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合肥市公安局編制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說明和附表等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全市公安機關認真按照《條例》規定,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實施力度,圍繞中心、突出重點,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載體,積極拓寬公開渠道和範圍,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建設服務型政府、規範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緊密結合起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促進和諧警民關係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公開情況。今年以來,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告制度,及時通過合肥市政府招標投標中心等網站發布我局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等信息,推動政府採購全過程公開透明。
(二)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我局大力推進行政審批過程公開,主動發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條件、標準、程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等,同時對我市公安機關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梳理,及時清理過期廢止事項,補充最新執法依據,重新編制行政職權目錄和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並公開行政自由裁量標準,進一步規範了公安機關行政審批工作。依託市公安局警務網,進一步推廣網上行政審批等便民新舉措,推動行政審批過程及結果的網上查詢、網上公告,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分公安業務實現網上全流程辦理。網上服務大廳全年共受理辦事民眾網上申報1236件,其中網路安全管理業務476件,交通管理業務635件,消防管理業務125件,均按時限要求辦結。
(三)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我局在制定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時,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徵求民眾意見,充分尊重民意,引導公眾參與,積極爭取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在上級機關的指導下,我局先後參與研究出台或細化《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戶籍管理規定具體實施辦法等重大公共決策,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有關公共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情況,同時加強公眾對政策公開及實施的反饋信息收集,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作出調整改進,切實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四)行政權力運行公開情況。我局大力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細化自由裁量標準,對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全部67件法律法規規章的210個具體條文進行分解細化,共細化出執行標準820餘項,並建立了行政自由裁量公開、審核、備案、集體討論和責任追究等“五項制度”,確保各項具體標準能夠得到落實。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運用公安警務網網上公告套用平台,主動將執法依據、進度、結果等及時告知或提醒相關當事人,讓民眾知悉和監督。積極開展110簡訊評警、視窗單位現場評警、網際網路線上評警等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五)基層視窗辦事公開情況。全市公安機關所有視窗單位均設定了公示欄、電子螢幕牆、滾動顯示屏、自助查詢服務觸控螢幕、自動排號機視窗等設備,主動公開有關業務的辦事指南、辦理流程、便民提示、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工作規範、辦事結果、監督渠道等信息,便於民眾辦理各項業務。全局24個派出所戶政視窗和分局戶政大廳服務視窗、出入境管理支隊配備了11台電子評價器,製作了視窗服務評價器工作卡片,視窗服務質量評價系統已全面啟用;交警支隊製作了執法服務民眾滿意度評價卡,向前來辦理業務的民眾發放,全年共發放18487張,廣泛徵求民眾的意見,同時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充分藉助信息化手段,在申請辦證、行政複議、罰款繳交等方面廣泛運用自助受理系統,方便民眾辦事。利用網路、媒體等平台,進一步推廣並規範網上警務工作,大力開展網上警務室、微博、QQ群建設,拓展基層警務服務平台,延伸警務工作觸角,及時發布警情通報、警方提示,宣傳安全防範知識,提高民眾防範意識和能力;加大交警、出入境、戶政、網路安全管理等有關民生信息的公開力度,準確、及時發布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便民服務信息,提升警務工作實效。
(六)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各級公安機關始終堅持簡便易行、方便民眾和便於監督的原則,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形式和載體,在沿用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和警務公開欄等傳統載體的同時,注重運用網際網路、簡訊、部落格、微博等新興媒體和公安公眾服務網站等網上服務平台,擴大信息公開的客群面,及時、全面、準確地主動公開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便民訊息、警情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強信息發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按照“一門式”、“一站式”要求,依託公安公眾服務平台,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網路載體,除專門設定“政府信息公開”版塊以外,還補充豐富了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警務信息發布、網上辦事、網上互動等,有效發揮政府網站服務公眾的功能。
(七)信息公開機制建設情況。我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嚴格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由政府信息生成部門領導、保密工作機構負責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依照有關公開、保密法律法規,嚴格界定公開或保密屬性,對涉及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其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堅決不公開。完善細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覆流程,規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程式,完善公安機關內部審查機制,提高申請審查工作效率。完善目錄編制、送交、統計等基礎性制度,促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調整充實工作人員,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領導、民警培訓計畫,分類別、分層次做好相關培訓。加大監督保障力度,將年度信息公開推進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範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本年度,我局新增主動公開信息300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33條,全部通過入口網站進行公開;作為依申請公開信息1條。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58條,占總數的17.01%;其他類信息283條,占總數的82.99%。合肥警務網全年共發布信息586篇,其中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66篇,為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民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有關法律法規修訂變更情況,主要是刑法修正案(八)等。二是行政許可有關內容。包括普通護照審批、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等出入境管理行政許可方面內容。三是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政府信息。包括部分道路交通因施工改造、大型活動等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保衛工作、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及周邊治安保衛工作等。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一年來,我局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利用市局入口網站、新聞媒體,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同時對外公布了市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電話,用以受理民眾電話申請及接受民眾諮詢。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共發表公安新聞報導近3000條。依託110報警服務台,開通出入境、戶政等業務諮詢服務,實時路況播報、治安警情提醒等便民信息,共受理民眾求助電話260924個。依託合肥廣播電台播報實時路況、治安警情提醒等欄目1750檔。市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諮詢158件,其中網站諮詢5人次,電話諮詢153人次。內容主要集中在戶籍管理、出入境證照辦理、公民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方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共受理相對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份,均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提交,歷年累計17份。
(二)受理辦理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經審核,同意部分公開的3件,所有申請均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相應答覆,答覆率100%。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及其原因
  本年度,在民眾依申請公開中,沒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費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財政撥付的行政辦公經費中列支;未產生與行政複議、行政申訴、行政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因民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引發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開展不夠。社會公眾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參與度不高,前來諮詢和查閱的人數不多。
  2.政府信息公開與政務公開同步不夠,部分申請人對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信訪、諮詢,獲取政府信息和解決實際問題之間的關係不清楚。
  3.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完善、拓展。主動公開的檔案數量少、範圍窄,公開的效果不理想。
  4.個別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重視,措施不落實。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創新工作方法和思路,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結合工作實際不斷修訂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時補充制定監督、考核、評議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推動各分局、支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二是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及保密法規的要求,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紮實做好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斷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確保不發生失泄密事件。三是加大政府網站建設力度。不斷充實網站公開內容,改進公開形式,突出網上諮詢、網上辦事、網上互動等服務功能,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服務水平,努力打造便民、高效的公安入口網站。四是加強教育學習培訓。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基層公安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同時,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及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本年度主動公開情況無需說明事項。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本年度依申請公開情況無需說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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