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2年度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以來,我局按照市政務公開辦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12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2年,我局累計公開政府信息533件,其中主動公開水務信息306件,本級檔案9件,不予公開政府信息218件。根據公開情況,分別於1月、4月、7月、10月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填報工作,及時總結報告全年工作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2012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任何費用。
(三)“合肥市水務局”網站建設。改善版面設計,豐富信息,提高網站水平。
(四)嚴格信息界定。根據“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標準,實行常態化管理,認真做好主動公開、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類信息界定,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將政務公開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相關檔案,提供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增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由劉義權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專人承辦,做到機構、責任、人員三落實。
(二)完善機制,嚴格管理。制定了一整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並不斷完善,使制度建設與工作要求、工作進步保持同步。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辦事,有組織、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加強學習,規範操作。分批組織開展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操作使用的培訓,將《條例》精神和保密審查業務等相關內容作為培訓重點內容,讓機關工作人員了解、掌握、熟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市公開辦要求,及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升級工作,清理往年公開信息,調整、修改、補充和完善不規範信息,按時完成新系統的信息錄入工作。堅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常化,及時更新信息,維護好政府信息公開系統。
(四)依法行政,接受監督。認真開展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許可項目、非許可項目清理工作,切實加強行政服務視窗工作,及時辦結各類涉水行政審批和許可。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電子信箱,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辦理信訪件,接受社會監督。
三、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計畫
(一)進一步完善機構。督促相關處室確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進一步推動重點工作的政府信息公開。結合我局工作的開展,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保證民眾的知情權。
(三)進一步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時、全面公開民眾關注的信息,確保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從而推動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更上一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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