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委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經委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是北京市經委2001年8月2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北京市經委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08-22
【生效日期】2001-08-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各控股公司(集團、總公司),各區縣經委(計經委),中央在京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五屆五中全會決議中關於大力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的戰略部署和首都信息化“十五”規劃的要求,切實提高全市企業信息化水平,完成年初制定的我市企業信息化工作目標,真正實現“數字北京”和“數字企業”的構想,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企業信息化工作對各單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實企業信息化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企業信息化工作,儘快成立本系統、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工程,切實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的日程。各單位要確定企業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明確責任,對從事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部門要配備必要的網上傳輸設備。
二、率先加強自身的信息化建設。要緊密結合本單位自身實際情況,積極開展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各單位要建立自己的網站,有條件的單位要建立區域網路,切實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和辦公效率,為推動企業信息化做出表率。
三、認真制定本系統、本區域的企業信息化規劃。要在認真分析本系統、本單位企業信息化開展現狀的基礎上,儘快制定出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明確目標、措施和步驟,以規劃指導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開展。
四、以大中型企業為重點,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要全面掌握本系統、本區域大中型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現狀,督促企業信息化工作的開展,力爭今年(2001年)年底前本系統、本區域的大中型企業全部建立自己的網站。
五、積極培育本系統、本區域企業信息化的先進典型,總結經驗,以點帶面,並及時將典型企業有關情況上報市經委,以便在全市範圍內宣傳推廣。
六、市經委將在年底前對以上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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