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9月27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建立定期檢查監督制度。縣級人民政府每年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上年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以下簡稱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
第一條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貫徹實施,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民負擔監督...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 時間 2010...
其餘內容也與當前及今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重點工作不相適應,條例已無修改必要,應當予以廢止。會議決定廢止《唐山市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條例》,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後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石家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的決定》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石家莊市行政執法條例〉的決定》,以及它們所附的條例,都屬於這一類,應當作一些補充規定,以使其更加完善...
1997年8月27日唐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執行...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1994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4年12月22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程》第十二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12....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於1988年7月2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議事規則 【發布單位】80301 【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
《河北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已由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於1998年11月6日起廢止,現予公布。 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請廢止《河北省集體礦山企業...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條例》的決定在2003.07.18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
學術論文 內容來自 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村提留鄉統籌費徵收管理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 CNKI 》 , 1999 查看全部 ...
設區的市和定州市、辛集市、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2日通過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辦理辦法》同時廢止。
1987年4月27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7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效地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制定本規定。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行使職權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在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 (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新一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村提留鄉統籌徵收管理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9.05.27 實施時間 1999.05.27 為進一步規範村提留、鄉統籌費的徵收範圍、標準和程式,切實加強管理,把村提留、鄉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