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推進我省工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推進我省工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是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於2015年4月27日發布,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和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廣東省工業提質增效升級,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推進廣東省工業品牌建設工作而提出得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推進我省工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文號:粵經信創新〔2015〕160號
  • 發文日期::2015年4月27日
意見正文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推進我省工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粵經信創新〔2015〕160號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和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省工業提質增效升級,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現就推進我省工業品牌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全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提升我省工業企業綜合競爭力和我省工業產業國際競爭力為目標,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品牌運營能力為出發點,推動工業企業加快品牌創建、運用、管理和保護,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核心技術的工業企業品牌,全力營造有利於工業企業品牌推廣運用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氛圍,實現工業企業品牌跨越式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到2017年在工業領域形成一批以自主創新為支撐、具有行業主導能力和市場競爭優勢的廣東工業名牌,依託廣東名牌企業的集聚、輻射和示範作用,形成一批國際和國家級名牌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並在全省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形成規模優勢,使廣東具有的國家級和省級名牌、名標位居全國前列。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的企業達100家,示範企業15家,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10個。
(三)基本原則。
企業主導,政府扶持。以企業為實施品牌戰略的核心主體,通過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發揮企業在品牌建設中的主導作用;以市場為實施品牌戰略的重要導向,積極運用市場力量推動企業品牌建設;堅持政策引導,加大政府對企業實施品牌戰略的扶持力度,積極探索我省工業企業品牌發展之路。
創新機制,政企聯動。堅持自主創新、科技進步在推動企業實施品牌戰略的重要作用,通過企業在技術、管理、機制、人才、行銷等方面的創新,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增強企業品牌建設的動力。通過政府與企業的雙向互動,發揮政府的政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品牌建設市場氛圍。
質量管控,標準先行。堅持產品質量在企業實施品牌戰略中的關鍵作用,強化企業產品質量控制,通過優質產品和服務提升企業品牌。鼓勵推廣企業自有智慧財產權技術標準,通過主導國家、地方標準的制訂,鞏固企業在行業中的品牌地位。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開展品牌培育。
繼續實施千百億名牌培育工程,指導千百億名牌培育企業建立健全品牌經營管理機構,對培育名單的企業實行“七優先”。組織實施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指導試點企業完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二)推進區域品牌建設試點。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工作部署,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產業集群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同時,著手開展我省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工作。
(三)打造企業自主創新平台。
重點引導具有名牌名標的工業企業通過建設自主創新平台增強品牌建設能力。建立完善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服務體系,推動重點培育企業加快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等各類創新平台的建設,增強企業產品開發的創新能力。
(四)強化企業質量管理。
強化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夯實工業企業品牌建設基礎。引導大中型工業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大力推廣全面質量管理、卓越績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瑪等先進質量管理辦法,組織質量攻關活動,通過提升產品質量樹立企業品牌。
(五)營造品牌發展環境。
大力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活動,配合質監、工商、智慧財產權等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侵犯智慧財產權特別是侵犯馳名商標、省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淨化企業品牌發展的市場環境。
(六)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發揮在培育企業品牌、開展行業調查、制定行業技術標準、跟蹤發布名牌信息等方面的服務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區域品牌建設。
三、具體工作措施
(一)分類實施品牌培育。
圍繞大型骨幹企業,深入實施“千百億名牌培育工程”,指導千百億名牌培育企業建立健全品牌經營管理機構,對培育名單的企業落實優先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優先支持列入省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優先支持承擔國家各類重大科技計畫和產業化項目,優先列入技術標準戰略試點,優先支持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優先將產品作為政府採購商品,優先支持產品出口等“七優先”政策。
面向中小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工作安排,推薦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組織有關技術支撐機構指導試點企業學習實踐品牌管理體系方法,創新品牌管理模式,增強品牌培育能力。促進試點企業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運行並改進品牌管理體系,持續改進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強品牌培育能力。
(二)加強區域品牌建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以產業集群為載體,開展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範工作。一是開展區域品牌商標註冊。引導特色產業集群,找準區域品牌培育發展目標產業,依託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形式向工商部門申請註冊集體商標。二是開展品牌運營管理。指導已經註冊區域品牌的地區維護管理區域品牌,開展區域品牌宣傳和品牌價值開發,明確使用品牌的資格條件,研究制定產業集群聯盟標準,加強對成員企業使用區域品牌的管理,打擊假冒和侵害品牌的行為。三是支持集群技術創新、質量檢測、人才培訓、信息諮詢等支撐區域品牌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四是指導、組織推薦條件好的產業集聚區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區域品牌建設試點。五是獎勵支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
(三)大力推廣優質製造品牌。
藉助GMC認證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之機,支持品牌運營管理機構以市場化運作方式開展認證,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培育廣東優質製造商群體,打造廣東優質製造集合品牌。
(四)以研發實力促品牌建設。
圍繞高端電子信息、先進制造業、新材料、工業機器人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加快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注重培育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省直通車服務重點企業和省產業轉移工業園重點企業申報技術中心,提高全省大中型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比例。支持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建設,改善企業研究開發、檢測試驗等創新基礎設施條件,為企業創品牌提供實力保障。
(五)改善品牌發展環境。
開展企業質量信譽承諾活動和產品質量自我聲明活動,引導企業公開覺承諾並履行質量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樹立和維護質量信譽。引導企業參與聲明活動的工業企業通過產品說明書、宣傳資料、產品包裝等形式對產品的功能、性能、執行標準、技術特點和質量水平等特性做出承諾性明示。以食品行業為重點,推動開展食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工作。
(六)開展質量標桿活動。
組織企業爭創質量標桿,參與全國質量標桿交流學習活動,推廣並行工程、敏捷製造、線上質量檢測控制等具有兩化融合特徵的管理技術,引導企業實踐卓越績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瑪、精益生產等質量管理方法。
(七)加大宣傳力度。
利用媒體和活動加強品牌建設宣傳。通過派發宣傳資料、舉辦講座、集中培訓、建立網站、展會展示、在媒體上宣傳等形式,擴大質量品牌工作的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創品牌、愛品牌、用品牌、護品牌的良好氛圍。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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