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力度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

2008年11月1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8〕3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力度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該《意見》分各地要立即派出工作組進駐企業,幫助協調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加大項目工作力度;抓緊安排使用市中小企業發展創新資金;壯大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註冊資本規模;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能力;鼓勵企業擴大出口;加速整合現有資源組建市工業投資公司,註冊資本不少於1億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有效信貸投放,確保全年新增貸款50億元;積極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合作組織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推廣工作,在惠民小額貸款公司已掛牌運營的基礎上,爭取徽豐、創新、嘉利達等3家公司年底前掛牌開業;加強金融運行分析和調度,促進銀政、銀企交流與合作;稅務機關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並充及時落實國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稅收減免政策,主動幫助高新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與社會福利企業申報和減免稅收;加大對“三農”工作的支持力度;促進住房消費;大力減少涉企收費等2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力度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
  • 所屬類別:工作意見
  • 發布時間:2008年11月13日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08年11月1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力度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

意見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力度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意見
六政〔2008〕3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的十項政策措施和省政府《關於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若干意見》(皖政〔2008〕89號)精神,幫助企業緩解當前生產經營中的困難,促進市場需求,保持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地要立即派出工作組進駐企業,幫助協調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市從經濟綜合部門和有關涉企單位抽調一批同志組成工作組進駐省市屬企業,每組由一名處級幹部帶隊、一名市級領導聯繫。
二、切實加大項目工作力度。對應國家政策投向,抓緊編制總投資1000億元以上的基礎設施、先進制造業、農業產業化、科技創新、節能環保以及社會事業項目,做好前期工作,積極組織編報、申報。市直部門批轉件,先辦理後規範。幫助企業做好省級新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申報工作,爭取得到較大份額的補助和貼息。各級財政要保證重點項目必要的前期工作經費。
三、抓緊安排使用市中小企業發展創新資金。2007年下半年安排並已落實到項目的37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創新資金,11月中旬全部撥付到位;今年預算安排的450萬元資金,按照規定用途安排使用,確保年內補貼到企業。
四、壯大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註冊資本規模。通過向上爭取、內部整合等途徑籌集資金3500萬元,其中3000萬元用於對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公司注資,同時由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公司向社會法人募集資金3000萬元,使其註冊資本擴充到1.2億元;500萬元用於對市屬(六安開發區)企業已提供擔保且年擔保費率不超過2%的各類擔保機構進行保費補貼。各縣區要在省本次專項轉移支付中安排資金用於保費補貼。
五、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能力。在市級財政安排300萬元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的基礎上,將省財政轉移支付的2000萬元,專項用於市屬中小企業當期新增貸款、擔保的風險補償和貸款貼息。
六、鼓勵企業擴大出口。2008年11月份到2010年底,出口企業按照海關統計的出口實績,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每1美元獎勵人民幣不少於2分錢;出口信用保險在省補貼的基礎上,再補貼20%。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現行體制分級負擔。
七、加速整合現有資源組建市工業投資公司,註冊資本不少於1億元。加快推進市城投公司的債券發行工作,調劑安排部分資金支持企業發展。市財政調度安排2000萬元資金,通過市工業投資公司、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委託金融機構按不低於1:3的比例配套放大後,投放到信譽優良的重點企業,使用期限3個月左右,利息執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八、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有效信貸投放,確保全年新增貸款50億元。積極推行動產抵押、倉單質押股權質押、出口退稅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信用擔保和企業聯保等新型貸款方式;對產品有市場、有效益、信譽好的企業和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項目,適當降低信貸門檻,進一步擴大抵押範圍並提高貸款比例;增加小額擔保貸款投放。市政府對各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情況將認真組織考核、兌現獎勵,對當年工作成績突出、貸款大幅增加的,給予特別獎勵。財政性資金存放量與各金融機構的貸款增量掛鈎,解決部分金融機構的存貸比過高問題。
