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綠地

區域綠地

區域綠地指位於城市建設用地之外,具有城鄉生態環境及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保護、遊憩健身、安全防護隔離、物種保護、園林苗木生產等功能的綠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綠地
  • 外文名:Regional green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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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目的

“區域綠地”命名的目的,主要是與城市建設用地內的綠地進行對應和區分,突出該類綠地對城鄉整體區域生態、景觀、遊憩各方面的綜合效益。區域綠地的設定標誌著綠地出城、綠地由“城市”向“城鄉”拓展的重大突破,也標誌著城市內外一體城鄉一體綠地完整分類體系的構建。區域綠地的設定,既是城鄉統籌、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需要,也是新時期“以人為本”,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體現了國家生態文明發展理念指導下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生空間”的需要。

主要功能

加強對城鎮周邊和外圍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控制,健全城鄉生態景觀格局。
城鄉生態網路是一個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城市建設用地以外的各類區域綠地是構建城鄉生態安全格局、健全城鄉生態網路不可缺失的組成部分,對於維護地區生態安全、保護生物多樣性、緩解“大城市病”具有重大意義。
同時,區域綠地是完善城鄉功能形態空間布局的重要結構要素。作為藍綠生態空間的組成部分,區域綠地與城市建設用地內的綠地、水域一起,有利於構建良好的區域城鄉格局、控制大城市無序蔓延、形成優良的城鄉功能空間布局形態
綜合統籌利用城鄉生態遊憩資源,推進生態宜居城市建設。
區域綠地對於滿足城市宜居發展需求,構建城市內外貫通、城鄉一體的公園遊憩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綠地系統和公園體系作為城鄉發展建設的基礎性、前置性配置要素,是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更是詩意棲居的理想人居環境的關鍵組成。
國際和國內對城市郊野遊憩類型綠地的規劃建設都非常重視,如英國、法國對區域性的公園、森林提出建設要求,日本設定自然公園,新加坡設立全島城市綠道網路,中國香港有遍布全港的郊野公園等。與國際和先進地區對比,當前我國對於城市建設用地以外的綠地,一直缺少統一有效的規劃建設管控。因此,設定“區域綠地”,並分設“風景遊憩綠地”中類將是一個良好開端,有利於整合各類綠地資源,完善綠地為民服務的遊憩功能,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體現。
銜接城鄉綠地規劃建設管理實踐,促進城鄉生態資源統一管理。
在生態文明發展理念指導下,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國土空間規劃,對管控生態空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劃定“三區三線”(“三區”即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三線”即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在規劃實踐中也更加重視生態空間管控問題,如《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提出“藍綠空間占比不低於 70%”,《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 年-2035 年)》提出 2035 年“生態控制區面積占市域面積的比例要達到 75%”,《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 年)》提出“確保生態用地(含綠化廣場用地)占市域陸域面積不低於 60%”。
因此,區域綠地的設定對於對接“多規合一”、完善生態空間管控,創造了良好的銜接基礎,有利於促進城鄉生態空間的統籌。

區域綠地分類

區域綠地依據綠地主要功能分為四個中類,即風景遊憩綠地、生態保育綠地、區域設施防護綠地、生產綠地,突出了各類區域綠地在遊憩、生態、防護、園林生產等不同方面的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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