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決定

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9月27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
2004年9月27日
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審議的《關於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的議案》,決定從即日起廢止《河北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
200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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