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在1986.12.27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86.12.27
- 實施時間:1986.10.01
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在1986.12.27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在1986.12.27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製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本市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
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12月27日發布,1991年3月25日修改)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製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
1986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65號檔案發布,1991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6號令第一次修改,2004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46號令第二次修改的《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的細則》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是國務院於1986年頒布的關於調整車船使用費的規範性檔案。基本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是由國務院於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發布,於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在全國施行。發文字號:國發...
第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51年9月13日原政務院發布的《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
(市)報請財政部核准開徵。同時還對徵稅時間、方法、稅額、免稅車船以及違章處罰等作了規定。1986年10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施行後,本條例對國內企業單位和個人停止適用,但對外資企業等涉外單位繼續適用。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納稅義務人”是指:(一)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工商企業;(二)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實行企業管理的...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有關條款的通知在1993.02.09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
1987年2月9日甘政發[1987]3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第一條 本細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規定製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都應...
1962年1月13日山東省人民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加強對車、船管理和全面開徵車船使用牌照稅的規定》(魯財行字第14號)、1986年11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九條 2007納稅年度的車船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計算繳納。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2月11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陝西省車船使用稅實施細則》同時廢止。附屬檔案:陝西省車船稅稅目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繳納。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安徽省車船使用稅實施細則》(皖政〔1986〕106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加強車船使用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擁有並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除另有規定外),均是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吉林省車船使用稅實施細則(1987年12月25日吉政發〔1987〕163號)詳細條例 編輯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 (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和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車船使用稅。第三條 下列車船免予繳納車船使用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
廣東省車船使用稅施行細則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在我省境內擁有並且適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船使用稅的...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中車輛適用稅額的決定在2000.05.12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中車輛適用...
遼寧省車船使用稅實施細則 (1987年8月12日遼政發〔1987〕97號文發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
上海市車船使用稅實施細則(1986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全文 編輯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在本市境內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條公安交警部門經主管稅務機關依法委託,即為機動車車船使用稅委託代征單位。在辦理機動車輛年檢審手續時,負責檢查機動車輛車船使用稅繳納情況。委託代征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車船使用稅實施細...
《河南省《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凡本省境內依法應當在公安、交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車船稅。第三條 車船的適用稅額,依照本...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車船使用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雲南省實施細則》、《雲南省地方稅務局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
經2007年9月29日四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七年十月三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車船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登記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車船稅。第三條 車船的具體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