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2年12月2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
- 外文名:Rural and herdsmen in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to bear expenses and labor management measures
- 發布日期:1992-12-21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2年12月2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2年12月2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05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12-21【生效日期】1992-12-21【失效日期】【所屬...
(九)由於《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等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和本條例的規定不一致,為了維護地方性法規在自治區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要求,參照各有關省區市同類法規的規定,《條例(...
村幹部報酬實行定額補助和誤工補貼兩種形式。具體定額補助人數、標準和誤工補貼辦法,由鄉人民政府根據村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報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八條 鄉統籌費用於安排鄉村兩級辦學、計畫生育、...
第一條 為保障農牧民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維護參加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人員(以下簡稱參加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牧民自願...
內蒙古自治區農村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土地整治專項資 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央分成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建157號)和《中...
(一)違反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增加農牧民負擔的;(二)違反財經法紀和財務收支規定,造成集體經濟資金、財產損失的;(三)揮霍浪費公款的;(四)挪用、侵占、貪污公款和公物的。"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
武漢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其他有...
《遼寧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是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條例簡介 (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鞍山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辦法(修正)(1994年3月31日遼寧省鞍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26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1997年7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向農民徵收和籌集費用,要求農民提供勞務,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也適應於牧區的牧民。第三條省、市(州、地區)、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以下簡稱農民...
每人全年定額補貼的最高額為當地農牧民當年人均純收入的150%。因公誤工的人員可發給誤工補貼。具體定額補貼的人數、標準和誤工補貼辦法,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村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報縣級人民政府農牧民負擔監督管理...
(三)撫費,用於《陝西省農村義務兵家屬優待辦法》規定的優待對象及慰問革命烈軍屬等擁軍優屬開支。(四)兵訓練費,用於參訓民兵的誤工補貼。民兵執勤的誤工補貼,應由用工單位出資,不得在鄉統籌費中列支。(五)修建鄉村道路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遼寧省人民政府1992年9月21日發布的《遼寧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
《雲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為規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制定的辦法,發布於1995年8月29日。檔案全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貴州省實施《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辦法在1993.07.13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
村提留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和興辦集體福利事業,村幹部定額補助人數、標準和誤工補貼辦法,由鄉人民政府根據村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工作需要制訂,報區縣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八條 鄉統籌費用於安排鄉村兩級辦學、計畫生育...
省政府令第38號,現發布《浙江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
由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五十條 本條例如與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牴觸時,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0年11月20日發布的《哈爾濱市農民負擔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定額補助人數、標準和誤工補貼辦法,由鄉人民政府根據村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原則上村設三至七名定額補助和誤工補貼幹部。村民小組長提倡由除支部書記、村主任、專業會計外的村幹部兼任...
1992年8月26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憲法和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簡介...
具體補助、補貼辦法和數額由鄉人民政府確定,並報縣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鄉統籌費包括鄉村兩級辦學經費(即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計畫生育、優撫、民兵訓練和修建鄉村道路。鄉統籌費不得超過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