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27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規定
- 頒布時間:2013年06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6月27日
- 頒布單位: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27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正。
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27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正。(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6月27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總結實踐經驗,制定的守則。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自公布之日...
第九條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秘書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時,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常委會會議在副主任中推選一人代理主任職務,在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決定一人代理秘書長職務,直到主任、秘書長恢復工作或者市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主任、秘書長為止。市人民政府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努力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熟悉和遵守憲法、法律,掌握行使職權所必備的知識,依法履行職責。第三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維護人民...
(2015年4月16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條 立法諮詢委員是指市人大常委會聘請的為本市立法工作提供諮詢意見的專業人士。第三條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聯繫立法諮詢委員,承辦相關工作。第四條 立法諮詢委員的聘期自頒發聘書之日起,至本屆市人大常委會屆滿自行終止。根據市...
為了保障和規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制委員會)依法履職,提高履職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規則全文 (2017年9月5日市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
第一條 為了規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制度,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是市人民代表...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主任是楊潔。現任領導 主任:楊潔 副主任:魏文忠 王福燕 董立群 張福林 秘書長:鄭勝宏
2004年12月30日唐山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27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級國家機關向市級人大代表通報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辦法 頒布單位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
第一條 為保證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市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先進性和代表結構的合理性,規範代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共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行使職權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北...
大會全體會議表決議案,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會議表決議案的方式,由主席團決定。表決結果由大會執行主席宣布。大會全體會議通過的決定和決議,選舉和表決結果應當及時公布。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規則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
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以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四人以上,可以向常委會提出議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或者先交常委會有關委員會研究,提出報告,再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列入議程。第九條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暫行辦法》,任免我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條 ...
第一條 為保證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密切同人民民眾的聯繫,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賦予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職權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唐山市監察委員會是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2018年2月13日,唐山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
工作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設立法制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委員長提請常務委員會任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設立、職責和組成人員任免,依照有關法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決定的規定。代表工作委員會 2023年6月,...
為進一步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的自身建設,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履職行為,充分發揮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作用,制定本規定。規定全文 (2017年6月27日自貢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包括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第三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
2003年2月27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守則全文 一、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二、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致力於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
《天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規則序言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
第二章 會議的召開 第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加開會議;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召開的日期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常務委員會會議由委員長召集並主持。委員長可以委託副委員長主持會議。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有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
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頒布單位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08.09.02 實施時間 2008.11.01 (2008年9月2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九)常務委員會認為應當監督的其他事項。第三章 監督方式和程式 第一節 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第八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時候,就本條例第七條第一、二、八項規定的內容,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
1981年5月10日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並參照全國已有的經驗制定。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依照規定應當由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總結實踐經驗,制定本守則。第二條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應當遵守本守則。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包括主任、...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引言 編輯 (1984年9月7日唐山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0年8月22日唐山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次修正 1993年9月17日唐山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2003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可以組織代表研讀討論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徵求代表的意見,並通報會議擬討論的主要事項的有關情況。臨時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第十條【會前意見建議聽取】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
2023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現任河北省委書記、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倪岳峰 選舉...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管理辦法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管理辦法》,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29日,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管理辦法(試行)》的決定。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制定的守則。發展歷程 2023年8月25日,《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經平頂山市第十二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