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2023年12月5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
- 活動時間:2023年12月5日
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2023年12月5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
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2023年12月5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活動內容會議研究部署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後半篇文章,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會上部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地區和農村產權流...
開幕式後,農業部經管司副司長賀軍偉同志、北京市農研中心主任郭光磊同志分別就集體經濟組織改革與發展、如何規範農村產全交易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等重要內容做了專題報告,北京農交所、武漢農交所、成都農交所、上海農交所負責人和北京市通州區經管站相關負責同志也分別介紹了各地農村要素市場建設工作的進展和經驗。研...
2023年4月14日,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通過過程 2023年4月14日,農業農村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發布的一則意見。中文名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銅川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
進一步健全市級平台制定規範標準、區縣平台組織交易、鄉鎮平台收集核實信息的主體功能,推動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按“統一交易規則、統一平台建設、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鑑證、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監督管理”的模式,逐步形成一體化運行管理體系。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市、區縣兩級農村產權流轉...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作為市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機構,主要承擔本市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發布、組織交易及配套服務等工作;要按照方便服務交易主體、嚴格遵守交易規則、配合政府部門服務其他相關機構的原則,對市場運行、服務規範、中介行為、糾紛調處、收費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要合理設定區縣分支機...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範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紮實做好農村產權流轉交...
《福建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持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我省農村產權流轉體系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和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
《湘西自治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州委、州政府同意,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1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 施。 全文 為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構建權責明晰、管理規範、體系健全、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產權體系,推動農村資源資本化、市場化...
(一)最佳化交易市場體系。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完善“市級平台定標準、區縣平台穩交易、鄉鎮視窗強服務”的聯動體系。1.統籌規範市級平台。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為主體,以市農業農村委產權流轉管理系統為基礎進行整合升級,構建統一交易系統、統一資金結算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化平台,承擔全市農村...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精神,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農村產權交易行為,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為加強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的工作指導,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及相關政策,制定本規範。第一條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內,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的,適用本規範。本規範所指農村土地經營權...
並以先點後面的方式進行推廣,逐步總結經驗,完成了全省所有涉農縣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台的全覆蓋,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規範化建設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江蘇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對調研的內容及其實施效果作了深入分析,召開標準研討會,研究在全國範圍內運用標準化手段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設與...
利用好現有的各類農村產權流轉服務平台,充分發揮其植根農村、貼近農戶、熟悉農情的優勢,做好縣、鄉範圍內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工作。現階段市場建設應以縣域為主。確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設立覆蓋地(市)乃至省(區、市)地域範圍的市場,承擔更大範圍的信息整合發布和大額流轉交易。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理順縣、鄉...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要求,我部制定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範(試行)》,現印發供參照執行。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
但由於中國各地實際情況不同,質量要求高低不一,沒有嚴格統一的服務規範,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嚴重影響了相關方進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滿意度。因此,有必要制定國家標準《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通則》(GB/T 38748-2020)。編制進程 前期預研 2017年1-8月,標準編制組開展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的預研工作,收集了...
要堅持公益性為主、公開公正規範、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範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紮實做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工作。《意見》明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是為各類農村產權依法流轉交易提供服務的平台,...
2015年每個市州至少選擇1個縣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到2017年,全省有需求、有條件的縣市區都要建立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形成功能完備、運行規範、流轉順暢、監管有力的農村產權流轉市場交易體系,實現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二、市場建設(一)設立交易市場。農村產...
銀川市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的成立是市委、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規範化建設,引導各類農村產權公開、公平、有序的流轉交易,規範交易行為,進一步盤活農村資源市場,激活農村各類產權要素,提高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實現農村...
,科級領導職數4名。主要職責 指導、監督和規範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網路平台,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審計及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經濟指標統計、農村經濟數據分析及運用;負責組織各類農業、農經業務培訓。
海南農村產權交易綜合市場下設行政人事部、財務投資部、交易部、信息技術部、業務部。綜合市場自成立以來,完成了交易硬體設施建設,交易制度及規則制定,完善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將搭建市、縣、鄉三級農村產權流轉信息發布和組織交易的綜合型平台。交易範圍 農村產權交易範圍包括:交易大類、農地經營權、淡水養殖權、四...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的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15〕58號),制定本辦法。全...
第一條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維護規範有序、誠實守信的交易秩序,依法保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劍閣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廣元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則(試行)》,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凡委託廣元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劍閣分中心進行的農村產權流轉...
各鎮(區)分支機構應加強標準化建設,依託當地為農服務中心,落實必需的交易場所、交易設備和辦公設施,並選配必要的工作人員。第八條 本縣國土、房產、農經、農業、林業、水利、規劃、智慧財產權、工商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引導、督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進場,在交易機構設立服務視窗或在其部門服務視窗增加農村產權...
第三條 進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公開、公正、規範原則。第四條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以下統稱流轉交易中心)是指經縣級以上政府批准,為各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提供公共服務的公開市場。省流轉交易中心承擔全省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標準制定等工作,對市、縣...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的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及《河北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冀政辦字〔2019〕63號),制定本實施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在本市從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
成都市鼓勵和引導農村產權入場流轉交易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15〕58號)精神,充分發揮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成都農交所)的平台作用,進一步鼓勵和引導各類農村產權入場流轉交易,規範流轉交易行為,提高要素資源配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