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是2024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印發通知,意見全文,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網信辦、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和旅遊局、文物局、團委、婦聯、關工委、科協:
根據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檔案精神,結合當前我區協同育人發展現狀,教育廳等十部門研究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內蒙古自治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      
2024年5月16日       

意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檔案精神,堅持科學教育觀念,增強協同育人共識,積極構建我區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新格局,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育人為本,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對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系統謀劃,推動部門聯動,強化條件保障,明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制度建設、指導服務、條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握新時代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深入落實“雙減”政策,探索有效的育人方法和途徑,切實增強育人合力,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到“十四五”時期末,各級政府的統籌領導更加有力,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健全;學校積極主導、家庭依法盡責、社會有效支持的協同育人機制更加完善,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更加濃厚;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進一步強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更加專業;家長科學育兒觀念基本樹立,履行親職教育主體責任更加到位;城鄉社區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普遍建立,社會育人資源利用更加充分。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機制健全、聯動緊密、科學高效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發揮學校協同育人主導作用
1.建立家校有效溝通機制。進一步強化學校教書育人主陣地作用,全面掌握並向家長及時溝通學生在校期間的思想情緒、學業狀況、行為表現和身心發展等情況。各校要建立健全家校有效溝通機制,完善家庭聯繫冊,用好電話、微信、QQ、釘釘等即時通訊工具,嚴格落實家長會、家訪、家長開放日、家長接待日制度,做好家校日常溝通聯繫。學校領導要帶頭開展家訪,班主任每學年對每名學生至少開展1次家訪,定期對留守兒童家庭進行家訪,對其他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家訪頻次。每個班級每學年以線上和線下的方式至少舉辦2次家長會,相關科任教師全程參加。(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2.健全親職教育指導體系。建立健全親職教育指導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制定章程,明晰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規範工作行為。出台自治區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訪制度等檔案,將家長學校建設納入教育工作總體部署,盟市旗縣成立家長學校總校,各中國小、幼稚園成立分校,可與各級婦聯組織建立的社區家長學校進行資源共享。各地各校要把做好親職教育指導服務作為重要職責,將其納入學校工作計畫,納入教師業務培訓內容,納入教師考評體系。使用好教育部編印的親職教育指導讀本,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幼稚園親職教育課程體系構建指導綱要》,提升指導服務水平,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親職教育指導活動。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等困境兒童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建立困境兒童親職教育幫扶台賬。(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團委、婦聯、關工委)
3.豐富親職教育指導形式。邀請親職教育專家、學校校長、相關教師、優秀父母組建講師團,開展培訓講座、諮詢服務、經驗交流、親子活動等形式多樣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宣傳科學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親職教育知識,回應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用好校園網路、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平台,宣傳學校教育教學信息,引導家長主動關心關注學校教育。開展家長和學生共同參與的活動,以重大紀念日、中華傳統節日為契機,通過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增進親子溝通和交流,營造良好家校共育氛圍。持續開展親職教育公益講座,開展“家書”誦讀大賽和線上“我的家風故事”演講比賽。(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婦聯)
4.發揮社會資源育人作用。各地各校要積極聯繫溝通公安、文化和旅遊、團委、婦聯、關工委、科協等部門,提供協同育人資源,建立本地區相對穩定的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發揮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基)地作用,統籌加強實踐基地管理,積極開發社會實踐課程,有針對性地常態化開展共青團和少先隊活動、勞動教育、志願服務、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研學活動等場景式、體驗式教育實踐活動。要積極邀請“五老”、勞動模範、道德模範、時代楷模、各類精神文明先進代表、德藝雙馨的藝術家等到學校開展宣講教育活動。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社會資源,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豐富學校課程和課後服務內容。(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團委、婦聯、關工委、科協)
(二)履行家長親職教育主體責任
5.履行家長親職教育職責。家長要強化家庭是第一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注重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培育好家風,傳承好家訓,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切實履行親職教育職責。要多與孩子溝通交流,經常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和心理健康,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疏導,鼓勵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氣餒,引導孩子勤奮學習,開朗自信,樂觀向上。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時告訴家長,主動尋求幫助。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及時掌握留守兒童家庭情況,督促指導留守兒童家長做好與子女的溝通聯繫。(責任單位:自治區婦聯、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
6.樹立科學親職教育觀念。家長要正確認識孩子成長規律,尊重孩子個體差異和天性,保護孩子的想像力、創造力,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親職教育的首要目標,關注孩子的全面發展,理性設定對孩子的期望值,鼓勵孩子盡展其才。要掌握正確的親職教育方法,家長要對子女多陪伴多關愛,注重積極的親子互動,發揮潛移默化的道德啟蒙作用;要多引導多鼓勵,注重加強素質培育和良好習慣養成;要多尊重多理解,加強平等溝通,講究教育方式方法;要多提醒多幫助,對不良行為要及時勸誡、制止和管教,切實做到嚴慈相濟,促進子女更好獨立自主成長。(責任單位:自治區婦聯、教育廳)
7.主動協同學校教育管理。家長要積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親職教育指導和家校互動活動,要關注孩子的成長需求,積極參與孩子的教育過程,自覺學習親職教育知識和方法,支持學校和教師正確行使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權利,與學校共同形成教育合力,會同學校加強子女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保持與學校的密切溝通,了解孩子在學校的表現和學習情況,及時主動向學校溝通孩子在家中的思想情緒、身心狀況和日常表現。引導孩子按時完成課業學習作業,有意識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路,控制使用時長,保護視力健康。教育子女開展適宜的體育鍛鍊、課外閱讀、藝術活動,保障子女營養均衡,作息規律。(責任單位:自治區婦聯、教育廳)
