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

《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試行)》是為規範行政複議案件線上辦理程式,確保公正高效辦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等相關規定,結合行政複議工作實際,制定的規定。

2023年2月7日,黑龍江省司法廳發布《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司法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2月7日,黑龍江省司法廳發布《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線上行政複議辦理規定(試行)》。

內容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複議案件線上辦理程式,確保公正高效辦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等相關規定,結合行政複議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線上行政複議是指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和行政複議參與人依託黑龍江省遠程視頻綜合服務平台,通過專用網路線上完成行政複議聽證、調查、調解等活動。線上複議與線下複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前款所稱行政複議參與人是指行政複議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複議參與人。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開展線上複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正高效原則。嚴格依法開展線上複議,完善審理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效率,保障公正。
(二)合法自願原則。尊重和保障行政複議參與人對行政複議方式的選擇權,未經行政複議參與人同意,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適用線上複議。
(三)權利保障原則。充分保障行政複議參與人各項複議權利,不得隨意減少線上複議環節和減損行政複議參與人的權益。
(四)便民利民原則。線上複議降低行政複議參與人複議成本,提升糾紛解決效率。統籌兼顧不同群體需求,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加強引導,提供相應便利。
(五)安全可靠原則。依法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有效保障線上複議數據信息安全。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四條  開展線上複議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主動開展;
(二)行政複議參與人申請線上複議。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主動開展線上複議,應當徵得行政複議參與人的書面同意,並告知線上複議的具體環節、主要形式、權利義務、法律後果和操作方法等。
行政複議參與人申請線上複議的,應當填寫線上複議申請表,由受理申請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審核後開展線上複議活動。
第六條  行政複議人員通過人臉識別、人證比對、實名認證等方式核驗行政複議參與人身份,選定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配合完成對上述人員的身份核驗工作。
第七條  行政複議參與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委託代理手續原件,按照規定時間在選定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遠程視頻會見室,參加線上複議。
行政複議參與人應當服從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相關管理規定,其他人員未經組織線上複議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同意不得參與線上複議。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案件,不適用線上複議:
(一)一方當事人表示不同意的;
(二)案件疑難複雜且證據不適宜線上審查的;
(三)涉及行政賠償的;
(四)案件處理結果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五)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
(六)其他不適宜採取線上複議方式審理的。
第九條  線上複議過程中,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發現行政複議案件屬於第八條規定不適用線上複議情形的,應當及時將線上複議轉為線下辦理。
第十條  線上複議視頻應當由遠程視頻平台管理機構負責錄製並提供下載路徑或者存儲載體,行政複議人員將視頻刻錄光碟附卷。
未經組織開展線上複議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錄製、截取、傳播線上複議的音頻、視頻或者圖文資料。
第三章  線上聽證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應當在召開線上聽證會前三日通知行政複議參與人、遠程視頻平台管理機構、配合線上聽證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二條  行政複議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能按時參加線上聽證的,線上聽證的日期由組織線上複議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另行確定。
行政複議參與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線上聽證的,不影響線上聽證的開展。
第十三條  線上聽證過程中,組織線上複議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將行政複議參與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通過遠程視頻平台展示,組織行政複議參與人進行舉證、質證。
需要行政複議參與人出示證據原件或者申請人、第三人當場提交新證據時,由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協助通過遠程視頻平台展示。
第十四條  線上聽證會應當由行政複議案件承辦處室指定記錄人對聽證全程記錄。
第十五條  聽證會結束時,行政複議人員將聽證筆錄傳送至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由其列印後,行政複議參與人核對無誤並簽字確認。
行政複議參與人拒絕簽字的,行政複議人員應當將上述情況如實記入聽證筆錄。
第十六條  聽證筆錄由基層司法行政機關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至組織線上複議的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機構。
第四章  線上調查、調解
第十七條  行政複議人員應當將線上調查、調解時間提前通知行政複議參與人、遠程視頻平台管理機構、配合線上調查、調解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八條  行政複議參與人撤回線上調查、調解申請,或者已同意線上調查、調解,但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的,行政複議線上調查、調解轉為線下辦理。
第十九條  線上調查、調解由行政複議人員主持,由行政複議案件承辦處室指定記錄人將線上調查、調解過程全程記錄。
行政複議人員將調查或者調解筆錄傳送至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由其列印後,行政複議參與人核對無誤並簽字確認。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黑龍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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