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0〕8號印發《六安市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保護辦法》。該《辦法》共30條,由六安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保護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10〕8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0年2月10日
- 施行時間:2010年2月10日
2010年2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0〕8號印發《六安市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保護辦法》。該《辦法》共30條,由六安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2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0〕8號印發《六安市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保護辦法》。該《辦法》共30條,由六安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檔案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城市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第六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向國家捐獻古樹名木以及捐資保護、...
第五條 古樹名木保護應當堅持全面保護、分類保護、原地保護、屬地管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第六條 全國綠化委員會在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全國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國務院林業、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稱國務院古樹名...
為切實加強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內和風景名勝區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本辦法所稱的名木,是指國內外稀有的以及具有歷史價值...
第三條 濕地公園位於安徽省六安市中心城市規劃區內,東經116°23′17″-116°31′08″,北緯31°43′43″-31°51′20″,總面積2387.23公頃。第四條 濕地公園、外圍保護地帶與周邊景觀控制區以國家林業局批准的《安徽六安淠河國家...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規劃區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法律法規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濕地、林地,以及古樹名木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城市綠化應當堅持以人為...
實施古樹名木保護制度。 5、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鞏固擴大生態建設成果。制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嚴格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森林資源安全預防體系、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應急預警制度。加強林業執法、森林公安隊伍建設,...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城市規劃區內種植和養護樹木花草等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四條 國家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五十年以上)的樹木;本暫行辦法所稱名木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稀有的、具有重要歷史、人文、景觀、生態價值...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綠地、樹木花草、古樹名木和綠化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綠地包括:(一)公共綠地:指供民眾遊憩觀賞的各種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小遊園和街頭綠地、廣場...
市城市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應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種類、數量、坐落等情況報市政府備案,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市林業、環保、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第五條 古樹實行分級保護。樹齡500年以上的古樹...
(二)樹齡三百年以上不滿五百年的古樹實行二級保護;(三)樹齡一百年以上不滿三百年的古樹實行三級保護。名木不受樹齡限制,實行一級保護。古樹名木的鑑定、認定和公布按照《浙江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七條 中心城市規...
區、縣(市)園林、林業綠化主管部門是所轄區域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古樹名木的調查、鑑定、定級、拍照、登記、編號、建檔;對古樹名木設立標誌、劃定保護範圍、落實養護責任單位等工作。城市規劃、環境保護、...
第六條市綠化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以下統稱“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財政、...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區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森林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損害古樹名木的違法行為。規劃、城建、財政、環保、旅遊、文化、宗教等相關...
本辦法所稱古樹後續資源是指樹齡在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樹木。第三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的保護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管理的主管部門。縣(...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本辦法所稱的名木,是指國內外稀有的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及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內和風景名勝區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第四條古樹名木分為一...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和建設部《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榕城區、東山區、...
第五條 實行保護與利用相結合以及規劃建設、觀賞利用、服從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監管、嚴格獎懲、屬地管理的原則。第六條 市、縣(區)政府城鄉發展規劃應與古樹名木保護規劃相結合,並將古樹名木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
第六條市綠化委員會對全市古樹名木的保護進行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做好全市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及備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城市規劃區內的古樹名木進行調查、...
第六條 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管理工作,並組織編制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專項規劃。發展和改革、財政...
《山西省城市古樹名木和城市大樹保護管理辦法》於2022年8月1日起實施,山西省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古樹名木、古樹後備資源和城市大樹實行分級保護和管理。內容解讀 《辦法》共27條,明確了適用範圍、保護原則、部門職責等,對古樹名木和城市...
第一條 為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瀘州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瀘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和風景名勝區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古樹名木,系指樹齡在百年以上的樹木,稀有、...
(二)在城市建成區和其他特殊區域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第十八條 編制城鄉建設詳細規劃時,應當保護古樹名木周圍的生長環境和風貌。第十九條 工程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古樹名木及其生長環境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
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轄區範圍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城市規劃、建設、環境保護、林業、文物管理、旅遊、公安、城建監察等有關部門,協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實施本辦法。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古樹名木的義務,對於...
城鄉規劃、建設、公安、文物、財政、水務、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的相關工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實施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第六條 區園林綠化部門應當定期對轄區內樹木進行普查,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和建制鎮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和建制鎮規劃區外古樹名木的...
第四條 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縣(市)、區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古樹名木的具體保護管理工作,接受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和指導。規劃、建設、城市管理、財政、林業、交通等有關...
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環保、文物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制定古樹名木的保護規劃,安排經費用於古樹名木保護和管理工作。第六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捐資保護、認養古樹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