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是歸集、整合分散於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的基礎性設施。
基本介紹
- 網站名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
- 網站類型:電子商務平台
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是歸集、整合分散於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的基礎性設施。
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是歸集、整合分散於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的基礎性設施。推動2014年6月14日,中國國務院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2015年年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設、國家信息中心承建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並上線運行。截至2018年9月初,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3年時間內信用信息從不到2000萬條提升到超過259億條。創辦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運行良好,發展改革委正聯合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多個部門建立二期工程...
湖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是徵集和管理全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的特大型資料庫。它依託工商部門“金信工程”網路和政府電子政務數據交換平台,徵集、整合全省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公用事業單位所掌握的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相關的信息,並通過入口網站——湖南信用網實現信息的部門共享與社會公開。湖南信用網以...
《青海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建設方案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有效推進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切實解決各自為政、條塊分割、信息孤島等問題發布的一則通知。引言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青海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建設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信息主體。 第四條 金融辦負責全市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工作的組織協調,並牽頭制定相關規定。在金融辦設信用中心,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歸集各部門信用信息,為行政管理提供基礎信用服務,為社會提供公共信用查詢服務。
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充分對接。 2.建設“山西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網站”。利用計算機技術和信息網路,搭建網際網路信息查詢平台,建立具有權威性、綜合性的面向社會發布全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網站,與“信用中國”網站連線,依法公開共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為政...
一平台是指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將個人、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資料庫信息進行聚合,建立省級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平台。通常所說的“三庫一平台”是指廣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個網路信息管理系統,即是企業信息庫、人才信息庫、法規標準信息庫和行政服務平台系統的簡稱。簡要介紹 三庫一平台,企業...
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雖已經建立並運行良好,但在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交換接口、交換共享機制等方面缺乏統一的國家級標準規範,不利於中國範圍內公共信用信息及時有效的交換共享。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方式及接口規範》(GB/T 39443-2020)。編制進程 組織成立標準編制工作組 2016年4月8日接收到國家...
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統一雲平台,由省信用辦負責組織建設、管理實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電子政務中心)負責技術支持和日常運維,用於徵集、交換、共享政務領域信用信息記錄,實現與國家信用信息平台互聯互通,信息交換共享。第十二條 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各信用信息提供主體對其...
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和電子政務網路平台應當相互支持,互為所用,實現信息的互聯與共享。”第七條第一項修改為:“依法註冊登記、備案和年度報告的信息”。增加一項,作為第二項:“動產抵押和股權出質登記信息”。第三項改為第四項,修改為:“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第九條中的“企業警示信息”修改為“...
各地區要高度重視政務信用記錄建設,儘快出台加強政務信用記錄建設的意見或辦法,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地區至少選擇10個重點行業和領域建立信用記錄,並納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全省(區、市、兵團)政務信用信息目錄,明年(2015年)年底前將建立...
全市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平台設計和提供多種標準數據接口,實現既與市內各部門各地相關平台系統聯接共享,又與國家、省、其他市(州)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和第三方套用平台等系統的對接共享。〔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八)建設開通統一對外服務視窗“信用內江”網站。信用內江網作為市級公共信用基礎...
三、負責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協調,承擔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開發和建設陝西省公共信用信息資料庫和信用信息查詢服務系統,建設、運行和維護陝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平台和“信用陝西”網站。四、承擔國家經濟信息系統內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的有關工作,採集、整理、編輯並定期向國家信息中心報送...
綜合信息查詢、行政執法管理等5大平台,數據共享交換、標準、信息安全等3大體系,全省統一的從業企業、從業人員、工程項目、信用評價和公共資源5大基礎資料庫構成,集全省建築市場信息採集發布、網上辦事辦公、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從業主體誠信評價為一體,達到了省、市、縣三級聯動,系統共生、數據同源的一體化工作平台...
