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

2021年8月17日上午,《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新聞發布會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7日
  • 發布單位: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具體內容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首都高質量教育體系,堅持首善標準,按照“校外治理、校內保障、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總體思路,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決防止侵害民眾利益行為,積極構建教育良好生態,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工作原則。堅持育人為本、回應關切。遵循教育規律,從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出發,整體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與期盼,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
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堅持校外培訓的公益屬性,注重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
堅持政府主導、各方聯動。進一步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強化政府統籌,落實部門職責,健全保障政策。強化學校教育體系,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同步深化學科類培訓機構治理,明確家校社協同責任,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堅持統籌推進、穩步實施。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積極推廣典型經驗,深入探索推進重難點問題治理,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
3.工作目標。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圍繞“治亂、減負、防風險”的工作要求,校內校外雙向發力,穩妥推進,分步實施,確保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親職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於2021年底前有效減輕、兩年內成效顯著,人民民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校內服務提質增效。充分發揮學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統籌校內校外教育資源,統籌課內課後兩個時段,對學校教育教學安排進行整體規劃,全面系統構建學校育人生態。提升校內教育服務質量,提高學校育人水平,讓每個學生在校內能夠學得會、學得好、學得足。
校外培訓規範有序。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範校外培訓機構,防止無序擴張,嚴查各類違規培訓和侵害民眾利益的行為,為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創造有利環境。
二、有效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
4.統籌作業管理。進一步完善作業統籌管理機制,學校制定作業管理辦法,建立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公開班級各學科作業,加強質量監督。作業必須在課內布置,堅持作業全批全改、及時反饋,加強面批講解,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標。不得布置機械重複、懲罰性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5.控制作業總量。國小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國小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國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個別學生經努力仍完不成書面作業的,也應按時就寢,確保充足睡眠。
6.加強作業設計指導。發揮作業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作業設計納入教研體系,系統設計符合學生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涵蓋德智體美勞全面育人的基礎性作業,鼓勵布置分層、彈性、個性化作業。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國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認真分析學情,做好答疑輔導。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7.用好課餘時間。學校和家長要引導學生放學回家後完成剩餘書面作業,進行必要的課業學習,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開展適宜的體育鍛鍊、閱讀和文藝活動等。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和網路,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路沉迷。家長要積極與孩子溝通,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幫助其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寄宿制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餘學習生活。
三、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
8.整體規劃設計。學校要做好教育教學活動和教師資源的統籌,將課後服務時段分兩個階段進行整體規劃、系統設計。第一階段完成體育鍛鍊,保障學生每日1小時體育鍛鍊時間;第二階段開展課業輔導和綜合素質拓展類活動,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17點30分。兩個階段相互銜接,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國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9.豐富服務內容。學校制定具體的課後服務實施方案,提供選單式課後服務項目和內容,供學生自願選擇,切實增強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學校充分利用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組織優秀教師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課業答疑和輔導,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等綜合素質拓展類活動。學校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授新課。
10.拓寬服務渠道。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校級幹部、特級教師、市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應主動承擔課後服務工作任務,也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等優質師資,引入校外優質資源,共同做好課後服務。教育部門可組織優秀教師到本區域內優質資源不足或有需要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揮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教育部門可通過遴選,適當引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並建立評估退出機制。
11.做強做優免費線上學習服務。全面實施“網際網路+基礎教育”工程。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健全線上教學管理制度,完善線上公共教學平台,打造“雙師課堂”。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免費向學生提供覆蓋各年級各學科的學習資源,以及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高質量專題教育資源,深化開放式互動答疑,惠及更多學生。
四、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12.嚴格審批准入。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壓減,動態清零無證機構。保留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按要求全面排查,並按標準重新審批准入。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其原有備案登記和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13.嚴控學科類培訓時間。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學科類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國小校教學時間相衝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點30分,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點。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
14.規範培訓服務行為。完善學科類培訓管理服務平台,動態掌握學科類培訓的培訓內容、培訓材料、教師資質等信息,健全完善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範圍培訓、培訓質量較差、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學科類培訓機構實施信息公開制度,對機構資質(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書相關信息)、教師資質(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編號等)、收退費標準(包括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培訓費收取賬號等)、培訓內容(包括課程名稱、時間、價格等)、聘用外籍人員情況(包括姓名、來華工作許可證件編號),在機構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及網站進行公示。
