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而印發的通知。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構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教基廳函〔2021〕3號
  • 發文時間:2021年1月15日
通知全文,通知解讀,解讀一,解讀二,

通知全文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漫畫解讀
教基廳函〔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帶入校園。
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
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繫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加強教育引導。
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四、做好家校溝通。
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五、強化督導檢查。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範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月15日。

通知解讀

解讀一

《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通知》強調,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等途徑,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通知》指出,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各校要做好家校溝通,家長應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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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通知》明確,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

    解讀二

    有限帶入。智慧型手機不僅僅是通信工具,上網、遊戲、社交等功能樣樣俱全,青少年的自控能力還在逐步形成的過程中,部分自控力較差的學生容易沉迷其中,浪費時間,影響學習,損害視力,破壞專注力,甚至接觸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媒體對2012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6.4%的受訪者支持幼稚園和中國小禁手機,參與調查的受訪者中,83.5%的人是幼稚園或中國小學生家長。
      結合202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校園手機管理的重點應當在“校園之內,課堂之外”。《通知》指出,學生原則上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明確要求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禁止將手機等電子設備帶入校園,也是各國基礎教育的普遍共識和做法。2018年7月,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項禁令,禁止幼稚園、國小和國中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英、美、德等國家也以剛性校規限制學生校園使用手機。
      加強引導。當大量中小學生普遍、頻繁地使用手機,手機也就成為育人工作的一塊重要陣地。《通知》指出,要引導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一方面要引導學生不要為手機所役,要做手機的主人;另一方面也要培養學生文明使用網路的素養,築牢思想的防火牆。
      人文關懷。針對學生與家長的通話需求,《通知》也給出了具體的解決辦法:學校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繫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
      家長職責。家庭是人發育、成長、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長應當言傳身教,注重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門增設“網路保護”一章,對政府、學校、家庭、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等不同主體作了規定,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通知”的出台,也是落實“十四五”規劃和《建議》,踐行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內在要求。
      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需要動員學校、家庭、社會協調合作,協同育人,從而以良好的學校環境、家庭氛圍、社會風氣鞏固育人成果,引導學生努力成長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棟樑之材,齊心協力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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