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意見》(皖政〔2007〕120號)要求編制。全文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完整、準確、及時。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局各部門按照《條例》要求,在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共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條。在市局入口網站發布招標信息4286條,發布中標公示4356條,回復諮詢205條,傳送投標簡訊1217709條。截止2012年11月底,合肥招投標中心共完成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拍賣四大領域招投標項目3682個,預算(估算、掛牌底價)金額936.91億元,中標金額787.99億元,節約和增值資金達231.95億元,與上年度同期相比,項目預算金額增加49%,中標金額增加51%,節約和增值資金合計增加32%,創下歷史同期新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網共發布信息8756條,其中,“工作動態”發布信息88 條,占總數的1% ; “財務信息”發布信息8399 條,占總數的95.92 % ;其他信息269條,占總數的3.07%。
  (二)公開形式
我局採取多種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在合肥招標投標中心網站上設立政府信息公開連結,集中公開全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各部門結合本部門實際,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電子查詢台等渠道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設定了依申請公開欄目,通過“依申請公開”欄目,民眾可下載申請表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12年,市政府部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0件。沒有出現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2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作法
(一)落實基礎工作
我局各級領導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局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向社會公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公開範圍、公開形式、公開時限,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開範圍、受理機構和公開程式以及申訴監督方式等;不斷完善工作機構、工作機制。
(二)制定日常工作制度
為切實推進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領導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常態性工作,在局長辦公室工作會議上,要求各部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信息收集、審查、發布等環節進一步完善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認真開展信息清理、審核工作,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府信息,並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只要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都按程式和要求主動及時真實地進行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把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重點,及時予以公開。在工作中,注重將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辦事程式中,建立工作流程和行為規範,不斷完善考核評議、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保障制度,結合效能建設、行風建設、爭先創優建設等相關工作抓公開、促公開。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辦公室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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