15.強化經營活動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落實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校外培訓機構每次招生前須向教育部門報備招生簡章、課程內容、教師資質、收費情況等事項。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嚴查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全面落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鼓勵實施“先培訓後收費”“一課一消”培訓收費模式,有效防範“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16.嚴控廣告宣傳投放。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市屬主流媒體、新媒體以及公車站和捷運等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路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國小校、幼稚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國小和幼稚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17.嚴禁學科類培訓機構上市融資。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8.完善長效治理機制。完善全鏈條、全流程的管理服務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違規行為發現機制、常態化風險監測機制和聯動執法懲戒機制。用好“黑白名單”制度,不斷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級分類監管,推進監管模式創新。依託12345市民服務熱線,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暢通監督舉報途徑,發揮民眾監督舉報、媒體監督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在自律規範、權益保護、糾紛處理、行業信用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形成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
五、提升校內教育教學質量
19.推進優質均衡發展。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持續深化集團辦學、學區制管理,促進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動,努力實現教學、隊伍、資源的全區域統籌。加快城鄉一體化學校和市級統籌優質學校建設。充分激發學校辦學活力,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整體提升學校育人能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0.規範教育教學秩序。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嚴格規範教材使用。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國小一年級堅持零起點教學,其他年級按教學計畫開展教學,做到應教盡教。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式,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制。學校不得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開展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試,嚴禁劃分重點班、實驗班。
21.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落實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基本規範和基本規程,最佳化教學方式,強化教學管理,積極推進“空中課堂”“雙師課堂”“融合課堂”建設,提升學生在校學習效率。加強學科建設和教研管理,科學做好幼小、小初銜接,引導教師準確把握學科特點、知識結構、思想方法,遵循學生認知與成長規律,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22.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積極完善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不斷深化高中招生考試方式改革,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價,探索過程性評價,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和成績呈現形式。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23.納入質量評價體系。各區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將“雙減”工作成效等情況作為區、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
六、增強支撐保障能力
24.做好課後服務保障。嚴格執行中國小教師編制標準,配齊配足教師。完善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確保經費增量滿足課後服務需要。深化績效導向,積極向參與課後服務人員傾斜。進一步最佳化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方案,確保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25.促進家校社協同。進一步明確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方式,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建設。教育部門要會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親職教育指導平台,推動社區親職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站點建設,指導學校建立定期家訪制度,完善家長培訓體系,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育兒觀、成才觀,精準分析學生髮展需求,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努力形成減負共識,為學生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26.嚴禁教師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國小幹部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等組織的有償補課;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校外培訓機構介紹學生或提供學生信息;不得組織、推薦或引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7.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雙減”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委和政府的組織領導作用,進一步鞏固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成果,把“雙減”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加強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雙減”工作落地落實。中國小校黨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創造性。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身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28.明確部門工作職責。落實“市級統籌、屬地負責”工作機制,市、區“雙減”工作專班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例會和定期調度機制,定期報告工作進展,確保“雙減”工作取得實效。
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指導學校做好“雙減”有關工作;宣傳、網信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網信部門要配合教育、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做好線上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及時為中國小校補齊補足教師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財政、教育等部門制定學校課後服務性或代收費標準,會同教育等部門制定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指導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強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依法行使教育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檢查權,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做好培訓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政法部門要做好維護和諧穩定相關工作;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強治安管理,聯動開展情報信息蒐集研判和預警預防,做好相關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金融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負責指導銀行等機構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為;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執紀工作;黨委、政府督查部門負責督查檢查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明確本領域校外培訓機構的設定標準、準入方式,並強化日常監管。教育部門負責中國小學科類培訓機構和各類外語培訓機構的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的管理;體育部門負責體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科技部門負責科普知識培訓機構的管理。
29.強化監督檢查。加大“雙減”工作專項督查力度,將落實“雙減”工作成效作為督查督辦、漠視民眾利益專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市、區兩級教育督導力量,對“雙減”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屬地、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督查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30.加強宣傳引導。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穩定社會面預期。及時總結“雙減”推進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做好宣傳推廣。
31.穩妥推進實施。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準確把握“雙減”政策,了解機構訴求,引導機構轉型和規範發展。著力解決各類重點難點問題,對特殊情況,採取“一企一策”予以化解。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並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制定應對方案,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在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統籌做好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中央及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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