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2017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749號批准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T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實施。

原行業標準《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
  • 實施:2018年6月1日
  • 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專業:城市規劃
標準發布,標準信息,編制說明,

標準發布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13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的通知》(建標[2013]6號)的要求,標準編制組經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綠地分類;3.綠地的計算原則與方法。
本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調整綠地大類;2.調整公園綠地的中類和小類;3.調整附屬綠地中類;4.調整其他綠地的名稱並增加中類內容;5.調整綠地的計算原則與方法;6.對相關條文進行補充修改。

標準信息

總 則
1.0.1 為統一城市綠地(以下簡稱為“綠地”)分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科學地編制、審批、實施綠地系統規劃,規範綠地的保護、建設和管理,便於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城鄉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於綠地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統計等工作。
1.0.3 綠地分類除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綠地分類
2.0.1 綠地分類應與《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相對應,包括城市建設用地內的綠地與廣場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外的區域綠地兩部分。
2.0.2 綠地應按主要功能進行分類。
2.0.3 綠地分類應採用大類、中類、小類三個層次。
2.0.4 綠地類別應採用英文字母組合表示,或採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合表示。
綠地分類和代碼應符合表2.0.4-1和表2.0.4-2的規定(表格見官網參考資料)。
綠地的計算原則與方法
3.0.1 計算現狀綠地和規劃綠地的指標時,應分別採用相應的人口數據和用地數據; 規劃年限、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人口統計口徑應與城市總體規劃一致,統一進行匯總計算 。
3.0.2 用地面積應按平面投影計算,每塊用地只應計算一次。
3.0.3 用地計算的所用圖紙比例、計算單位和統計數字精確度均應與城市規劃相應階段的要求一致。
3.0.4 綠地的主要統計指標為綠地率、人均綠地面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城鄉綠地率,應按下式計算:
公式見官網參考資料:
3.0.5 綠地的數據統計應按表3.0.5的規定進行匯總。

編制說明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17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7年11月28日以第1749號公告批准、發布。
本標準是在《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的基礎上修訂而成,上一版的主編單位是北京北林地景園林規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參編單位是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武漢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海南省三亞市園林局、山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上海市園林局,主要起草人員是徐波、李金路、趙鋒、曹禮昆、高仁風、吳淑琴、陳世平、肖志中、江長橋、王勝永、張文娟、孫國強。
本標準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參考了國內外現行的相關法規、技術標準,徵求了全國各地專家、相關部門對原標準的使用反饋意見以及對本次標準修訂的意見,並與相關標準進行了充分銜接。
為便於廣大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統計、科研、學校等單位的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相關內容見官網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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