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引導本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引導本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貫徹《京津冀協...
2015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利於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有利於提高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於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要堅持公益性為主、公開公正規範、因地制宜、穩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於2014年12月30日由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4〕71號印發。 《意見》分總體要求、定位和形式、運行和監管、保障措施4部分。 《意見》對現階段能進場的農村產權交易品種作出明確規定: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地經營權為主,且不涉及農村集體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要求,我部制定了《農村土地經營...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貫徹落實近年中央一號檔案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制定的方案。2023年4月14日,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印發《農村產權...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健全農民增收機制,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穩步增加農民收入。強化精準...
這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一份公文,目的為促進該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開展各種形式的農村產權交易搭建服務平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檔案精神,結合江蘇的實際,提出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10月2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5〕167號 ...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建立現代農村產權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應建設農村產權流轉服務平台。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台是利用信息化技術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的重要載體。編制進程 前期預研 項目申報單位對江蘇省農村產權流轉...
《福建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持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我省農村產權流轉體系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和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全省農牧區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牧區資產資源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規範農牧區產權流轉交易行為,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實際,提出指導意見。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牧...
《貴州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是貴州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精神,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管理信息...
七、邱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政企共營成效顯著 八、方正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實現“兩權”抵押融資各環節無 縫連線 九、田東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搭建“三位一體”的農村信用信 息共享系統 Ⅴ.附錄 附屬檔案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 意見 附屬檔案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的...
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培育和發展全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的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精神,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農村產權交易行為,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農民增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和《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4〕46號)精神,結合昆明實際...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22〕44號)等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省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為積極推進我市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5〕73號),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保障農民和...
為了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培育和發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城鄉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5]38號)和《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