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考核辦法

《臨夏州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考核辦法》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6月25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考核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5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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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貫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促進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全州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州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27個成員單位和各縣市政府。
  第三條 考核工作由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州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考核工作採用評分法評定,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得分85分至100分為優秀,70分至84分為良好,60分至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 考核重點為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主要考核各單位信用信息指導目錄梳理情況、與州信用平台對接情況、月度信用信息更新情況、月度信用信息覆蓋領域、月度數據質量、月度階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況等內容。
  第六條 月度信息更新情況考核,主要參考指標為各單位每月向州信用平台共享數據的增量及更新頻次。原則上,更新頻次每月不少於4次,不具備實時報送條件的單位應當自信息生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信息報送系統、電子郵件、移動介質等方式完成數據交換工作。
  第七條 月度數據覆蓋領域考核,主要參考指標為各單位的下屬單位覆蓋比例、主管業務覆蓋比例以及信息類別數量等。
  其中,信息類別數量是指各單位向州信用平台共享的數據中,涵蓋的信息類別及數量,包括但不限於“基本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榮譽”“懲戒”等五類信息。
  第八條 月度數據質量考核,主要參考指標為各單位向州信用平台共享數據中關鍵信息的完整程度,即關鍵信息不為空的數量占各自共享數據量的比例。關鍵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信用主體名稱及相關代碼、決定機關、有效期等。其中,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包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註冊登記碼,自然人應當包含身份證號。
  第九條 月度階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況考核,主要對各單位每月向州信用平台共享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雙公示”數據情況、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激勵案例數量進行考核。
  第十條 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月度對向州信用平台共享的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匯總,並在州信用平台公示,每季度向各單位通報考核情況,年終將全年考核情況報告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在全州範圍內進行通報。
  第十一條 本辦法考核內容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考核要求及我州信用平台建設需要,適時予以調整。
  第十二條 社會信用信息歸集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範疇。具體考核內容包括州社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系統)與州級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對接情況,信用信息歸集上報、共享交換的及時性、完整性等情況。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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