衣追求寬大華麗,加上貼衣單衣向更寬鬆的方向發展。一些貴族婦女身穿錦繡長裙,裙子用錦帶繫於胸部,寬大的下擺托在地上,上身不穿厚厚的內衣,而代之以一件薄薄的紗衣,風流百態,以女性特有的嫵媚打破傳統的封閉。
而說到女式
唐風大袖衫,不能不提《簪花仕女圖》,裡面的大袖衫則是相當開放誇張的一種:美人著裸肩長裙,上身直披一件大袖紗羅衫,輕掩雙乳,致使上身肌膚隱隱顯露。由於畫家手法寫實,既如實地描摹出唐代細膩透明的衣料,又逼真地描繪出女子那柔潤的肩和手臂。周濆“慣束羅衫半露胸”等詩、畫即描繪這種裝束。
《簪花仕女圖》,絹本設色,唐代畫家周昉作,用筆樸實。氣韻古雅。現藏
遼寧省博物館,描寫貴族婦女春夏之交賞花遊園的情景,畫面描繪仕女們的閒適生活。她們華麗奢艷在庭院中遊玩,動作悠閒、拈花、拍蝶、戲犬、賞鶴、徐行、懶坐、無所事事,侍女們持扇相從。其賦色技巧,層次明晰,面部的暈色,衣著的裝飾,都極盡工巧之能事。輕紗的透亮鬆軟,皮膚的潤潤光澤,都畫得肖似,表現出作者具有高度的藝術技巧和概括能力。
宮女們的紗衣長裙和花髻是當時的盛裝,高髻時興上簪大牡丹,下插茉莉花,在黑髮的襯托下,顯得雅潔、明麗。畫中描繪的是貴族婦女在庭中散步採花,捉蝶時的情景。圖中人物的服飾,與其它“中規中矩”的畫像不同,如頭戴特大花朵,身穿透明紗衣等,都是罕見的新奇裝束。
由於《簪花仕女圖》中服飾的開放度即使現代看來也是非常大膽的,也遠遠超過了同時代層層裹裹的中世紀西歐,導致它的社會真實性一直受到爭議。現從出土的大批中、晚唐時期的陶俑來看,畫中仕女的服飾反映了當時的最開放的女性時裝文化。對照文獻記載,這種服飾是中晚唐時期的樣式,並一直流傳到五代。
風俗-女著男裝
唐朝服飾女著男裝在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中,是較為罕見的現象。《禮記內則》曾規定,“男女不通衣服。”儘管事實上不可能這么絕對,但是女子著男裝,常會被認為是不守婦道。唐以前雖然在漢魏時也有男女服式差異較小的現象,但那不屬於女著男裝,只有在氣氛非常寬鬆的唐代,女著男裝才有可能蔚然成風。《舊唐書輿服志》載,“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內外斯一貫矣”已明確記錄下女著男裝的情景。《新唐書五行志》記,“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
《
舊唐書輿服志》載,“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內外斯一貫矣”已明確記錄下女著男裝的情景。《新唐書 五行志》記,“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帝與後笑曰‘女子不可為武官,何為此裝束?’”看得出來,皇帝也是抱著寬容欣賞的態度,並沒有呵斥女兒不守禮法。雖說這太平公主此舉有些恃寵撒嬌,但也說明了唐初已經出現女著男裝的案例。
女著男裝的風氣尤在大唐開元、天寶年間盛行。《中華古今注》記,“至天寶年中,士人之妻,著丈夫靴衫鞭帽,內外一體也。”《
新唐書李石傳》記,“吾聞禁中有金鳥錦袍二,昔玄宗幸溫泉與楊貴妃衣之。”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女子仿製男裝,穿著男裝相當普遍。
風俗-開放與束縛
在永泰公主墓東壁壁畫上,有一個梳高髻、露胸、肩披紅帛,上著黃色窄袖短衫、下著綠色曳地長裙、腰垂紅色腰帶的唐代婦女形象,從而對“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時衣帶縈纖草,行即裙裾掃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
慢束羅裙半露胸,並不是什麼人都這樣的。實際上唐代婦女依然處在封建禮教的制約下,只有身份特殊的人才穿出開胸衫。古畫中人可以半裸胸,那也是養在內宅;歌女們半裸胸,則是以身體取悅於統治階級。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仍然是不半裸胸的。當時,唐朝半露胸的裙裝有點類似於現代西方的夜禮服,只是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半露胸”的繪畫,與“女著男裝”的案例,似乎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思想開放的程度。因此很多人由此相信唐代的女性開放自由。但這其實只是一種片面的理解。實際上,
武則天之後,唐朝社會對女性拋頭露面的情況愈加心懷芥蒂,“守本分、守婦道”為仕家大族對女性成員的通常要求。考察古代封建文化對女性定立的規章制約,很多教條書籍就出於唐代。
雖然,女性在唐代對社會地位的追求出現了勃發期,但就歷史長河來看僅是曇花一現。“走出去”的途徑只有偏向放縱肉體取悅於男性掌握的權力階層,另一種對社會地位權利的呼喚則很快湮沒在男尊女卑的傳統風俗下了。
唐代軍服
唐代武官的服制花色,規定武三品以上、左右武威衛飾對虎,左右豹韜衛飾豹,左右鷹揚衛飾鷹,左右玉鈐衛飾對鶻,左右金吾衛飾對豸。又諸王飾盤龍及鹿,宰相飾鳳池,尚書飾對雁。後又規定千牛衛飾瑞牛,左右衛飾瑞馬,驍衛飾虎,武衛飾鷹,威衛飾豹,領軍衛飾白澤,金吾衛飾辟邪,監門衛飾j獅子。唐太和六年又許三品以上服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對孔雀綾襖。這類紋飾均以刺繡,按唐代服裝款式,一般應繡於胸背或肩袖部位。
唐代在戰場上馳騁的都是人披馬甲不具裝的輕騎,步兵甲占步兵人數60%,《唐六典》記唐甲有13種,即明光甲、光西甲、細鱗甲、山文甲、烏錘甲、白布甲、皂絹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鎖子甲、馬甲。