九、積極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合作組織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推廣工作,在惠民小額貸款公司已掛牌運營的基礎上,爭取徽豐、創新、嘉利達等3家公司年底前掛牌開業。
十、加強金融運行分析和調度,促進銀政、銀企交流與合作。認真抓好11月上旬徽商銀行六安分行金秋銀企對接會的成果落實,精心籌辦12月上旬建設銀行六安分行中小企業項目對接會,確保一批項目成功簽約並儘快獲得信貸支持。其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對接項目,保證投放穩定增長。不斷拓展與駐肥股份制銀行的業務關係,組織開展項目對接活動,爭取一批項目及時獲得信貸支持。
十一、稅務機關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並充及時落實國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稅收減免政策,主動幫助高新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與社會福利企業申報和減免稅收。對企業出口的產品,及時辦理退稅;對重點困難企業和因季節性生產銷售等原因符合延期納稅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可延期繳稅。
十二、加大對“三農”工作的支持力度。2009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200萬元扶持糧食雙百億工程,提高土地出讓金用於支持農業的比重。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足額落實財政保費補貼資金。解除年初實行的針對糧、油、肉、奶、蛋等農產品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十三、促進住房消費。從即日起至2010年底,居民購買建築面積90m2/套(含90 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所繳納的契稅,由同級財政給予50%的一次性獎勵。利用元旦、春節期間,舉辦“房產百日展示促銷”活動。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並提高貸款額度,對前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已還清的,允許辦理再次貸款;單職工繳費家庭最高可一次性貸款20萬元,雙職工繳費家庭最高可貸30萬元。個人購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降為20%,開發企業的按揭保證金最低可降至5%,商品房預告登記和預告抵押登記時間縮短為10天。嚴禁借辦理住房貸款,搭車辦理保險、公證等業務。“一站式”收費、人防易地建設費等報建費可推遲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收取。
十四、大力減少涉企收費。進一步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已明文規定取消的收費,堅決執行到位;尚未明文取消或暫時不能取消的,降低收費標準,根據我市工資和人均收入水平,工業項目按低限減半,其它項目按低限收費。開發區項目建設期的行政規費,統一由開發區財政承擔。其它中介等經營性服務收費引入競爭機制,有效降低收費。從嚴控制涉企調、定價政策出台。省級政府出台的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收費項目,按規定從11月份起一律取消。
十五、高度重視建設用地保障,積極爭取省集中掌握的圈外用地指標、跨市調劑指標和建設用地置換指標。對急需的重大項目用地,按2008年新增建設用地計畫的40%超前使用2009年的用地指標。搞好閒置土地清理和調整使用工作,提高土地投資強度。
十六、加快工業用地“招拍掛”和審批辦證工作。積極探索足額繳納土地費用後尚未辦證企業以土地資產抵押融資的辦法,幫助企業打好貸款抵押 “時間差”。支持城區企業的搬遷改造工作,搬遷企業的土地優先出讓,暫不具備出讓條件的優先收儲,收儲後不能按時搬遷的,從逾時之日起由企業承擔銀行利息。
十七、環保、消防等部門要加強對環評市場、消防審核的監督,實行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環評檔案要儘量簡化,提高辦理時效;不能簡化的要資源共享、降低編制費用。抓緊研究制定環境容量審批和有償調劑辦法,將環境資源優先向骨幹企業、優勢企業和重大項目傾斜。
十八、積極鼓勵購買使用地產品。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城鄉居民,優先購買使用地產品;鼓勵流通企業優先銷售地產品;鼓勵本市企業之間相互採購使用地產品,做到就近消費、降低轉運成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幫助本地企業把產品推介到省內商家、企業和政府的採購網路中去,擴大銷售份額,對銷售和採購地產品實績突出的,給予貼息和獎勵。
十九、敏銳把握髮達地區產業轉移機遇,強化對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招商引資力度,增加招商引資成效。針對可能出現的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潮,因勢利導,完善措施,鼓勵、支持外出人員回鄉創業、回鄉務工。
二十、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擠出更多時間深入基層,到企業和項目工地面對面地指導督促,建立聯席會制度,切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幫助困難民眾解決生活、工作困難,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各縣區應比照省、市做法,研究出台支持企業的政策措施,促進縣域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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