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創建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
- 上線時間:2015年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2015年年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設、國家信息中心承建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並上線運行。截至2018年9月初,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3年時間內信用信息從不到2000萬條提升到超過259億...
全國綜合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是由中國文化信息協會信用信息工作委員會聯合發起成立的綜合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於2019年5月正式上線。基本介紹 在人民法治網、中國商務新聞網、全國打假網等業務合作單位的支持下,由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社會經濟決策諮詢中心指導,中國文化信息協會信用信息工作委員會聯合發起成立了綜合信用信息...
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全國信易貸平台,簡稱:信易貸)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為樞紐,廣泛歸集中小企業公共信用信息、自主填報信息、相關監管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等,推動“政、銀、企”信息互通和共享套用,結合大數據、智慧型風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創新開發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務產品,打造覆蓋全國、兼容地方、...
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是歸集、整合分散於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的基礎性設施。推動 2014年6月14日,中國國務院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明確了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雖已經建立並運行良好,但在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交換接口、交換共享機制等方面缺乏統一的國家級標準規範,不利於中國範圍內公共信用信息及時有效的交換共享。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編制進程 組織成立標準編制工作組 2016年4月8日接收到國家...
下一步將推進“信用中國”網站改版升級,進一步強化網站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功能。網站的建設採取政府與社會力量合作的創新模式,充分利用了百度公司最先進的大數據、雲計算、搜尋引擎等技術,面向全社會開放信用信息查詢功能,打造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詢平台,截至2017年10月“信用中國”網站已歸集來自各部委及地方的1.5...
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作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重要基礎,涉及公共信用信息資源梳理、目錄編制、目錄管理與維護等,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建立相關標準加以規範。編制進程 成立標準起草小組,制定工作方案 自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委託起,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牽頭組建標準編制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廣東省...
信用信息資料庫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信用信息資料庫有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庫和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其中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庫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該資料庫採集、整理、保存個人信用信息,為金融機構提供信用狀況查詢服務,為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提供有關的信息服務...
第五條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國”網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網站(以下統稱“信用平台網站”)開展信用信息修復活動,適用本辦法。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統開展信用信息修復,可參照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黨中央、國務院檔案對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趨於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遼寧)逐步完善並充分發揮作用。打破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信用信息融合壁壘,整合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加快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信用信息的互動融合,逐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機制。信用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信用信息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市場快速發展,信用監管...
平台以“數據+模型”為核心,以線上信用綜合服務為特色,以支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和融資服務為目標,以合作共享,交流開放為理念,創新發展滿足中小微企業需求,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小微企業新型信用評價體系,建成立足西安,服務全國,輻射“一帶一路”的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服務網路 原西安市副市長高杲表示:“中國中小...
協助各地方城市推動城市信用建設,完善企業信用資料庫的信息共享和數據採集工作,並開展誠信企業的新聞采編工作。通過中國網商會頻道、國家發改委主管中國改革報社《信用中國》新聞周刊、《人民法治網》、商務部《商務新聞網》、中國消費者報社《全國打假網》、廣東廣播電視台等權威媒體平台向全社會公示《企業信用承諾書》...
(三)推進信用管理標準體系建設。建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管理標準體系,發揮標準化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套用中的重要作用。推動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基礎數據標準和信用信息系統技術標準,做好與相關規定的銜接。二、加快信用信息管理基礎設施建設 (四)推進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加快完成全國信用...
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長三角”平台,以及行業、地方場景套用系統深度融合和協同互動。(二)以建成信用分級監管機制為重點,著力推進全國一流營商環境建設。7.健全信用承諾機制,提供便利政務服務。選取與企業和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18個證明事項,以及通過事...
第一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代碼對照庫 第二節 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 第三節 信用信息標準體系 第二章 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一節 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二節 市場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三節 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信用信息融合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一節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二節 地方信用信息...
第一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代碼對照庫 第二節 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 第三節 信用信息標準體系 第二章 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一節 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二節 市場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 第三節 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信用信息融合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一節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二節 地方信用信息...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創建的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落實專門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各領域的信用記錄;建成“信用瀘州”網站,實現與“信用四川”“信用中國”網站互聯互通;建設瀘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報送數據,實時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四川...
小額信貸行業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 同時,考慮到行業徵信服務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為了滿足一些業內機構先期僅進行“借款人黑名單”信息共享的需求,MSP還設有獨立的“借款人不良信息共享查詢”服務功能,採用傳統的信用信息批量歸集、定期更新和查詢服務方式,使業內機構可以規範地對“借款人黑名單”信息在行業內、會員...
鼓勵行業組織、社會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信用記錄建設,通過各種渠道依法依規蒐集整理交通出行領域各類主體的失信信息。鼓勵廣大人民民眾如實舉報相關失信行為。四、規範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套用 (一)加強信用信息共享 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本行業信用信息的全國聯網共享,定期將採集到的交通出行信用記錄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17年-2018年,開展公共信用信息分類規範前期調研和預研工作,明確研究架構和總體思路,形成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程標準,並在地方和各部門之間公開徵求意見並試行,在此基礎上,形成國家標準草案稿和標準立項建議書。成立起草組 2018年11-12月,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完成國家標準立項,召開課題任務啟動工作會,成立...
該標準作為公共信用信息的標準化框架,是公共信用信息標準建設的基礎,應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項目的整體建設和各分系統建設密切相關。相關套用單位應深刻理解並且領會該標準內涵以及外延,應依據該標準中提出的公共信用信息重要基礎標準明細表,按照“急用現行”的原則,結合建設狀況,提出標準分期研製規劃,逐步推動開展...
未開通入口網站的統計機構,應當將本機構認定的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在上一級統計機構公示專欄公示。省級統計機構應當及時蒐集本機構及市、縣級統計機構認定的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按要求在認定後1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家統計局,由國家統計局統一按規定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並在“信用中國...
強化省級平台共享交換樞紐作用。推動省市一體化信用信息系統全面對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國”網站。依託省大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加強與“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省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各級政務服務平台、政府部門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推動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的授權查詢,拓展數據共享使用範圍。加強...
第五條【職責分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誠信信息公示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類管理、逐級上傳、統一公示。法務部負責指導全國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誠信信息公示工作,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完善公示平台功能,推進公示平台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接共享,採集、更新本機關和全國律協履職過程中製作的誠信信息,匯聚並統一...
高級工程師,工作和研究方向為信息化技術研究與工程建設。作為技術骨幹參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電子政務外網等多項政務信息化工程規劃建設,參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畫,國家重點研發計畫“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套用示範”重點專項、“國家質量基礎的共性技術研究與套用”重點專項等多項科研項目研究,主持...
二是健全法制,規範發展。健全個人信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嚴格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三是全面推進,重點突破。以重點領域、重點人群為突破口,推動建立各地區各行業個人誠信記錄機制。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各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與個人徵信機構,分別實現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個人...
行政執法事項的承辦機構在每年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按照紅名單認定標準,提出擬定名單,附認定理由和依據,報信用管理機構匯總,經同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辦公會審查和入口網站公示後,確定最終名單,分別報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山東),並在辦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入口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