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定(試行)》在1990.07.30由法務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定(試行)
- 頒布時間:1990年07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0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法務部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定(試行)》在1990.07.30由法務部頒布。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定(試行)》在1990.07.30由法務部頒布。第一條 為維護和監督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規定》是2001年6月22日發布的一項規定。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 第 65 號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規定》已經2001年6月12日法務部第8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部 長 張福森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規定 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1、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頒發資格證書、執業證、許可證手續,司法行政機關拒絕辦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2、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警告、罰款、...
《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試行)》是為規範行政複議案件線上辦理程式,確保公正高效辦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等相關規定,結合行政複議工作實際,制定的規定。2023年2月7日,黑龍江省司法廳發布《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試行)》。發布信息 2023年2月7日,黑龍江省...
第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行政複議,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第九條 對在行政複議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將...
第二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為該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機構,其職責是:(一)履行行政複議法第三條規定的職責;(二)擬訂責令限期履行、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有關文書;(三)擬訂不予受理、延長審查期限、中止行政複議審查、終止行政複議審查及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文書。縣級以上人民...
《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是為了規範和保障上海市的行政應訴工作,切實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規定。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號公布,自2021年1月...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規定》是為加強和規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促進依法行政,根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工作規則》《湖南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等法規檔案,結合我廳工作實際,制定的規定。2023年11月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複議機關,是指依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的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是本行政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機構,具體辦理行政複議事項。第五條 行政複議機構除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事項;(...
廣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工作,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以本省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尊重和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
除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的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註解,並提煉疑難問題,還收錄了相關的配套規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程式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複議辦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規定》等。圖書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2024年3月,《自然資源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定(徵求意見稿)》全文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進程 2024年3月,《自然資源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定(徵求意見稿)》全文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自然資源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對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六)辦理因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七)指導和監督本地區或者本系統行政複議機構辦理行政複議的工作;(八)辦理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審查;(九)負責行政複議中行政賠償事項的督辦;(十)辦理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門...
(二)辦理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賠償等事項;(三)按照職責許可權,督促行政複議申請的受理和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四)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複議決定備案事項;(五)辦理或者組織辦理未經行政複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應訴事項;(六)研究行政複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
第二條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適用本辦法。涉及紀檢、監察、審計、信訪等事項,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和申訴,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行政複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行政複議辦公室)為行政複議機構。行政複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具體負責,履行下列職責:(一)審查向國家...
因省政府行政複議決定引起的以原行政行為作出的行政機關和省政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省政府法制辦共同負責承辦行政應訴的具體工作。第五條 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人員由省政府法制辦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出意見,報省政府確定。省政府可以另行委託1至2人作為...
3.不服區人民政府針對行政複議事項作出的不予受理、駁回申請、行政複議告知書以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案件。第五條區政府法制辦在確定應訴承辦單位的同時,根據行政訴訟法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規定,按照下列情形提出有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報區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負責人批准:(一)因區人民政府直接作出...
(三)審查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複議決定;(四)處理或者轉送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五)對行政機關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六)辦理因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
(九)對有關司或者單位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意見;(十)研究行政複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十一)組織辦理行政應訴事宜;(十二)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複議決定備案工作;(十三)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等...
一旦發生複議訴訟案件,要由本地本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和業務骨幹出庭應訴,嚴格執行《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明確行政複議應訴賠償案件責任主體等事項的通知》(新政文〔2013〕46號)的規定,嚴禁全權委託律師代理。 四、加強溝通協調 一是縣(市、區)、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相互支持配合,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做到信...
(四)行政機關侵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企業經營自主權的。第四條 對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在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作為依據的情況下,根據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或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
2007年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7〕3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建立和完善行政複議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做好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建設3部分。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
國家消防救援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中國地震局辦理法定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應訴事項,參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應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機構是應急管理部行政複議機構(以下簡稱行政複議機構),負責辦理應急管理部行政複議事項;應急管理部法制工作機構同時組織辦理應急管理部行政應訴有關事項。第四條 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