第十一條 本辦法考核內容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考核要求及我州信用平台建設需要,適時予以調整。第十二條 社會信用信息歸集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範疇。具體考核內容包括州社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系統)與州級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對接情況,信用信息歸集上報、共享交換的及時性、完整性等情況。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 日起實施...
2015年的主要任務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創建的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落實專門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以行政執法信用記錄為重點,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各領域的信用記錄,啟動建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加強在行政審批、招投標、政府採購、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領域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
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強化信息分級分類管理,規範信息使用許可權和程式,加強信息安全保護,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依法查處侵權行為,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二、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三)健全信息共享網路。省級人民政府要在充分利用現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徵信平台、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等信息...
建立完善信用標準化體系,制定四眾發展信用環境相關的關鍵信用標準,規範信用信息採集、處理、評價、套用、交換、共享和服務。依法合理利用網路交易行為等在網際網路上積累的信用數據,對現有徵信體系和評測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推進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與四眾平台企業信用體系互聯互通...
3.創新機制,拓展套用。發揮信用信息惠民便企作用,全面拓展信用在政務服務、市場交易、行業管理、人才聘用、融資信貸、社會公益等活動中的套用場景。以信用承諾為主線,將信用核查和聯合獎懲嵌入全生命周期監管的各領域、各環節,構建新型差異化監管機制。4.示範帶動,整體推進。加強與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重點發展區域...
在路徑設計上,充分考慮了各地各部門信息化建設既有基礎,並在多處強調要充分利用全國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同時也考慮到很多地方的現有機制尚未“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又做了依託工商部門進行信息傳遞兜底的安排,目的就是要按照節約、快速、高效的原則完成此項任務,避免資源浪費。關於歸集公示的內容。《方案...
三是著力推進資源整合共享。《辦法》要求充分利用各類主體建設的場所資源,避免重複建設。鼓勵跨區域選擇專家資源,開展遠程異地評標評審,解決專家資源不平衡問題。強調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監管信息等信息全覆蓋,實現全國範圍內的信息交換共享,破解信息孤島。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提高...
建立完善市信用平台所需經費由市財政予以保障。第七條 行業信用信息系統是各行業根據自身業務需要開發的本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依法進行本行業信用信息的組織和發布等。行業信用信息系統通過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協同工作平台與市信用平台互聯互通、信息交換共享。需要開發或轉換本行業的業務系統與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共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GB/T 41195-2021)是統一規範各部門信用信息數據收集整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的技術基礎,是各級部門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與交換的重要支撐。該標準面向中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套用需求,通過明確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礎數據項及其表示規範,為各級政務部門梳理公共信用...
(六)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共享機制。統一代碼賦予社會組織後,省級以下民政部門要將其組織名稱、統一代碼、原登記證號(指存量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時間、組織類型、法定代表人、住所、狀態等基本信息逐級匯總至省級民政部門。省級匯總全省信息後發布至全國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以便部里掌握全國情況,同時...
整理、加工和保存在市場交易和社會交往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包括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法、安全生產、質量監管、統計調查等領域信用信息,採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完善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系統中的信用信息採集功能,與市數據服務中心和陝西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對接。
南京、無錫、蘇州、宿遷成功創建全國信用建設示範城市,信用平台和網站建設、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信用交通省”創建等成為國內示範品牌,全省上下形成規劃引領、統籌推進、制度保障、示範帶動的工作推進機制。信用法治和制度體系不斷健全。信用建設法治化、規範化顯著增強。社會信用立法加快推進,出台《江蘇省社會...
(五)向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等推送守信信息。第二十二條 主管部門區分失信行為發生原因、情形嚴重程度,可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處理措施:(一)對一般失信行為責任主體,採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或約談,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科研項目,或終止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科研項目並...
(六)推動“中介服務網上超市”與市信用平台實現共享互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失信核查服務。定期將“中介服務網上超市”產生並記錄的失信行為信息及聯合獎懲成效推送給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動對失信主體的聯合懲戒。(七)指導和檢查各縣(市、區)“中介服務網上超市”管理部門業務工作。第十條 市公共資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