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了44個部門和所有省區市,截止2019年7月已歸集公共信用信息約369.9億條,包括基礎信息、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紅黑名單信息等,實現了中國各地區、各部門之間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公共信用信息領域中的“信息孤島”,為政府部門協同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為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支撐。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雖已經建立並運行良好,但在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交換接口、交換共享機制等方面缺乏統一的國家級標準規範,不利於中國範圍內公共信用信息及時有效的交換共享。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
編制進程
2016年4月8日接收到國家發改委託編制《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的委託函後,江蘇省信用辦高度重視標準的編寫工作,立即組織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單位開展標準前期的研究工作,制定實施工作方案,並正式組織成立標準編制工作組,負責標準的具體編寫工作。標準編制工作組還設立專人作為聯絡員,負責及時與標準編制總體工作組溝通標準編制工作情況。
標準編制工作組針對公共永背格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的定義與內涵進行了多次討論,在研究和分析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交換的各類業務需求和業務數據的基礎上,明確了交換方式主要有檔案交換、資料庫對接和服務調用三種方式;交換接口有數據上報、數據共享兩類。
在確立交換方式及接口要求的基礎上,標準編制工作組依殃櫻坑端據《政務信息資源交換體系第1部分:總體框架》(GB/T 21062.1-2007),並在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公共數據交換平台框架下,確定了公共信用信息交換總體框架,並完成了標準草案稿。期間分別在5月和9月兩次赴北京參加由標準編制總體工作組舉辦的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標準制定工作第一輪、第二踏嬸辨輪討論會,在會議上得到了標準編制總體工作組和其他標準編制工作組的寶貴意見。
在標準草案稿的基礎上廣泛徵集意見,並修改完善。2016年12月6-8日在廣州再次參加由標準編制總體工作組舉辦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標準制定工作第三輪討論會,會蜜夜踏議上就標準內容與參會專家們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與研討,對標準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增補和提高,最終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後續過程中,隨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和二期工程的逐步推動,標準也在不斷的修正和完善,並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逐步驗證。
2018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計畫《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20184258-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70(
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8年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工作安排,該標準計畫上升為國家標準,由國家公共信用信息牽頭負責組織起草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
2019年,全國信標委就NQI標準及課題進度分別於6月17日和7月17日召開兩次專家評審論證會。6月17日專家主要就標準的術語的定義,前瞻性和國付船炒際化考慮方面給出了意見和建議。在7月17日的會議中,召集了涉及公共信用信息標準制定的相關單位共同參會,就各標準間的關聯關係、重複交叉等問題進行了集中研討,明確了標準的術語、版式等的統一,明確了彼此間的引用和說明關係。
2020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紋膠剃邀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堡微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周民、汪育明、蔣凱元、馮彩虹、周莉、江洲、王笑、姚智軼、崔園、張志飛、賀德榮、王芸、王東、張春暉、趙燕、李向華、孟翠竹、賈琛珉、李振良。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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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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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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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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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換總體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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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換方式及接口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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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檔案方式接口實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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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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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規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換總體框架、交換方式及接口等技術及管理要求。《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適用於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國家部門信用信息系統、省級信用信息平台之間的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
引用檔案
GB/T 226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GB/T 4657 中央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他機構代碼 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 GB/T 21062.1-2007 政務信息資源交換體系—第1部分:總體框架 GB/T 22117-2018 信用—基本術語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 GB/T 39441-2020 公共信用信息分類與編碼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實施後,應在中國範圍內向信用相關行業、領域和區域和中國範圍開展標準的宣貫工作,以推進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的協調性。
意義價值
《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基於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規範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換方式、交換接口、交換共享機制,為公共信用信息在中國範圍內實現交換共享、互聯互通提供了保障。
後續過程中,隨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和二期工程的逐步推動,標準也在不斷的修正和完善,並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逐步驗證。
2018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計畫《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20184258-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70(
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8年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工作安排,該標準計畫上升為國家標準,由國家公共信用信息牽頭負責組織起草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
2019年,全國信標委就NQI標準及課題進度分別於6月17日和7月17日召開兩次專家評審論證會。6月17日專家主要就標準的術語的定義,前瞻性和國際化考慮方面給出了意見和建議。在7月17日的會議中,召集了涉及公共信用信息標準制定的相關單位共同參會,就各標準間的關聯關係、重複交叉等問題進行了集中研討,明確了標準的術語、版式等的統一,明確了彼此間的引用和說明關係。
2020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周民、汪育明、蔣凱元、馮彩虹、周莉、江洲、王笑、姚智軼、崔園、張志飛、賀德榮、王芸、王東、張春暉、趙燕、李向華、孟翠竹、賈琛珉、李振良。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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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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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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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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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換總體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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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換方式及接口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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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檔案方式接口實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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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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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規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換總體框架、交換方式及接口等技術及管理要求。《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適用於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國家部門信用信息系統、省級信用信息平台之間的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
引用檔案
GB/T 226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GB/T 4657 中央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他機構代碼 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 GB/T 21062.1-2007 政務信息資源交換體系—第1部分:總體框架 GB/T 22117-2018 信用—基本術語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 GB/T 39441-2020 公共信用信息分類與編碼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實施後,應在中國範圍內向信用相關行業、領域和區域和中國範圍開展標準的宣貫工作,以推進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的協調性。
意義價值
《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基於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規範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換方式、交換接口、交換共享機制,為公共信用信息在中國範圍內實現交換共享、互聯互通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