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新型工業化、信息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通信等的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調節日常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的有關工作。
(四)依法負責全市電力行政管理工作;編制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承擔“三電辦”日常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制定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和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指導全市省級經濟開發區制訂工業產業和空間發展規劃;推進遠城區新型工業化和中心城區都市工業園區產業轉型與升級;監測、分析園區經濟發展動態,推進落實區域工業經濟年度目標。
(八)負責機械、汽車、石化、信息、輕工、紡織、冶金、建材、磷化、鹽業、食品、醫藥、包裝等工業行業管理和醫藥儲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研究策劃產業鏈、企業群的發展,歸口管理和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九)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促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轉化的消化創新。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保障服務;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職責。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及煤炭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引導和規範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承擔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和都市產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三)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加強對中央、省在漢企業的服務,建立服務大企業的工作機制。負責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的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開展招商、引資、引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企業產業配套協作能力。
(十五)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的擬訂,制定推進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統籌全市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工作。指導市信息產業辦公室具體實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系統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前身是1949年7月成立的武漢市財政經濟委員會,1954年市委將市財政經濟委員會劃分為市計畫委員會、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市財經委員會,並相繼建立紡織、交通運輸、建築材料、機電、輕工業等管理局,1959年3月設立市工業生產辦公室,作為市委、市人委領導工業生產的辦事機構,與市計委合署辦公。1960年3月在武漢市工業生產辦公室基礎上設立武漢市經濟委員會,文革期間被撤消,1980年6月恢復武漢市經濟委員會名稱,管理全市工業和交通運輸工作,內設16個處室。1990年6月成立了中共武漢市委工業工作委員會和中共武漢市工業紀律檢查委員會,經委主任兼工委書記,經委副主任均為工委委員,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後中共武漢市委工業工作委員會於2001年8月撤消。1997年武漢市實行工業局改制,撤銷五個工業局,同時在經委內成立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機械行業管理辦公室、電子行業管理辦公室、工行業管理辦公室。
2001年,市經委經歷了一次比較大的調整。劃入了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企業改革、工業行業管理、電力行政管理、集體企事業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環保產業和資源綜合利用等職能。劃出的職能有質量管理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等。部分職能發生轉變,如將對國有、直屬工業企業為主的調控管理轉變為對全社會、各種經濟成分工業企業的巨觀管理;企業利用自由資金和商貸建設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不再下達年度經濟運行調控計畫;企業自營進出口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備案制;不再審批全市性公司(企業集團),實行自動工商登記制度等。
2005年7月市經委再一次進行了職能調整。市經委原有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技術中心認定、產業政策、機電產品進出口審批、市場流通等職能分別劃出到發改委、外經局、商業局等部門,市經濟委員會對外加掛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鄉鎮企業管理局職能併入市經濟委員會,撤銷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同時在經委內將原來的五大行業協會改組為行業促進辦公室。
2009年7月28日市委市政府實施政府機構調整,組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將市經濟委員會、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技術進步改造等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市輕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化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物資工業促進辦公室併入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經濟委員會、市機械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紡織工業促進辦公室、市輕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化工工業促進辦公室、市物資工業促進辦公室。
從1980年至2009年間,市經信委內設機構經過了20次大的調整,現內設21個機關處室。
2019年1月9日,武漢市委召開全市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將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為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局。
信息指南
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獲得本單位政務信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等檔案, 結合實際,特編制《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務信息範圍詳見本單位編制的《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入口網站網上查閱和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現場查閱。
二公開形式
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形式,同時還採取電子螢幕、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特殊情況於信息生成後1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部門為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漢區青年路560號企業服務大樓
辦公時間:上午 8:30 — 12:00 ,下午 2:30 — 5: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⑴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填表後通過網上提交即可。
⑵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 , 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⑶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省經信委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
⑷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2 、申請處理
⑴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⑵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預以登記並出具回執。⑶答覆。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 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