8.帶領子女體驗社會課堂。多渠道廣泛宣傳社會實踐大課堂對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引導父母帶領或支持子女開展戶外活動、參觀遊覽和社會實踐,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社區活動、農作體驗、社會勞動、志願服務、社會調查、職業體驗以及文化、藝術、體育、科普、手工技能等實踐活動,幫助子女更好親近自然、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提高素質。(責任單位:自治區婦聯、教育廳)
(三)引導社會有效支持服務育人
9.健全社會親職教育服務體系。將親職教育指導作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重要內容,積極構建普惠性親職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居(村)民委員會要依託城鄉綜合服務設施、文明實踐所站、婦女兒童之家普遍建立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積極配備專兼結合的專業指導人員,每年組織4次以上普惠性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活動,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特殊家庭兒童。(責任部門:自治區婦聯、教育廳、關工委)
10.豐富社會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統籌利用公共服務場所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婚姻(收養)登記機構通過現場諮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強化婚姻家庭責任和義務,提供親職教育指導。鼓勵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體育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結合社會活動,開展公益性親職教育宣傳、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開發多樣化、有質量的親職教育類公共文化服務產品。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依法開展公益性親職教育服務活動。(責任部門:自治區民政廳、網信辦、文化和旅遊廳、團委、婦聯、科協)
11.擴大社會育人資源供給。社區要面向中國小校、幼稚園積極開展各種公益性課外實踐活動,促進學生身體健康,增強社會責任感。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學實踐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非遺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演出場館、體育場館、國家公園、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要面向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科學普及、文化傳承、興趣培養和實踐體驗活動,並通過設立綠色通道、整合各場所線上預約通道、開放日等方式,提供社會育人便利資源。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可以開展各類教育項目和活動,為學生提供實踐、鍛鍊的機會。持續推動“高雅藝術進校園”“戲曲進校園”“科普進校園”等工作,豐富學生精神文化生活。(責任部門: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團委、婦聯、關工委、科協)
12.持續淨化社會育人環境。深入開展兒童圖書、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頓,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加大網路有害信息、網路遊戲沉迷、不良網路行為治理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平台,督促屬地網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著力打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清朗社會文化及良好網路生態。充分發揮校園安全工作廳際協調機製作用,聯合開展校園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強化安全風險防控,不得在學校周邊設定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深化各類校外培訓治理,推進多部門聯合綜合執法,加大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力度,嚴懲重罰違規行為。(責任部門:自治區教育廳、網信辦、公安廳、文化和旅遊廳、科協)
(四)增強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13.推動協同育人實驗區建設。指導盟市加強對全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實驗區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力度,健全體制機制,強化條件保障。各實驗區要明確實驗內容和工作安排,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舉措,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探索促進協同育人的政策舉措和體制機制,破解重點難點問題,力爭在協同育人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煉先進典型經驗,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廣宣傳實驗區協同育人的政策措施、實際成效和典型案例,加快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新格局。(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婦聯)
14.強化親職教育指導專業支撐。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專業團隊開展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理論與實踐研究,加強理論建設與專業人才培養,積極推進親職教育指導專家隊伍建設。編印自治區《中國小幼稚園親職教育課程指導綱要》讀本,開展親職教育指導課程體系建設。完善師範生培養課程體系,將親職教育指導納入師範生培養和教師業務培訓重要內容,加強城鄉社區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工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教師和社區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水平。鼓勵高等院校面向大學生開設親職教育選修課。不斷拓展自治區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家長學校服務功能,面向廣大家長開設親職教育網路公益講座,促進優質親職教育資源共建共享和推廣套用。各地要創新親職教育服務指導模式,積極推進網上家長學校建設,豐富區域內親職教育資源。(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婦聯)
15.營造協同育人良好氛圍。強化協同育人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探索、不斷總結、大力推廣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有效模式、創新做法和先進經驗。持續加強政策宣傳和教育引導,發揮文明網、實踐網、“學習強國”內蒙古平台、新時代文明實踐平台、北疆教育、草原客戶端、奔騰融媒、北疆女聲、人道北疆等媒體平台的作用,精準宣傳解讀協同育人政策舉措,傳播協同育人經驗成效,廣泛傳播科學教育理念和正確親職教育方法,引導全社會重視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凝聚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共識、強化育人責任、提升育人合力,大力營造全社會各方面關心支持協同育人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自治區網信辦、教育廳、婦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製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強化黨委領導、政府統籌,將協同育人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加強組織協調、部門聯動,完善經費條件保障,積極推動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密切協同的育人機制。各級政府婦女兒童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做好親職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學校切實發揮好協同育人主導作用,強化與家庭、社會密切溝通協作;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負責在學校、社會廣泛開展實踐活動;婦聯組織、民政部門負責社區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社會協同育人工作。
(二)加強考核評價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本地區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工作機制的具體措施,將協同育人工作成效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教育質量評價重要內容,納入文明創建活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考核體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協同育人工作考核,科學制定考核評價辦法,有效激勵學校充分發揮協同育人主陣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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