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訂背景
在全社會更廣泛的範圍內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換成為有效制約市場主體非合規經營行為的重要形式。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推進各類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構建中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形成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中國所有區域的信用信息網路,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中國各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大力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共同參與中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逐步開展中國全國範圍內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為此,迫切需要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指導和規範中國全國範圍內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的梳理工作。
編制進程
2018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計畫《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20184256-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470)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成立起草組
2019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起草工作組成立,負責本項標準編制的全面工作,包括資料收集、研討交流、標準編制、組織徵求專家意見及修訂等工作。
確立標準框架
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起草組根據公共信用體系建設以及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的現狀和實際需求,按照國家對各級政務部門按照統一的格式和規範梳理公共信用信息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標準定位、套用對象和適用範圍。同時,通過開展多次地方、行業等的座談會和調研工作,吸收和借鑑了來自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經過認真分析和研討,確立了初步的標準框架。
形成標準草案
在標準框架確定的基礎上,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起草組成員充分吸收已有的科研成果,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及國家關於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換的要求為依據和指導,經過反覆推敲,多次召開不同規模的標準研討會逐漸確定了本標準的主要內容,於2019年7月完成標準草案。
形成徵求意見稿
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起草組在完成標準草案的基礎上,多次召開了不同規模、不同層次的標準研討會,徵詢了來自各方的專家、學者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大量研討,反覆修改、完善和提升,對意見進行了匯總、整理和吸收完善,於2020年5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其提出並歸口制訂的國家標準《數字文化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實施。
制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該標準遵循“科學性、系統性、適用性”的原則,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標準體系框架》確定的框架基礎,與同期制定的《公共信用信息分類與編碼》、《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規範》、《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等多項標準在內容上相互協調一致,系統、全面地對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做了細化,充分考慮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相關方的需求以及建議,確保了標準的價值以及實用性。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江洲、周莉、馬占飛、蔣凱元、郭龍祥、陳賢明、謝波、趙燕、黎東初、陳青山、王笑、梁雙、李向華、劉棟棟、趙素華、陳太義、姚智軼、林照永、趙亮、肖漢峰、劉俊濤、張金波、高爽、孟翠竹、楊娟、程紅、宋芳、季秋芳、張佳傑、解敏、曹璐璐、劉緒方、孫良泉、梁宏、孫磊、鄧鳳桂、蘭林、麥嘉榮、姚巍、張澤剛、王鑫、王瑾瑜、許應成、葉如意、丁然、李曉蕊、杜娟。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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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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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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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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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數據項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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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礎數據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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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數據管理與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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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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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規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及其描述規範。該標準適用於公共信用信息數據的歸集、整理和共享交換,相關部門在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的梳理和目錄編制時,可參照該標準,根據自身業務領域特點合理設定或細化擴展數據項。
引用檔案
GB/T 2261.1 個人基本信息分類與代碼—第1部分:人的性別代碼 | |
GB/T 3304 中國各民族名稱的羅馬字母拼寫法和代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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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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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 |
| GA/T 2000.156 公安信息代碼—第156部分:常用證件代碼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是統一規範各部門信用信息數據收集整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的技術基礎,是各級部門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與交換的重要支撐。該標準面向中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套用需求,通過明確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礎數據項及其表示規範,為各級政務部門梳理公共信用信息資源提供指導,為保障各級各類信用信息內容和格式的規範統一提供支撐。該標準的實施對於中國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