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
- 發布部門:河北省人大(含常委會)
- 發布時間:1992年8月26日
- 適用地區:河北省
1992年8月26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憲法和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
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
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執行,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和本轄區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以下簡稱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石家莊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法,類型是管理辦法,地區是石家莊市。第一條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貫徹實施,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
第一條 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保進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是指農民除繳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法律、法規所承擔的村...
《關於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通知發布 各市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公用)局、園林局、房管局、擴權縣建設局:《河北省建設工程勞務管理規定》已經二○○五年三月三日廳第2次常務...
其餘內容也與當前及今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重點工作不相適應,條例已無修改必要,應當予以廢止。會議決定廢止《唐山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條例》,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後公布施行。
政府投資的工程由項目管理單位開設專用帳戶,從工程人工費中按規定扣存工資保證金,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第二十七條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所承包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
《河北省農民工權益保障辦法》已省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民工,是指戶籍在農村,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
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規定:"農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是指農民除繳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法律、法規所承擔的村提留、鄉統籌費、勞務以及其他費用"。因此,農民依照規定繳納村提留和鄉統籌費,是一種法定義務。
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涉及農民負擔 項目審核處理意見的通知 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審核涉及農民負擔檔案和項目的十二條 原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河北省農民工權益保障條例》、《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建設的...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現將《河北省勞務派遣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勞務派遣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靈活就業、多渠道...
根據1998年1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號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遼寧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是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條例簡介 (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第一條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鞍山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辦法(修正)(1994年3月31日遼寧省鞍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26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1997年7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1999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