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區建設規範第2部分:人員要求

《和諧社區建設規範第2部分:人員要求》是2019年8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諧社區建設規範第2部分:人員要求
  • 標椎編號:T/ZS 0086—2019
  • 國民經濟分類:S9610 社區居民自治組織
  • 發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01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起草單位

寧波市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中心、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寧波市海曙區石碶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寧波市海曙區石碶街道建莊社區、浙江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

起草人

金偉、陳航、胡棟科、周立剛、李葉平、胡一俊、王宵翔、李振華、金曉平、葉佩娜。

主要技術

目??次
前??言
1 範圍
2 基本要求
3 任職要求與工作職責
3.1 社區黨組織成員
3.2 社區居委會成員
3.3 格線化管理工作人員
4 監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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