鎖子甲即曹植表中所說的環鎖鎧,《晉書·呂光傳》記載前秦呂光在進攻龜茲城時見西域諸軍甲如連鎖,射不可入,隋唐時西域康國向中原朝廷進貢過此種鎧甲。唐代將此種鎧甲分成大中小三種型號,按體型高矮分給戰士使用。《唐六典》武庫令中記載著弓、刀、甲的種類,盾則改名彭排,計6種,即藤排、團排、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據註明,藤、團、漆、木都是古制。
五代鎧甲戎服、胄甲
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
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
安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五代時期在服飾方面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台,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制上變成兩件套裝。披膊與護肩聯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後系接,套於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製成,並佩兜鍪及護項。
特別是鎧甲,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鎧甲,據《唐六典》記載,有
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隋唐胄甲1
隋唐五代服飾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鎧甲為兩襠塏和明光塏。兩襠塏的結構比前代有所進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變化。一般身甲全魚鱗等形狀的小甲片編制,長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來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擺為彎月形、荷葉形甲片,用以保護小腹。這些改進大大增強了腰部以下的防禦。明光塏的形制基本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隋代戎服為圓領長袍。
隋唐胄甲2
隋唐胄甲唐代胄甲,用於實戰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製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禦能力,故不能用於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鄰國影響
唐代服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朝漢服的精華,朝鮮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服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飛柔"著稱。
唐代是中國政治、經濟高度發展,文化藝術繁榮昌盛的時代,是封建文化燦爛光輝的時代。唐統一了魏晉南北朝和隋的混亂分裂狀態,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國家,對外貿交易發達,生產力極大發展,較長時間國泰民安。尤其當盛唐成為亞洲各民族經濟文化交流中心的時期,更是中國文化史上最光輝的一頁。這個時期吸收印度和伊朗文化,並融入中國文化之中,從壁畫、石刻、雕刻、書、畫、絹繡、陶俑及服飾之中,充分體現出來。
直到今日,在中國東鄰地區的一些國家,如日本、朝鮮等地,仍保留著中國傳統的服制。
服飾圖案
唐代漢服衣飾圖案,改變了以往那種以天賦神授的創作思想,用真實的花、草、魚、蟲進行寫生,但傳統的龍、鳳圖案並沒有被排斥,這也是由皇權神授的影響而決定的。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向於表現自由、豐滿、肥壯的藝術風格。
《新唐書· 車服志》記載文官官服花式,有鸞銜長綬、鶴銜靈芝、鵲銜瑞草、雁銜威儀、俊鶻銜花、地黃交枝等名目。
晚唐時期的服飾圖案更為精巧美觀。花鳥服飾圖案、邊飾圖案、團花服飾圖案在帛紗輕柔的服裝上,真是花團錦簇,爭妍斗盛。正如五代王建所說:"羅衫葉葉繡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每翩舞時分兩向,太平萬歲字當中。"今天,我們看到的這些華貴優美的服飾圖案,是畫工們在敦煌石窟用艱苦的勞動為後人們保留下來的珍貴形象的資料。唐代服飾的發展是整體上的發展,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於表現自由、豐滿、華美、圓潤,在鞋、帽、巾、玉佩、髮型、化妝、首飾的表現,都說明了這一特點。
唐代承前繼承了周、戰國、魏晉時期的風格,融周代服飾圖案設計上的嚴謹、戰國時期的舒展、漢代的明快、魏晉的飄逸為一體,又在此基礎上更加華貴,使服飾、服飾圖案達到了歷史上的高峰;唐代的服飾、服飾圖案對後代的影響一直沿續到今天。纏枝紋在現代服飾圖案中的運用,展示了傳統紋樣與現代審美意識結合所產生的意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